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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自釋25 益西彭措堪布 講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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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自釋25 益西彭措堪布 講授

 

第二十五課

以下旁述遮破「心識由四大種生」。首先講對方觀點:

外計心從大種生者,謂有現見之因,不可撥無,以撥現見,乃犯前說眾過。

外人認為:心識從地水火風四大種而生,並且有現量見為根據,所以不可否認。如果否認現量見的事實,就會犯下前面所說的眾多過失。

首先講他們承許四大種是出生一切內外諸法的因:

世間共計之因果法,唯有四法,為一切眾生之因,謂地水火風。即由彼等變異差別,非但現見蓮花、石榴、孔雀、水鵠等皆應道理。即能了知諸法真實義之內心,亦唯從彼四法而生。如諸酒中由四大種變異差別,便有狂醉功能,為諸有情狂醉悶絕之因。由羯邏藍等大種變異差別,便生心識,乃至能了一切諸法。是故內外諸法,唯從現世因生。非是前世造業,今世成熟,今生造業,後世成熟。故他世非有。

順世派說:世間共同認為的因果法,其實只有四法是一切生命形態的能生因,即地、水、火、風四大元素。由於四大種的各種變異差別,顯現出各種各樣的內外器情萬法。不僅現量見到的蓮花、石榴、孔雀、水鶴等,由四大元素變異而成。而且,能夠了知諸法真實義的內在心識,也唯一從地水火風四大種中出生。比如分析蓮花的成分,最後會發現只有地水火風四大種。石榴等的植物也是如此。包括孔雀等動物的身體,分析到最終,會發現只有地水火風四種元素。所以,一切外在器世界的粗細色法現相,包括礦物、植物,有情的身體等等,全部由四大種變異而成。

比這些無情色法更加深細的有情心識,也能現量見到它是由四大種變異而成。譬如,酒的成分也是地水火風四大種,但是由於這些成分的變異差別,具有能夠使人心識迷醉的功能。因此,酒裡面特殊的四大種,成為有情生起狂亂、迷醉、悶絕心識的原因。有情心識的出生也是如此。由最初位的羯羅藍等四大種的變異差別,會出生胎兒最初的心識,乃至後來能夠了別一切諸法。就像現在部分唯物論所說,意識是物質的產物。心識是大腦的功能,是一種具有高度組織和複雜結構的物質系統。跟這裡的觀點一樣。

因此,內外的一切法,唯一從現世的因緣出生,並不是前世造業,今世業習成熟顯現果報,或者今世造業,後世業習成熟變現果報。所以,過去世和未來世是沒有的。所有的有情只有這一世的生命。

如彼欲受用美女,為令美女了知無有後世。曾曰:「美女善行善飲啖,妙身已去非汝有,此身唯是假合成,去已不返不須畏。」

他們想要受用美女的時候,為了讓美女知道沒有後世,可以隨意造邪淫業。曾經說:「美女!好好享受,好好吃、喝,你這美妙的身體死了之後,你也就沒有了,因為身體只是地水火風四大假合而成,死後一去不復返,沒有來世,所以不必害怕,不用擔心什麼因果報應。」

順世派認為,一切事物無非是地水火風四大種變異合成,心識也一樣。所以,這一期生命結束,就是徹底結束了。沒有今世造業,後世成熟果報等的事。現世只要盡情享樂就可以,不用擔心造業感果等的事。在這種邪見的驅使下,他們會造作非常多的惡行。正所謂「不畏後世,無惡不作。」

下面中觀師對此破斥:

今當問曰:汝謂無有他世,為以何理而決定耶?

現在應當這樣質問他:你認為在現世之外沒有後世等的其他生世,是以什麼理由而決定這一點呢?

若謂非現見故。

對方說:由於沒有現量見到有前後世的緣故,所以沒有前後世。

問曰:汝說他世非現見,此為現事,抑非現事?

中觀師對此提問:你說「沒有現量見他世」,這件事是現量見的事,還是非現量見的事呢?

