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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哉!眼根不能自見,又怎麼能見他呢?
whatabou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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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哉!眼根不能自見,又怎麼能見他呢?

《中觀根本慧論•第三品‧觀六情品》

三、觀六情品
丁二、(宣說其他特法)分五:一、抉擇法我空性;二、抉擇人我空性;三、抉擇有實法為空性;四、抉擇時間為空性;五、抉擇輪回為空性。
戊一、(抉擇法我空性)分二:一、破法我之自性;二、破法我之能立。
己一、(破法我之自性)分三:一、破處;二、破蘊;三、破界。
本品觀察六情。所謂六情,也就是六處或六根。在清辯論師的《般若燈論釋》中,波羅頗蜜多羅譯作《觀六根品》。有部宗認為,按照佛經和《俱舍論》的觀點,六處是存在的,內六處是眼耳鼻舌身意,外六處是色聲香味觸法。
庚一、(破處——觀六情品)分二:一、以理證廣說;二、以教證總結。
辛一、(以理證廣說)分二:一、說他宗;二、破彼宗。
壬一、(說他宗):
眼耳及鼻舌,身意等六情,
此眼等六情,行色等六塵。
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這眼等六根行於色聲香味觸法六境。
對方認為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存在,這六根也叫六情、六處。六塵也就是六種境。六根所行的對境是什麼?眼根的對境是色法——眼根見色;耳根的對境是聲音——耳根聞聲;鼻根的對境是香——鼻根嗅香……對方認為眼根見色法真實存在,耳根聽聲音真實存在,乃至其餘四根取四境也都真實存在。
壬二、(破彼宗)分二:一、以理證廣說破他宗;二、以此理類推其他。
癸一、(以理證廣說破他宗)分二:一、破眼為見者;二、破識為見者。
子一、(破眼為見者)分二:一、推理;二、觀察是否見者。
醜一、(推理)分三:一、立宗;二、立正因;三、攝義。
寅一、(立宗):
是眼則不能,自見其己體。
若不能自見,雲何見餘物?
該眼根不能自見自本體,如果不能自見,那怎麼能見其餘的事物呢?
對方認為:眼根存在,色境也存在,並且眼根可以見到色法。但實際上眼根不能見色,為什麼呢?因為眼根不能自見自本體,這一點我們承認,對方也承認。關於自己不能對自己起作用,佛經裏有很多比喻,比如輕健者不能騎上自己的肩頭,寶劍鋒不能割斷自己等。既然眼根不能見自體,那你們為什麼說它能見到其他色法呢?這是中觀的立宗。這裏的立宗就是以因推理的過程。月稱論師在《顯句論》中也立了這樣一個宗:“眼根不能見他法,以不能自見故,如瓶。”瓶子不能自見的緣故,也不能見柱子、人等其他事物;同樣的道理,眼根不能自見,也不能見到他法。
為什麼不見自就不能見他呢?因為對方所謂的“見”是自性成立的見,是自性的見就應當能見自見他。但眼根能不能見到自體呢?不能。《中觀四百論》雲:“一切法本性,先應自能見,何故此眼根,不見於眼性?”意思是說,一切萬法的本性就如名言中水具濕性、火具熱性一樣,在不觀待的情況下自性成立,所以,如果勝義中眼根的見性成立,它應該先能見到自體。但眼根為什麼不能見到自體呢?如果見有自性,就應該像火不離熱性一樣,不僅能見他法,而且也能見到自體。但眼根並不能見到自體,《中論釋•善解龍樹密意莊嚴論》中說:眼根不能自見,因為相違且沒有對境的緣故。《顯句論》中說:眼根不能自見,因為自己對自己起作用相違的緣故,再者,眼根要見自己也不得對境。其實眼根不具見性就如水不具熱性、火不具濕性一樣,沒有見性怎麼能見呢?不能見。
