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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自釋13 益西彭措堪布 講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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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自釋13 益西彭措堪布 講授

 

 


 

第十三課


 

下面以識和功能彼此觀待,進一步推出依他起識無自性:


 

復次識與功能,應互相待。如是亦無依他起性。


 

這樣就知道,識和功能互相觀待而成,不能獨自成立。也就是說,識觀待功能才能出生,無法獨自成就。功能觀待所生的識才能安立,無法獨自成立為生識的功能。像這樣,既然彼此互相觀待,也就毫無自性可得。因此是緣起生,沒有自性。


 

同樣,依他起識觀待因位的習氣功能而生,此習氣功能觀待果位的依他起識而立,由於彼此互相觀待,毫無自性。所以,你們認為依他起識實有絕對不成立。


 

以下對於「觀待他而成的法無自性」的這一道理,進行詳細地闡述:


 

頌曰:


 

若互相依而成者 諸善士說即不成


 

如果兩個法互相依待而成,那麼有智慧的人就說:決定不成立有自性。


 

就識和功能這一對互相依待的法來說,也是一樣的:


 

要已有識乃有彼功能,要有功能,乃從彼生識。如是即成互相依待。若許此者,則識非有自性。喻如有長乃成短,有短乃成長,有彼乃成此。


 

要有這個識,才成立能生它的功能,要有能生識的功能,才會由它生識。這樣,識和功能成為互相依待。如果這樣承許,識是依他而起的,也就沒有自性。就像長和短互相觀待而立,觀待長才成為短;觀待短才成為長,有所觀待的「彼」才能成立「此」的體性。


 

所謂「互相依待」,就是說一者必須觀待另一者才能成立,脫開另一者無法獨自成立。這裡是說,由先前在識田中熏了某種功能,後來才能現起果位的識。同樣,要現起果位的識,才能安立前面的功能是能生什麼法的功能。總之,二者只有依靠觀待才能成立。


 

以長、短來作比喻:就好比說一輛公交車,你說它是長還是短?觀待一輛自行車就很長,觀待一輛火車就非常短。如果它上面有獨自成立的長或者短的自性,那麼它在任何時處都應當是長,或者都應當是短,但是這不成立。只有觀待一個比它短的法,才能顯出它長的相,以此安立它為長;觀待一個比它長的事物,才會出現短的相,而安立它為短。所以,長和短都是假立的。這樣就知道,大小、多少、高低等等,都是假立,因果也是如此。


 

下面月稱論師引用、並解釋《四百論》裡的教證,繼續證成這個問題:


 

如《四百論》云:「若法因待成,是法還成待,今則無因待,亦無所成法。」此義是說若識等法,因待功能差別而成,其所待法功能差別,還因觀待此識乃得成立。是則當說此二誰是所待,誰是所成。


 

這裡月稱論師直接對偈頌作了解釋,我們就不單獨再作解釋了。偈頌的意思是說,如果識等的果法,因為觀待功能差別才能成立。而所觀待的功能差別,又觀待於果位的識才能成立。那麼,你說這兩者誰是所觀待,誰是所成就?


 

也就是說,因位的功能和果位的識互相觀待。識不可能獨自成就,它一定要觀待因位的功能差別,才能出現果位的識的差別。但是,因位的功能差別觀待於出生什麼樣的識而安立,如果沒有出生果位的識,就無法成立是什麼功能差別。這樣彼此之間互相觀待。既然互相觀待,那你說誰是所觀待?誰是所成就呢?


 

這兩者就像兩根木頭支起來的一個角,脫開一者另一者無法獨自成立。其實就成了有則俱有、無則俱無。也就是如果互相觀待,只能是同時有或者同時無。但問題是,同時有的時候,也就是一者有的時候,另一者也存在,這樣彼此毫無關係,就不成為觀待了。如果出現了前後的一有一無,一者依靠另一者才能出生、安立,但是不是同時有,也就無法成立為互相觀待。這樣就成了無法解決的矛盾。


 

同理,你怎麼能承許識由功能出生?如果識和功能不同時,其中功能在前識在後,但是沒出生識的時候,根本不能說那是什麼功能。如果識在前功能在後,這樣沒有功能又怎麼可能獨自出生一個識?如果識和功能同時有,也就是當功能有的時候,識已經有了,二者毫無關係,又怎麼能說識是由功能生的?所以,只要你承許識和功能是實法,就絕對沒辦法安立它們有任何關係。這樣,就逼得對方不得不承許識和功能都是假法。


 

