dvbbs
加入最愛
聯絡我們
論壇幫助
dvbbs

>> 歡迎各路網友一起討論分享。
搜尋更多此類問題 
佛網Life論壇佛網Life論壇【佛教類】討論區金剛討論版(Life論壇) → 宗薩仁波切: 佛教徒死後,應該將財產供養給三寶或慈善事業

您是本帖的第 2494 個閱讀者
樹狀 列印
標題:
宗薩仁波切: 佛教徒死後,應該將財產供養給三寶或慈善事業
jackwu123
帥哥喲,離線,有人找我嗎?
等級:令狐沖
文章:1683
積分:22691
門派:無門無派
註冊:2012年5月8日
樓主
 用支付寶給jackwu123付款或購買其商品,支付寶交易免手續費、安全、快捷!

發貼心情
宗薩仁波切: 佛教徒死後,應該將財產供養給三寶或慈善事業

宗薩仁波切   活著即是邁向死亡

 

捐出亡者的財物

在佛教徒死後,應該試著讓他們的財物保持三天不動。如果親屬同意,接著應該將一切都供養給佛法僧、慈善事業、致力於環境保護的慈善機構、努力滅除兒童賣淫和童工的組織,或者任何一個亡者生前關心的活動。傳統上,佛教徒向兩類福田獻供:諸佛菩薩和聖眾;包括人類、動物等等的有情眾生。理想上,努力對兩類福田都做供養。


雖然這種做法已經開始消亡,但在不丹東部的某些地方,在送走亡者的任何物品之前,一位家人或朋友會知會屍體:「今天我將把你的杯子送給本地的寺院」或者「我即將把你的筆捐給本地的學校」。這是個好主意,這種做法非常值得考慮。

如果出於任何原因而沒有屍體,就給亡者寫信,告訴他們你打算做什麼,然後把信放在他們的書桌上一兩天,或者放在他們的扶手椅旁或任何他們生前喜歡坐的地方。

償還業債

像你我這樣的迷妄無明眾生,我們受制於業力,因此是業債的受害者。生死中發生的一切——我們的成功、失敗,甚至是我們死亡的方式——都是作為我們業債的果報而發生的。基本上,因和緣支配了我們所做的一切。因此,我們可以代表去世親人所做的其中一件事,就是清除業債的儀式。

 

什麼是「業債」?在書面上,你擁有一套公寓、一輛汽車、裝滿衣服和昂貴飾品的衣櫃。然而,如果你擁有的一切全是靠借錢買來的,從技術上講,你所有的世俗物品全都屬於銀行。業債的運作方式與此大致相同。我們的一切,我們的生活狀況、健康、財富,甚至我們的外表,都是基於無數生世與他人的互動。佛陀教法告訴我們,因此我們肯定對所有人都欠下業債。每一個有情都曾經做過我們的父親、母親、孩子、女僕、司機、我們騎過的驢馬、我們最要好的朋友和我們最壞的敵人。


 

當你閱讀本書時,你可能正坐在一個屬於某個鬼的地方。你 有請鬼允許你坐在那裡嗎?我們建造房屋時,完全不考慮那些因此將被趕出家園的許多動物。我們對自己的老師、護士、醫生、領導人和國家欠下無法償還的債務;也虧欠我們的警察部隊,因為他們維護我們的安全,將那些偷竊和傷害我們的人繩之以法。有些人根據自己奉行的原則而不繳稅,卻依靠國家提供的維安而過著舒適安全的生活。如果你是這些人之一,你對你國家社會體系的虧欠,遠遠超過那些通過納稅而參與該體系的人。這些業債全都是我們之所以經歷疾病、家庭糾紛和失敗的原因。而且,由於我們全都背負著巨額業債,所以我們幾乎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思緒、擁有物和生活方式。今天你或許健康、聰明、精力充沛,

  

但是一場愚蠢的意外事故可以瞬間永遠毀去你所有的健康與活力。



是否有對治業債的妙方?有的。一個非常有效的通用妙方就是造善業。創造和積聚善業的方式無窮無盡,從捐一分錢給世界生態保育計劃到志願在柬埔寨教導童妓數學都包括在內。然而根據佛教教法,業債的最佳對治是實修佛法——皈依、受菩薩戒與修菩提心。你也可以做自他交換的修持:呼氣時,提供有益他人的一切;吸氣時,吸入所有壞的事物。並且總是將自己積聚的福德迴向給他人的證悟。

 

如果有能力,你也應該向有情眾生提供一些實際的幫助。建造佛塔和佛像,護持那些研修佛法的人,讓盡可能多的人有機會接觸佛法,這些都是消除自己業債非常有效的方法。


 

如果你是密續行者並且已經領受過必要的灌頂和教學,你可以嘗試一些金剛乘清除業債的殊勝技巧,例如餗供(第 169 頁)、桑供、水供(第233 頁)等修法。


敦珠仁波切編排的拉尊•南喀•吉美(Lhatsün Namkha Jikmé)的《山淨煙供》(Riwö Sangchö),英文版可從以

   http://www.lotsawahouse.org/tibetan-masters/lhatsun-namkha-jigme/riwo-sangcho


 這所有的善行都非常重要。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9/5/10 上午 10:25:42編輯過]
ip地址已設置保密
2019/5/10 上午 10:17:54

 1   1   1/1頁      1    
佛子網路世界的家 佛網 Buddhanet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7.1.0 Sp1 [0601]
頁面執行時間 00.03125 秒, 4 次資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