寅二、(立正因):
火喻則不能,成於眼見法。
去未去去時,已總答是事。
以火的比喻並不能成立眼根能見色的觀點,這在已去、未去、去時的推理中已作了總的答復。
對方認為:眼根不能自見就不能見他的推理不成立,比如火雖不能燃燒自己,但卻可以燃燒木柴、衣服、房屋等其他法;同樣,眼根雖然不能自見,但卻可以見其他法。
對方想以火的比喻說明眼根可以見色,但這個比喻並不成立,因為在勝義中火根本無法燃燒他法。為什麼呢?這在《觀去來品》中抉擇已去、未去、去時都沒有去的推理時已作了答復。
《觀去來品》雲:“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這一頌抉擇的是去法在已去、未去、去時的道路上都不成立。所謂“已總答是事”,是指可以用這種推理方式遮破火能夠燃燒他法的觀點。其遮破過程,我們可以依據上面引用的《觀去來品》的頌詞作成一頌:“已燃無有燃,未燃亦無燃,離已燃未燃,燃時亦無燃。”意思是說,在已燃的木柴上火不能燃燒,因為已燃的已經燃完了,也就沒必要再燃或者說沒有什麼可燃的了;在未燃的木柴上火也不能燃燒,因為未燃的法還不存在;在正燃的木柴上也沒有燃燒,不觀察的時候好像有正在燃燒,但一觀察卻沒有正燃時,要麼已經燃完了、要麼還沒有燃。既然三時都沒有燃燒,說明燃燒根本不存在。這破了對方的比喻。
既然比喻不成立,那麼其喻義——眼根見色也不合理。這也可以作成一偈:“已見無有見,未見亦無見,離已見未見,見時亦無見。”意思是,已經見了的沒必要再見,因為已經見了或者說無法可見;未見的也不可能見,還沒有產生的緣故;除已見未見之外,正見的連一個微塵也不存在,故見時亦無見。既然三時都沒有見,這就說明見根本不存在。
前一頌已說明不能見自就不能見他,這一頌又遮破了對方的火喻,由此可知眼根見色不成立。
其實中觀所使用的推理方式和因明比較類似。因明的推理有相似因和真因兩種,相似因不能建立正確的立宗,是假比量,它分不成相似因、不定相似因和相違相似因;真因是對事物的正確判斷,是真比量,它分不可得因、自性因和果因。這些道理在《量理寶藏論》中有廣講,大家可以參閱。
可能有人對“若不能自見,雲何見餘物”還不太理解,下面我們就以應成派的不共三因進一步分析。所謂應成不共三因,即彙集相違應成因、是非相同應成因、能立等同所立應成因。
一、彙集相違應成因,即彙集對方的兩個觀點,並指出其相違之處,以此遮破對方。比如對方說眼根可以見到他法,我們就指出:這一觀點和“不能自見”相違,因為對方也承認眼根不能自見。既然不能自見,“雲何見餘物”呢?
二、是非相同應成因。如果對方比較聰明,也就會醒悟,不會再辯。但對方認為中觀宗的推理“不定”,因為眼根雖然不能自見,但卻可以見他法。對此中觀宗繼續駁斥道:如果眼根不能自見卻能見他,那麼不能自見的瓶子也應該能見到他法,因為二者根據相同。這就是是非相同應成因。
三、能立等同所立應成因。針對中觀宗所發的“是非相同”的太過,對方辯解道:雖然眼根和瓶子都“不能自見”,但二者在三個方面不同:第一,眼根不能自見卻能見他,這是一種緣起規律;第二,眼根不能自見是因為沒有自己見自己的能力,但有見他法的能力的緣故能夠見到瓶子、柱子等他法;第三,眼根能見到瓶子、柱子等他法,這是現量所見,是不能破的。以這三個原因可以成立眼根見色,“眼根見色”是對方的所立,三個原因是能立。
中觀宗破斥如下:如果對方所說的眼根見色的緣起規律是根、境觀待的名言假立,那中觀宗就不用破斥;但這是在觀察勝義的時候,所以對方承許的自性實有的緣起規律並不成立。如果說眼根見色是一種能力,那麼眼根和能力是一體還是他體?一體的話,眼根就是能力,那眼根不需要光明等他緣也可以見色;他體的話,就成了能力見色,而不是眼根見色,所以眼根見色是一種能力也不合理。所謂的現量所見其實是分別心的境界,並不是聖者無分別智慧的境界,所以在勝義中現量所見並非正量。既然三種能立都不成立,那它們如何成立所立呢?