又云:「若法因待成,未成云何待,若成已有待,成已何用待。」此義是說,若識因待功能而成者,為識已成而待功能?為識未成而待功能?若未成者,未成故如兔角,應不待功能。若謂已成而待者,彼已成故復何用待。


 

偈頌的意思是說,如果一個真實的識,由於觀待功能而成就自體。那麼這個識只有兩種情況:它是已經成就的法,觀待功能而造就的呢?還是未成就的法,觀待功能而造就的?如果它是未成就的法,它的體性就是未成,就是「無」,像兔角一樣,一無所有。那麼,一個持有「無」的體性的法,就不必要觀待什麼,永遠是無。如果這個識是已經成就的法,那麼,它的自體已經成就了,已經有了,還需要觀待什麼來出生它嗎?


 

總之,這裡是觀察果法的識。如果它是個實法,決定不超出「有」和「無」這兩種體性。如果它是「有」的體性,那麼,它自體已經有了,還需要觀待什麼呢?如果它是「無」的體性,自體是「無」,又需要觀待什麼呢?


 

所以,根本沒辦法成立依他起識是實法(有自性的法)。


 

故諸善士說,互相依待而成,即不得成。故未來識中功能亦非有。


 

所以善士們說,凡是彼此依待而成的兩個法,絕對不成立實法或者有自性。因此,未來識中有功能也是不成立的。


 

意思就是,因位有功能沒有識。如果觀待此功能而產生未來識,那麼,我心裡想著現在因位的功能,以及未來將出生的識,說這個功能是能生未來識的功能。這樣一來,功能和未來識,彼此之間就是互相依待而成的,絕對不可能獨自成立。


 

為什麼呢?一方面,兩者既然互相觀待,就沒辦法說到底誰是所觀待,誰是所成就。


 

另一方面,它們之間沒辦法成立任何關係。因為,如果是一前一後,沒有識的時候,已經有一個實有的功能,那麼這個實法功能不觀待於未來的識,它自身就無法成立為未來識的功能。或者,沒功能的時候,有一個實有的識,但實際上,沒有能生它的功能,識根本沒辦法出生。如果功能和識同時有,既然有功能的時候已經有識了,怎麼能說識是觀待功能而生的呢?也不成為觀待。


 

或者,針對這個識來說,既然它是實法,一般來說只有「有」和「無」兩種體性。(雖然還有「亦有亦無」和「非有非無」的情況,但是一般人不會那麼想。)如果它是「有」性的法,那麼,已有的法不必觀待,自身已經成為「有」;如果是「無」性的法,那麼,一個本無的法,就像石女兒一樣,也不必觀待什麼,永遠是無。


 

這樣就可以證明未來識中功能不成立。


 

以下遮破「功能」屬於過去識:


 

今更當說過去識中亦無功能。頌曰:


 

現在宣說過去識當中也沒有功能,頌文中說:


 

若滅功能成熟生 從他功能亦生他


 

唯識師說:一個已生的識,滅了之後,會在識田裡熏下一種功能,當這種功能成熟的時候,就會出生果法。也就是從他性的功能中,出生他性的果。


 

這裡對方承許的是,過去識滅後,在識田裡熏下能生將來識的功能。此功能屬於過去識。


 

若謂已生正滅識,為生果故,於阿賴耶識熏成功能差別,從彼已滅識之功能成熟,而生當生之識者,則應從他功能而生他果。


 

以殺生為例,一個人拿刀刺向犛牛,這時,他生起了一個殺生的識。而這個識第二剎那無間就滅了。雖然殺生的識已經滅了,但將來必定會出生果報。因為識滅的同時,就在阿賴耶識當中熏下了習氣,或者說熏成了一種功能差別。當這種已滅的殺生識熏下的功能,在未來位成熟的時候,就會出生在地獄裡受報的識。也就是過去識滅後熏成了功能,這個他性的功能成熟,就會出生未來他性的果。


 

何以故?頌曰:


 

為什麼說 「從他功能而生他果」呢?下面唯識師具體解釋。頌文中說:


 

諸有相續互異故


 

如云:「達努謂增廣。」以輾轉義名曰相續,猶如河流相續不斷,因果相續轉時,由於生死輾轉無間,次第不斷,是三世諸行剎那之能取。由此遍於相續支分剎那中有,故相續支分之諸剎那,名有相續。彼等互異各別為他,是敵宗所許,故果剎那後時生者,離因剎那習氣而是他性,是則從他功能應有他生。


 