下面中觀師對此進行分析。首先觀察「他世非現見」是現量見的事:

若謂現事者,既許他世非現見事而為現事,應無事法皆成現事。是則汝宗無事亦成有事,是現事故,如諸有事。既全無無事,亦應無有事,無所待故。若無無事與有事,則計有大種與無他世,皆應失壞。

如果說這是現量見的事,既然承許「沒有現量見他世」成為現量見的事,應成無事法也成為現量見的事。那麼按照你宗的觀點,「無事法」也成了有事,因為它是現量見的事,就像那些有事法一樣。既然 「無事法」不成立,也應當沒有有事法,因為沒有所觀待的緣故。如果沒有「無事法」和「有事法」的差別,那麼你心裡計執大種有,前後世沒有,這種既承許「有」又承許「無」的觀點也就失壞了。

若謂現事者,既許他世非現見事而為現事,應無事法皆成現事。」其中「現事」指現量見的事。一個法有顯現,並且已經見到了,就成為現量見的事。沒有顯現的法不能成為「現事」。現在對方的觀點自相矛盾。他一方面說「前後世不是現量見」,也就是根本沒見到前後世。另一方面又認為這件事是現量見的事,也就是現量見到「前後世不是現量見」。

這樣一來,「是則汝宗無事亦成有事,是現事故,如諸有事。」按你的觀點來看,無事法(根本沒有顯現的事物),也成了你現量見的事。也就是無事法等同有事法了。

結果「無事法」不成立。那麼「既全無無事,亦應無有事,無所待故。」既然沒有「無事法」,那麼,跟「無事法」相對的「有事法」也不成立,沒有所觀待的緣故。意思就是,本來「有事法」和「無事法」互相觀待安立。現在「無事法」本身也成了現量見的事,也就是成為跟「有事法」一樣的體性。這樣一來,「有事法」和「無事法」就沒有差別。也就沒辦法安立「有事法」和「無事法」了。換句話說,本來「有」和「無」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法,才能說此法「有」,彼法「無」。現在按照你的觀點來看,「無」的法也成了現量見的事,等同於「有」,這樣根本沒有「有」和「無」的差別了。

進一步來說,「若無無事與有事,則計有大種,與無他世皆應失壞。」既然「有事」和「無事」無法安立,那麼你們計執「四大種有」、「前後世無」,也無法成立。意思就是,對方原本認為一切法唯一從四大種生,四大種有。又認為沒有前世造業今世感果,今世造業來世感果,也就是前後世沒有。前者是有事,後者是無事。但是按對方的觀點來看,沒有顯現的前後世也成為可現見事,「有事」和「無事」沒有任何不同,那麼「四大種」和「前後世」也不成立一者有,一者無,由此失壞「有四大種」和「無前後世」的觀點。

下面觀察「他世非現見」是非現量見的事:

若謂非現事者,既非現事應不可見,非現事故。云何由不可見門,而能比度他世非有耶?

如果你們承許後一種,認為「沒有現量見他世」不是現量見的事。既然不是現量見的事,你們應當根本沒見到「無前後世」,因為「無前後世」不是現量可見的事。那麼你們又怎麼能以不可見的門徑,比知前後世沒有呢?

順世派認為,證成一種觀點,最強有力的理由就是「現量見」。能夠現量見,就決定是有,不能現量見,就不承許為有。如果對方承許「無前後世」不是可現量見的事,也就是根本沒有現量見到「無前後世」。這樣不是現量見的緣故,「無前後世」無法成立。

下面破斥以比量成立「無前後世」:

若謂由比量能知者。

如果對方認為:「無有他世」不是現量了知,而是由比量能夠了知。

雖比量成立者,亦有義利。然違汝宗所許。如云:「唯根所行境,齊此是士夫,多聞者所說,欺惑如狼跡。」

雖然以比量成立,也有它的意義。但是與你們自宗觀點相違。因為你們不承許比量。比如你們的論典中說:「唯有我們六根所行的境才是真實,按照這樣來立論承許才是智者,那些多聞者所說的話都具有欺騙性,就像狼的腳印一樣。」