所謂“能立等同所立”,即對方的能立與其所立一樣都不成立。對方雖然想以三個能立來成立“眼根能見色法”這一所立,但此時的能立尚待觀察,如果能立真實就可以成立所立,但三個能立都不成立,所以能立與所立相同都不成立。
以此類推,對方的火喻、燈不能自照而能照他、自生他生等觀點都可以一併破除。這些推理,慈誠羅珠堪布在《中觀根本慧論講記》中根據《顯句論》的推理方式作了詳細解釋,大家可以看一看。最初我們可能接受不了這種推理,但你可以試著去找眼根能夠見色的理由,在這個過程中,你漸漸能體會到中觀理證的威力。中觀著重抉擇萬法的實相,它始終依據正理而論證,如果我們找不到反駁的理由就應該承認空性的道理。像藏傳佛教這樣的推理非常難得,大家務必通達。
寅三、(攝義):
見若未見時,則不名為見,
而言見能見,是事則不然。
見者如果不能見,也就不能名為見者,所以,說見者能見,這是不合理的。
對方認為眼根能夠見色法,所以是自性見者。我們通過上面兩頌的觀察已破除了對方的觀點:一、眼根不能自見,所以不能見他。這是以立宗的方式說明自性的見者應該能見一切法,如果不能自見就不可能有見的自性。二、遮破火喻的能立且建立正因。我們以過去、現在、未來三時的觀察遮破了火能夠燒他的觀點,以此也說明了眼根不可能見到他法。本頌對其攝義:見者若根本不能見色,也就不是見者了,如果還說它能見色就不合理。
本頌也可作為第三種遮破方式:如果對方還認為眼根能見色,眼根見的時候叫見者的話,那不見的時候就不能叫見者,比如閉上眼睛或睡覺時。這樣,眼根並非恒為見者,它有見和未見的差別。不是恒為見者就不是自性見者,不是自性見者還說見者能見就不合理。
醜二、(觀察是否見者):
見不能有見,非見亦不見。
見者不能有見,非見者也不能見。
總的來講,眼根作為具有自性的見者不能有見,作為非自性的見者也不能見。如果是見者,成立見者需要一個見法,再去見還要一個見法,這樣便有兩個見法,有兩個見法就要有兩個見者,所以見者不能有見。如果是非見者也不能有見,因為它根本沒有見法,沒有見法就不可能見色法。所以不管是見者還是非見者都不能見。
子二、(破識為見者)分三:一、以前面理證而破;二、以其他理證而破;三、攝義。
醜一、(以前面理證而破):
若已破於見,則為破見者。
已經破除了眼根見色,也就破除了眼識見色。
《俱舍論》分析了有部和經部的觀點,有部宗認為眼根為見者,經部宗認為眼根只起增上作用,由眼識見外面的色法,但眼識是見者也不合理。
“若已破於見”,前面破了有部宗眼根見色的觀點,現在經部宗認為眼根不是見者,眼識才是見者。對此我們說“則為破見者”,破了眼根見色,也就破了眼識見色。
前面我們用這些推理破了有部宗的觀點:“是眼則不能,自見其己體。若不能自見,雲何見餘物?”“火喻則不能,成於眼見法,去未去去時,已總答是事。”現在我們把眼根換作識以破經部宗的觀點:“是識則不能,自見其己體。若不能自見,雲何見餘物?”“火喻則不能,成於識見法,去未去去時,已總答是事。”其破法完全相同。
破了眼根、眼識見色,也同樣可以破耳根、耳識聞聲,乃至意根、意識知法。比如破意根、意識:“是意則不能,自知其本體,若不能自知,雲何知餘物?”“是識則不能,自知其本體……”
醜二、(以其他理證而破):
離見不離見,見者不可得。
以無見者故,何有見可見?
不論離開見法還是不離開見法,見者都了不可得。沒有見者的緣故,哪里有見法和所見的法?
“離見不離見,見者不可得。”所謂見,就是指見法或見的行為。對方說眼識是見外境者,但這個見者是離見而見,還是不離見而見呢?離開見的行為就不能見色法,不能見色法就不是見者。如果不離開見的行為,那麼以見法成立見者以後就沒有見法了,沒有見法見者就不能見,不能見就不是見者。根據《中論釋•善解龍樹密意莊嚴論》,不離見的情況還可以這樣觀察:不離見或觀待見的見者是自性已經成立還是尚未成立?如果已經成立,就不需要觀待見法;如果尚未成立,則不可能相觀待,就像兔角不存在一樣。所以,不管離不離見,見者都不可得。
“以無見者故,何有見可見?”既然見者不可得,那怎麼會有見法和所見的法呢?顯然沒有。
若問:破識是見者有幾種推理方式?答:有兩種。第一種,因為不能自見,所以不能見他;第二種,具足見和不具足見,見者都不可得。
昨天講考的那位道友推理推得很清楚,希望大家都能這樣。我們已經學了第一、二品,現在正在學第三品,這些推理方式大家一定要懂,如果不懂,恐怕以後三四個月中還要“乘飛機”,這樣暈下去很痛苦。前兩品的內容很重要,希望不懂的人能把課補一補,現在補還來得及。我看有些老年人精神挺好,考試應該沒問題,但有些年輕人並不是這樣,是不是推理方式不懂?不懂的地方還是要問一問。一個推理懂了,其他就比較簡單。
醜三、(攝義):
見可見無故,識等四法無。
近取等諸緣,雲何當得有?