梵文的字界「達努」是增廣的意思。再加上字緣,就有輾轉的意思,叫做「相續」。就像河流一樣相續不斷。同樣,因果相續流轉的時候,由於生死輾轉不斷,剎那剎那次第而行,所以這個相續就是過去、現在、未來的諸行,或者諸有為法的各個剎那的能取。因為「相續」遍在相續裡的每一個支分剎那上,所以相續支分的每個剎那就叫做「有相續」。


 

也就是說,從前到後輾轉不斷的法,叫做相續,它是能取。在這個相續上面能取到過去、現在、未來諸有為法的各個剎那,這些剎那就是所取。其中「相續」是一個總體概念,它遍在三世遷流的每一個剎那上,每一個剎那都叫做「有相續」。比如,一個「家」,其中每一個家庭成員都叫做「有家」,因為每一個人都有這個家,或者說「家」遍在每個人身上。那麼,由這些家庭成員組成的就叫做「家」。再比方說「國家」,國家由民眾組成,這個「國家」就遍在每一個公民上面,所以每一個公民都叫做「有國家」。就個體來說,每個人都叫做「有國家」的人,就總體來說,就叫做「國家」。像這樣,「相續」和「有相續」就是這個意思。


 

所以,所謂「相續」無非就是這些剎那的心識。由於其中每一個剎那都是依他起識,都是實法。因此,各剎那之間彼此互為他體。這是對方唯識師所承許的觀點。後面出生的果位的剎那,它和因位剎那的習氣,互為他性。也就是說,由於每剎那的依他起識都是實法,因此,在三世遷流的過程當中,每個剎那都是一個獨自的實體。那麼,因位的識熏了習氣,後來習氣成熟而現起了果位的識,這兩者一前一後,互為他性。像這樣,從因位的一個他法的功能識,出生他法的果位識,所以應當有他生。


 

下面中觀自宗對此做破斥:


 

若謂許故無此過者,是亦不然。應一切法從一切法生。


 

頌曰:


 

一切應從一切生


 

此於破他生時已說,故不更述。


 

如果認為這樣承許就沒有過失,其實不是這樣的。這樣承許,由於他性相同,仍然有一切法從一切法生的過失。這一點在前面總破他生的時候,已經以理宣說完畢,這裡不再重複。


 

設救,頌曰:


 

彼諸剎那雖互異 相續無異故無過


 

假設對方又這樣挽救:「雖然因位的功能識,和果位成熟時現起的識,是彼此互異的他性,但是,這兩種識屬於同一相續,所以沒有一切生一切的過失。」


 

意思是說,雖然承許他生,但是並不會有「一切應從一切生」的過失。因為我們說的「他」,不是指一般他性的兩個法,成為能生所生。而是指屬於同一相續,具有特殊他性的兩個法,才能由一者生另一者。或者說,因位的功能,只能生一個屬於同一相續的果位的識,而不會生屬於其他相續的識。


 

所以,我們要加上「屬於同一相續」這個限制條件,這樣才承許有他生。而不是不具這個條件,隨便兩個他性的法,都能由一者生另一者。就好比說種子生芽。雖然因位的稻種和果位的稻芽屬於他性,但是,由於它們屬於同一相續的緣故,稻種只會出生同一相續的稻芽,而不會出生麥芽,或者石頭、桌子等等。因此沒有「從一切生一切」的過失。


 

若作是念:彼是有相續諸剎那性,更互為他,此相續唯一,故非一切法從一切法生。若如是者可容無過,
  


 

假如唯識師這樣想:因位的功能和果位的識,它們是同一個相續當中的不同剎那,並且彼此互為他體。由於它們屬於同一相續,所以不會有從一切法中生一切法的過失。這樣承許他生就沒有過失了。


 

下面中觀師對於對方的補救做遮破:


 

然彼不成。頌曰:


 

此待成立仍不成 相續不異非理故


 

中觀師說:你的觀點不成立。因為你的能立,也就是功能和識屬於同一相續,這一點還有待於成立。既然能立尚未證成,你的所立仍然無法成立。其實,功能和識屬於「一實有相續」,這一點不合理。


 

為什麼呢?


 

自性互異諸法,是不異相續之所依,不應道理,是他性故,如他。頌曰:


 

諸唯識師認為的——自性各異的不同剎那法,它們是同一相續的所依,即這個相續存在於各個他體的剎那上。(實法的相續是能依,各個剎那是所依。)但是,這是不合理的。因為前後兩個剎那是他體的法,就像兩個別別無關的人一樣。如頌文中所說:


 

如依慈氏近密法 由是他故非一續


 

所有自相各異法 是一相續不應理


 

如是說此是一相續亦不應理。


 

對方認為,所謂「一相續」是實法,但是這絕對不成立。為什麼呢?