意思就是,聽的很多,然後口裡隨便講說,這些都不決定是真實。唯一親自見聞才能成立真實。可見你宗根本不承許以比量來了知諸法。所以說「由比量能知」有違你們自宗的立論。

以此為例,遮破其他誹謗緣起理的立宗也是一樣:

如破計心從大種生者所說道理,如是誹謗一切者,皆如是破。

按照破除「心從大種生」所說的這些正理,對於誹謗一切緣起顯現的宗義,都應當如是破除。

下面再從「見一法顛倒,即顛倒見一切。」破斥對方觀點:

復次,如眩翳人見第二月等,於非有性妄執為有,即見毛髮蚊蠅等相亦非實有。如是汝見無後世等,倒見餘事,亦是顛倒。

另外,就像眩翳人見到第二個月亮等那樣,對於沒有體性的法妄執為有,那麼,以這種顛倒見,見到虛空中本來沒有的毛髮、蚊子、蒼蠅等的行相,也不是真實有。同樣,你見到「沒有後世」等,以這種顛倒見,見「四大種所生心識,死後歸於無有」等的其餘事,這一切也承許是顛倒。

以下詳細闡述此理:

為顯此義,頌曰:

汝論所說大種性 汝心所緣且非有

汝意對此尚愚暗 何能正知於他世

就像你們的論典所說:「器情世界的因是地水火風四大種性。」但是這一點根本不是你們心識的所緣。(雖然你們口裡說現量見,但實際上,四大種不成為你們的現量見。)你們的心對於現前的四大種尚且愚昧,又怎麼能了知唯有天眼才能知道的前後世這種微細行境呢?

如汝宗所說地等四真實義,於汝心所緣境上且非是有。汝於現世法尚且顛倒,則於他世最極微細唯是天眼所行境界,如何能正知耶?

就像你宗所說,地等四大種是真實義,但是四大種在你心的所緣境上根本沒有。也就是說,你從來沒見過真實的地水火風四大種。你對於現世的法尚且顛倒,那麼對於前後世這種極微細、唯一是天眼所行的境界,怎麼能夠正確了知呢?

意思就是,你不要太相信自己的現量見。因為你根本沒有能力正確見到萬法真相。就連你們自己承許的真實義——四大種,這種現前的粗分境相,都看不到。更不可能見到極微細、隱密的後世了。所以,怎麼能相信你自己的現量見呢?

復次頌曰:

破他世時汝自體 於所知性成倒見

由具彼見同依身 如計大種有性時

中觀師說:你們破斥他世的時候,你自體對於所知法的體性成為顛倒見,因為具有與「誹謗他世見」同等所依身的緣故,如同計執大種有自性之時。

首先解釋偈頌中的「彼見同依身」:

同謂相等義。依謂安住之因。身謂身軀。彼見謂謗後世見。由所依即相同,略去差別詞,由同依即身,故曰:彼見同依身。

其中「同」,是相等的意思。「依」,指安住的因。「身」,是身軀,指身心積聚之體。「彼見」,指謗後世見。由於和謗後世見所依止的身相同,都是同一身的緣故,省略「謗後世見相等安住之因的身軀」中的差別詞,由於相同安住之因指身,所以說為「彼見同依身」。

下面講這一推論能成立的理由:

言由具彼見同依身故,是舉正因。若彼所依,乃至未成若見或疑有從大種所生他世心之所依時,即是毀謗他世邪見之同依,故順世外道計大種有自性時,亦具彼見同依之身。

偈頌中所說「由具彼見同依身」,是舉出正因。也就是成立對方對於所知體性成顛倒見的理由。具體來說,如果所依的身,直到它還沒有轉成或者見到、或者懷疑有從大種生起他世心識的所依之間,就是和誹謗他世邪見共同的所依之身。所以,順世外道計執大種有自性的時候,也是具有跟誹謗他世邪見的同一所依身。

下面講同喻,並證成此立量:

此有二位,一謂計大種有自性位,二謂毀謗他世位。隨立一位為宗時,即以餘位為同喻。故曰:「如計大種有性時。」謂於爾時,亦具彼見同依之身,及有於所知性之顛倒見。

此「同依之身」有兩個時位:一、計執大種有自性的時位;二、誹謗前後世的時位。安立其中任何一種時位為立宗的時候,可以用另一種時位作為成立它的同喻。因此說:「如計大種有性時」。意思是說,在誹謗他世的時候,具有跟計執大種有自性共同的所依之身,以及對於所知性的顛倒見。

也就是說,乃至這個諸多邪見共同依止的一個身,沒有獲得轉換的時候,就像曾經依於這個身,承許大種有自性,是對於所知法的體性成顛倒見。現在也是依於這個身,承許無他世。所以,承許無他世也是對於所知性的顛倒見。就好比一個瘋子,曾經做的某種承許,對於所知法有顛倒見。在另外一個時位,由於他仍然沒有脫離瘋病,所以他做的另一種承許,也同樣對於所知法成顛倒性。這兩種見共同依於一個身的緣故。

對此順世派回

設作是念:我見大種有自性時,無顛倒見。故同喻中無所立法。

假使對方這樣想:我們見到大種有自性的時候,並沒有顛倒見所知體性。所以你的同喻中沒有所立法。

這裡,同喻是「見大種有性時」,所立法是「於所知性成倒見」。對方認為在「見大種有自性時」,並非是「對於所知成顛倒見」,由於譬喻中沒有所立法,因此不成為同喻。

下面中觀師破斥對方的辯駁:

破曰:不然!以不生故,汝於非有自性之大種,妄計為生為有,此邪見已成立故。

中觀師破斥:並非如此!由於大種本來不生,你卻對於無有自性的大種,妄計為有它的生,或者它是實有,這是不符合事實的邪見,這一點先前已經成立。

對方繼續辯諍:

若謂大種不生,仍須成立。

你們說「大種不生」,以此來成立我們「見大種有性」是顛倒見。但是你的能立——「大種不生」,還需要成立。

下面中觀師回駁:

答曰:不然!已成立故。

中觀師回答:並非如此!「大種不生」已經成立的緣故。

頌曰:

大種非有前已說 由前總破自他生

共生及從無因生 故無未說諸大種

「大種沒有」在前面已經說過了。因為前面以正理總的破除了諸法自生、他生、共生以及無因生。而大種是「諸法」中的一種。既然總體的萬法已經抉擇為無生,那麼大種決定也是無生。所以並不是沒有說大種無生。

由前總破諸法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時,我即已破從大種生。由無生故,大種亦無自性,故喻得成。

先前總的破除諸法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的時候,我們已經破除諸法從大種生。意思就是,總體上不成立由實法生實法,否則決定落在自、他、共、無因四種情況當中。而這裡的每一種都無法成立,所以,「實法生實法」不成立。既然如此,其中個體的「從大種生諸法」也同樣破掉了,因為你們承許大種也是實法。由於大種同樣無生的緣故,大種也沒有自性。所以,你認為「大種有性」決定是「於所知性成顛倒見」。因此同喻成立。

以此道理,同等成立一切不符合正理的執著是顛倒見:

如是謗一切智,計諸法有性,計諸法無性,計大自在,計時,計微塵,計自性,計自然,及餘執著,皆當如前成立為顛倒見。

依此類推,誹謗一切智,計執諸法有性,計執諸法無性,計執大自在天、時間、微塵、自性為萬法的因,或者計執諸法無因自然生,以及其餘的種種執著,都應當像前面這樣立量,成立為顛倒見。

下面舉例說明:

如云:「謗正覺時汝自體,於所知性成倒見,由具彼見同依身,如計大種有性時。」

例如立量為:「你們誹謗正覺的時候,你的自體對於所知法的體性成為顛倒見,因為具有和誹謗正覺邪見同等所依身的緣故,如同計大種有自性之時。」

跟前面的意思一樣,就像你計執大種有自性的時候,你對於所知性成為顛倒見。同樣,誹謗正覺的時候,所依止的身沒有變的緣故,你當下心的自體對於所知也是顛倒見。就好比一個人的眼根有問題,無論在哪一時位,見哪種事物,都是依於這樣一種錯亂眼根的緣故,無論見什麼都成為顛倒見。同樣,只要當時的心是錯亂的,由這個心所引生的各種承許,都是對於所知性的顛倒見。

如是有無等見皆破。

像這樣,把這種立量方式用在其他一切有無等的錯亂承許上,也同樣成立是顛倒見。

無論計執諸法持「有」性,還是「無」性,「等」字當中包括「常」、「斷」、「一」、「異」、「來」、「去」、「生」、「滅」等的見解,全部成為顛倒見。因為心的自體對於所知性成顛倒見,而這些見解所依止的是同一個身,所以,計執諸法有各種各樣的體性,全部是顛倒見。

下面講自宗這樣遮破的必要:

然吾自宗,全無過失。故諸智者,當以此頌略加變改,遍破一切他宗,由破盡分別網、成立勝義智故。

然而我們自宗完全沒有任何過失。因為我們見到諸法無自性,遠離一切戲論的緣故。所以有智慧的人,應當把這一頌稍微改變一下,就像前面舉的例子那樣,把對方所立的戲論套入量式裡面,就能遍破一切他宗。這樣破斥的原因是:破盡了分別網就能成立勝義智慧。

這裡的「一切他宗」,指空性宗之外的一切實事宗。他們認為這樣那樣的法有自性。或者承許實有的法,也就是計執「有」,或者誹謗名言中的緣起,計執「無」。總之,沒有契合空性,必定會落在邊見當中。相反,一旦證悟空性,必定會反轉過來,止息一切戲論。

如果在根本上不明了諸法無自性、本自寂靜、離一切戲論的實相,戲論就不會破盡,即使不承許此法,還會承許彼法。也就是始終無法從「分別網」中出來。換句話說,內外實事宗在見解上,一直認為要有一個承認,需要建立一個實法。因此全部把自己困在分別網裡面,沒辦法止息這種對於所知法體性的顛倒。

他宗沒辦法脫離分別網的原因,就像前面偈頌中所說「由具彼見同依身。」意思就是,他宗所依止的就是那樣一種根本的顛倒狀態,沒有契合諸法離戲空性。這樣一來,依止於這種顛倒心建立的各種宗義,都是對於所知性成為顛倒。雖然從中會變換各種不同觀點,但是由於執著諸法實有,只要這種邊見沒有脫掉,始終會被分別網纏縛。因此,無論怎樣承許,都同樣是顛倒見。

 中觀師要「遍破一切他宗」,目的就是讓我們醒悟。雖然「一切他宗」表面上是說實事宗,實際上就是指我們內在的顛倒見。這樣「遍破」,就是為了讓我們認識到自己內在的見解有錯誤。否則一直認為自己現在對於諸法的認識正確,是如實了知萬法體性的智慧。這樣一來,永遠沒辦法寂滅分別網,不可能成立勝義智慧。

好比說一個人已經瘋了,但是他一直認為自己很正常,這種認識不消除,就永遠脫離不了錯亂的狀態。現在為了讓他相信自己是瘋子,我們就給他舉例子:「這個事物本來是A,但是你看成了B,現在你自己好好看看,它到底是什麼?」結果他這時候認識到,自己原來確實看錯了,對於所知法的體性有顛倒認識。這樣之後,他會醒悟過來,會發現自己的心識不正常,所以看錯了、想錯了。那麼,對於一法見為顛倒,這種錯亂心識,或者說瘋病沒有消除之前,對於其他法也不可能見到真實。

同樣,比方說順世派認為大種有自性。中觀師給他講,無論自生、他生、共生,還是無因生,大種的自性都不成立。大種本來無生。既然它沒有自性,你卻見到它有自性,你這種見解怎麼可能不是顛倒見呢?而且,只要你處在顛倒見的所依身當中,沒有契合諸法空性,無論立論說一切智沒有,還是沒有前後世、諸法無因生等等,都是從顛倒心識中出來的,必定全部成為顛倒見。這時候他會覺得,的確這些見解全部不正確。