見和所見不存在的緣故,識等四法也不存在。沒有識等四法,近取等諸緣怎麼會存在呢?
對方仍然認為:見法與所見存在,因為它們的果——眼識、根境識三者和合的觸、由觸而生的受以及以受為緣而生的愛存在。比如我們以眼識見到一個人,這是識;見的時候有根境識的和合,這是觸;有觸就有苦樂等感受,這是受;有了樂受就會生起貪愛,有了苦受就會生起乖離愛……這是愛。有了這些,又會有取、有、生、老死等。由於十二緣起存在,所以見法、所見存在。
見法和所見,上文已經破了。沒有見法和所見,也就不會有眼識;沒有眼識,也不會有根境識和合的觸;沒有觸,就無法生受;沒有受,也就不會生愛。十二緣起的各支,前前為因後後為果。既然識等四法不存在,那麼取、有、生、老死等也無法成立,就像沒有地基就沒有牆一樣。
這一頌是攝義,說明了眼識不是見者;同時也說明,眼識不能見境,十二緣起的輪回不可能顯現。
癸二、(以此理類推其他):
耳鼻舌身意,聲及聞者等,
當知如是義,皆同於上說。
應當了知:耳鼻舌身意,聲音乃至法,聞者乃至知者等,這些法不存在的道理,都與上文中所說眼根、見者以及見所見不存在的道理一樣。
人們認為眼見為實,但前面破了眼根、眼識,所以以後應該說“眼見為虛”。不但眼見不到真實,耳也聽不到真實,鼻也嗅不到真實……這裏破見者的道理可以類推其他的根和識。比如耳根:“是耳則不能,自聞其己體,若不能自聞,雲何聞餘物。”“火喻則不能,成於耳聞法,去未去去時,已總答是事。”“聞若未聞時,則不名為聞,而言聞能聞,是事則不然。”“聞不能有聞,非聞亦不聞。”破了耳根,以同樣的推理可以破耳識:“若已破于聞,則為破聞者。”“離聞不離聞,聞者不可得,以無聞者故,何有聞可聞。”“聞可聞無故,識等四法無,近取等諸緣,雲何當得有?”破了耳根、耳識,大家同樣可以去破鼻根、鼻識,乃至意根、意識。
這裏的推理主要有兩種,一個是自己對自己不能起作用,所以不能見色聞聲,這是最根本的推理;另一個是不論具不具有作法,都不成立作者。
要知道我們現在的所見所聞只是分別念的假立,比如看電視,這只是因緣具足以後的一種幻化,螢幕上並沒有人、事的真實自相。雖然看者也知道這一點,但他的心還是被誘惑了。所以我們一定要懂得一切都是緣起法,六根、六境、六識的因緣一具足就顯現種種相,但人們始終認為有見者、有所見,有聞者、有所聞,也認為自己見了、聽了……這只是受了欺惑而已,實際上這一切都了不可得,如虛空一般。
以上說明了眼根不能見色,耳根不能聞聲,乃至意識不知諸法等十二處不存在的道理。這些空性的道理,我想一般人很難接受。但實際上諸法的本體就是這樣。大多數人只受過世間教育,連業因果、前世後世都不承認,想一時把這樣的思想見解改過來,恐怕也很困難。但大家可以比較一下,看看到底是以前所受的教育可靠還是龍猛菩薩的理證正確。也希望大家好好體會一下,在以中觀理證的智慧破析的時候,看看自己內心有什麼感覺,有什麼收穫?