 

就如同慈氏和近密兩個人,他們是各自不同的他體,就像東山和西山一樣。怎麼能說是一個相續呢?同樣,你所承許的依他起識是實法,也就是因位的功能識和果位現起的識是兩個實法。那麼,既然兩個實法獨自成立,這就好比東山和西山一樣,又怎麼能說是同一相續呢?這也是不合理的。


 

要知道,「一相續」就是獨一的法,是不二的。但是,既然承許各個剎那是實法,也就是別別不同的他體法。既然實法的功能和識是別別不同的他體法,就決定不可能是不二一體的法。就好比東南西北四幢樓,不能說是一體。或者,同一條林蔭道上的每一棵樹各不相同,不是一體那樣。如果明明是他體法,還說屬於不二的同一相續,那麼慈氏和近密兩個人就成為不二,東山和西山也成為一相續了。


 

因此,只要承許功能和識是他性法,就無法安立它們屬於實有的一相續。我們平時說「一相續」,僅僅是以前後各個剎那相續不斷這一點作的假立。而實法的「一相續」是根本沒有的。


 

像這樣,破掉了對方補救的「同一相續」。那麼,諸唯識師承許的因位的功能和果位的識仍然是別別互異的實法。既然承許能夠從一個他性的因法功能,出生一個他性的果法識,那麼,他性相同的緣故,也應該從功能中出生一切他性的法。進一步說,任何兩個他性的法,都應當能夠建立能生所生的關係了。


 

以下是總結:


 

此中前說由識功能成未成熟,生不生識,非由所知有無。今說功能非有即破其執,故無所知,識定非有。


 

前面唯識師說:以先前所熏的生識功能成、未成熟,決定生、不生內識。而不是由所知的外境有或無,來決定是否生識。也就是說,如果之前熏入的生識功能成熟了,就會生起帶那種行相的識;如果前面熏下的生識功能還未成熟,就不會出生帶彼行相的識。


 

中觀師針對對方所安立的「由生識功能是否成熟,決定是否生識」這一點,指出「功能」不實有,來破除他的執著。也就是說,因為「生識功能」只有屬於過去識、現在識、未來識這三種情況,而我們以上對於這三種情況,已經詳細地破斥完畢。既然三種情況都不成立,那麼,生識功能也就無法成立了。


 

這樣,由於境和有境彼此互相觀待,境有則識有,境無則識無。因此,既然沒有所知境相,也就無法成立自性實有的能知識。


 

如是說已,諸唯識師復欲申述自宗,成所樂義。頌曰:


 

中觀師遮破唯識師所承許的實有功能之後,諸唯識師再次想申明自己的觀點,建立所喜愛的宗義。頌文中說:


 

能生眼識自功能 從此無間有識生


 

即此內識依功能 妄執名為色根眼


 

從能生眼識的功能當中,無間會出生後一剎那的識,這就是內識生起所依止的功能。人們以妄執而稱此功能為色法體性的眼等諸根。


 

意思是說,並不是以色法體性的根為所依而生識,只是對於生識所依的功能稱為根。對於能生眼識的功能,稱為眼根;對於能生耳識的功能,稱為耳根等等。它們並不是色法體性。


 

眼識習氣,是由餘識正滅時於阿賴耶識熏習而成,由此成熟,便於後時生彼行相相同之識。彼識所從生之無間功能剎那,即彼所依。


 

以眼識為例,所謂「眼識習氣」,是指由於因位其他的眼識正滅的時候,在阿賴耶識當中熏習而成為習氣功能。由於這個習氣成熟,就會在未來的時候,生起和因位熏入的習氣行相相同的識。這個果位的識,從已成熟的習氣功能當中出生。這前一剎那的功能,就是生識的所依。


 

也就是說,我們現在這一剎那的眼識,以前一剎那成熟的功能為所依而現起。就好比種子到了成熟位的時候當即開花。由於前一剎那種子的勢力已經蓄積到量,已經成熟了,所以,以這一剎那的功能勢力為所依,無間就現起了花。


 

我們前面也講過,唯識宗安立的「種現熏生原理」。意思就是,任何一種業生起的時候,無間會在阿賴耶識當中留下影響,這種影響,有感果的功能。它就叫做「習氣」,其中「氣」是氣氛的意思。或者說是一個因位的種子。這個種子一旦成熟,就會起現行。或者說這是兩位的阿賴耶,因位叫做「種種習氣阿賴耶」,果位叫做「成熟阿賴耶」。也就是在一個阿賴耶識當中,各種行為造作不斷地熏成習氣,習氣成熟的時候又會不斷地變現出種種果相。