像這樣,進一步會發現,無論承許哪種觀點,只要不瞭解諸法本來離一切戲論,無有承認,就會始終處在分別網當中。因為心裡只要還執著真實中有實法可得,虛妄分別就斷不了。相反,一旦瞭解諸法無自性,真實中遠離一切相、一切戲論,就再不會有什麼分別、承認的,這樣就會「破盡分別網」。因為如果有一法成立,可以緣它分別、承認,但是既然真實中無一法可得,就不會有依於它的分別。進一步會認識到,原來我計執諸法實有的心識只是錯亂的妄識,不是了知真實的智慧。這樣就能夠區分心識和智慧,就能「成立勝義智」。這就是「諸智者」如是破除的原因。

下面對方放過失:

設謂汝亦同犯此過。

對方說:你也同樣犯這樣的過失。你說我們的觀點都成為顛倒見,你的立論也同樣成為顛倒見。

答曰:不然!以無成立我等為倒見之喻故,且能成立為應正理。

中觀師回答:我們的情況不同!因為沒有成立我們的觀點是顛倒見的同喻,而且能夠成立我們的觀點完全相應正理。

意思是說,由於你們認為諸法有自性,所以你們的立論全部是顛倒見,對此我們可以舉出同喻,而且你也無法駁斥。因為你們的見解確實不符合正理,這是在你我雙方面前共同成立的。但是,你們沒有辦法舉出我們的立論是顛倒見的同喻。因為你根本沒辦法證明任何一法有自性。相反,內外諸法無自性才是真相。

下面舉例說明自宗觀點符合正理:

如云:「我達他世為有時,即成正見所知性,由具此見同依身,如許通達無我時。」

比如說:「我們了達他世是有的時位,我們自體成為如實見到所知的體性。因為具有與『了達他世為有』的見解同等所依身的緣故,如同承許通達無我之時。」

這裡把上面破他宗的立量反過來說。就好比我們了達諸法無我的時候,是一種如實見諸法的體性。那麼,在名言中就知道,無自性之中才能成立緣起。正是由於諸法無自性,在因緣和合的時候,就會無欺變現果法。「他世為有」也是如此。前世的識,通過愛取的滋潤,達到引生後有的階位,並且沒有證悟無我等的障礙,這樣因緣聚合之時,決定顯現後世身心相續的果相。所以後世成立。

如是例云:「我達一切智有時,即成正見所知性,由具此見同依身,如許通達無我時。」

像這樣再舉例來說:「我們了達一切智有的時位,我們自體成為如實見到所知的體性。因為具有與『了達一切智有』的見解同等所依身的緣故,如同承許通達無我之時。」

就像通達無我的時候,是如實見諸法實相的狀態。我們一直具有這樣一種如實的智慧。由於得到了正見的根本,時時處在正見當中,「達一切智有」也是這種正見所知的體性。

要知道,原來自相續是無明系統,雖然只是從一個地方露出破綻,比如承許大種實有。但是一觀察就知道,這些見解的根源就是沒有如實證知諸法實相。因此,無論對於勝義諦的安立,還是在世俗當中的承許,處處都有問題。

一旦無明滅盡,出現證知諸法實相的智慧,也就是轉成了明行系統。從這種所依當中流出來的一切立論、言說,全部契合真實義。得到這種根本之後,立即能夠明了諸法無我,見到世俗中諸法緣起生,並且知道沒有自在天等的作者,了達自他本具一切智等等。

於一切法皆如是說。

像這樣,對於一切法都如是說。也就是一切從正見當中流出的立論全部成立。

由此道理,即善成立前說「彼非彼生豈從他,亦非共生寧無因」之四宗。

這個道理也能很好地成立前面所說「諸法不是從自生,不是由他生,不是自他共生,不是無因生」的四種宗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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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5 上午 01: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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