昨天有些堪布說:“雖然只學了《觀因緣品》、《觀去來品》,但還是受益匪淺。”也許他們是為了讓我高興高興,也許他們從內心對龍猛菩薩的殊勝智慧以及佛法的甚深教義生起了殊勝的定解。不管怎麼樣,我非常希望每一個人在學習每一品的時候,都有一些不共的收穫。
《般若經》等佛經處處說:這個不存在、那個不存在……看到這些,希望大家不但不要生邪見,反而要以理證證實佛語的正確性。如果我們沒學過中觀,那說眼根等不存在,可能就難以接受。但現在我們學了中觀,有了理證的基礎,對不存在的道理也有了一些認識,這樣就能誠信佛語的正確性。我們的相續能有這樣的見解,說明聞思是有必要的。
宗喀巴大師在他的注疏中說:眾生因為無始以來的愚癡和執著認為眼根可以見到色法,但通過聞思中觀以後,明白眼根並不能見諸法實相,只有以慧眼才能了達諸法實相,獲得了這樣的智慧也就算享受到了諸法空性的道理。這段話的意思是說:以肉眼見諸法是不合理的,不存在的認為存在就是顛倒而見;通過聞思通達了萬法不存在的空性以後才會知道,只有獲得了佛陀的如所有智和盡所有智,才能見到一切諸法的真正本體。宗喀巴大師還說:勝義中一切萬法如虛空一般,世俗中一切萬法如夢如幻存在。為了通達這樣的道理,我想我們很有必要聞思《中論》這部論典。
我們無始以來的分別念非常嚴重,聞思的時候好像真的已經通達了萬法無來無去的道理,但過了一會實執又生起來了。全知麥彭仁波切也說:一些暫時的串習也難以斷除,更何況無始以來的強烈實執?但只要我們修習空性,就一定會斷除。麥彭仁波切再三強調:光是耽著詞句並沒有什麼意義,一定要真正懂得空性的道理,並在現實生活中運用。
所以,我們對於所見的一切法不能太執著。遠離執著就是我們聞思空性以後在修行上的一種道用。否則,坐禪的時候一切都是空的,但出了定在現實生活當中什麼事情也不能轉為道用,比平凡人還可憐,這說明佛法根本沒有融入內心。佛法並不是形象,一定要在心上用功,而且不是一次兩次、不是一個月兩個月、不是一年兩年,簡單地串習並不能斷除相續中的習氣。所以,我們只有不斷聞思,平時也把中觀的道理用在生活中,這樣到了一定的時候,就會漸漸減少強烈的實執。
全知麥彭仁波切在《中觀莊嚴論釋》中說,作為修行人應當時常祈禱自己的上師,依止賢善的道友,聞思修習空性的道理。《中觀莊嚴論釋》有很多實修方面的甚深竅訣,關於中觀的見解在生活中怎麼運用講得非常殊勝,所以,我一直想給大家傳講這部論典。現在我特別著急:什麼時候才能傳講這部論典!我想,道友們學了《中論》打下較好基礎之後,再通達了《中觀莊嚴論釋》,到時候大家對空性就會運用了。本來我準備秋天去放生,但這可能要耽誤一兩個月,其間雖然還有其他上師在傳法,但中觀方面的課程我始終不想中斷。這兩天我一直在想:為了讓大家早一點學《中觀莊嚴論釋》,不去放生好不好?
看到有些道友那麼精進,我真的非常隨喜。他們就像我剛來學院時一樣,沒有其他的事情,白天晚上都把精力用在聞思中觀等佛法上。雖然我現在做不到,也沒有這種能力,但看到這些隨學高僧大德的行為,心裏就生起歡喜。希望你們不要一天兩天,要長期堅持下去,因為我們的習氣很嚴重,一定要長期對治。所以,我們也不應該只是在口頭上:空性、空性……以前有一位道友特別愛說“一切都是空性的……”,但後來卻為了空性的問題和道友吵了起來,對方說:“你不是說一切都是空性嘛,現在為什麼不空你的嗔恨心?”這時他的嘴一直在顫抖,臉也變得像紅蘋果一樣。所以,即使口頭上說一百遍空性,但煩惱卻一點也沒有摧毀,這也沒有多大意義。
辛二、(以教證總結):
《無言說經》雲:“內外地界無二義,如來智慧能覺了,彼無二相及不二,一相無相如是知。”
《金光明女經》雲:“文殊師利語彼童女:‘應觀諸界。’童女答言:‘文殊師利,譬如劫燒時,三界等亦爾。’又說偈曰:‘眼不能見色,意不知諸法,此是無上諦,世間不能了。’”
《般若波羅蜜經》雲:“彼一切法,無知者,無見者。彼說法師,亦不可得。不可以心分別,不可以意能知。”“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不為色境界,受想行識不為識等境,以境界無故。極勇猛,色不知色,色不見色,若色不知不見,是為般若波羅蜜。乃至受想行識不知不見亦複如是。’”
《佛母經》雲:“阿姊,眼不見色,乃至意不知法。如是菩提離故,眼色離;乃至菩提離故,意法離等。”
《中觀根本慧論•觀六情品》傳講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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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4 上午 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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