 

我們通過現在的夢境也能說明此「種現熏生」的道理。具體來說,白天遇到了什麼境,做了哪些事等等,都會在阿賴耶識上熏成一種習氣。這個習氣的勢力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因緣聚合,自然會現出這方面的夢境。如果遇到的一些人、事等等,對你的心特別有影響,那麼在你的心上,所熏下的習氣勢力就會比較強,就很容易出現這方面的夢境。


 

比如,一個人上學的時候,每次考試都很緊張。這種非常緊張的情緒對他的影響很大。結果他到了四、五十歲的時候,還會常常做考試方面的夢。這就是因為,原來那種緊張過度的心態,在他的阿賴耶識上,熏下了很深的習氣。所以遇到緣的時候就會現行。再比方說,一個人對於某位異性的情執很深,結果他的夢中就會出現相關的境相。這也是因為他先前見過那個人,並且數數現行貪心等等。這樣在識田裡熏下了很深的習氣,夢裡就會出現那些相應的境相。


 

另外,如果造了罪業,阿賴耶識當中就會熏入黑業的習氣,會變現出內心當中不安、恐懼等的相。所以罪業深重的人會常常感到良心不安,在夢裡也會出現相應的境相。相反,如果在阿賴耶識當中熏下的是清淨的習氣,到它勢力成熟的時候,也會現行各種的相。比如,白天對於某些法義鑽研得很深,由於當時在這方面花的心思非常多,心力也非常強,這樣在夢裡就會出現研討、辯論,思惟法義等的相。或者,白天的時候,常常思惟「現在是夢」。當這種心念串習到量的時候,也就是熏入的習氣勢力達到非常強的程度。那麼做夢的時候,就會立即想起「現在是夢」。這也是因位的時候,熏入的習氣現行、起作用了。


 

像這樣,唯識師安立習氣是一切萬法變現的依處。也就是說,如果過去沒有在阿賴耶識當中熏入這個習氣,現在就不會顯現各種各樣的相。或者說,現在看到什麼,聽到什麼,心裡起了哪些念頭,出現了哪種執著狀態等等,這時候就在阿賴耶識裡熏下習氣了。之後當習氣功能成熟的時候,就會現行。而且現行的時候絕對絲毫不會錯亂。


 

由此成熟,便於後時生彼行相相同之識。」其中「相同」就是指同類,也就是因位時熏下的習氣成熟,這個時候會生起同類行相的識,而不是其他異類的識。比如,曾經熏下的是善業習氣,成熟的時候,就會現起很多安樂的相,而絕不會是苦相。如果熏的是惡業習氣,就不可能現前安樂的境相。熏的是貪業習氣,到時候自然現起貧窮、困苦等的相。


 

另外,世間人認為的「天賦」也跟前世熏入的習氣有關。比如,有的人從小就擅長歌舞,有的人幾歲就能看病、開藥,有的人不太識字的時候,就會作詩等等。


 

而且,前世在古代做過劊子手的人,由於往昔習氣勢力的作用,這一世眼睛會常常喜歡盯著別人的脖子。前世做戲子的人,舉手投足之間就會有戲子的感覺。前世做書生的人,從頭到腳就會透著一股濃厚的書卷味……這些世間人認為的天生具有的氣質,很明顯也是前世熏的習氣功能。


 

總之,由往昔所熏的習氣功能成熟,現起各種各樣的識。


 

下面講,世間愚人不了知這一點,妄執有色根為生識的根本:


 

世間愚人妄執彼為有色眼根,實離內識,眼根非有。所餘諸根亦如是知。


 

世間愚人不瞭解內在的緣起,把原本由功能生識,妄執為色法體性的眼根等等。實際上,離開了內在的識,並沒有心外色法體性的眼根。其餘的鼻根等也如是了知。


 

「世間愚人」指不通達唯識變現原理的人。一般世間人只看外在粗顯的現相,會認為,我們因為有眼睛,所以能夠產生對色法的了別,因為有鼻子,就能夠產生對氣味的了別等等。比如,現在的自然科學,認為整個世界有一個獨立的色法體系,它依照自然程序而運作,並不受心識的影響。這種學說一旦深入人心,人們就會忽略內心,會變得很冷漠,而且會導致過分地追求物質生活。因為他們認為心外的物質最真實,最有意義。原本是萬法作者的心,卻退到一個被人遺忘的角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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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9 下午 12: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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