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毒兇狠,或刺傷人心的的語言;指責對方過失,或口出不遜的語言;假裝用溫和的態度,卻語帶輕蔑諷刺,讓人不舒服或難過;尤其是用難以入耳的語言,譏諷身心障礙者,或用低俗惡劣的話語,故意公開宣說他人隱私或生理上的缺陷,這些都屬於惡語。所以,只要讓別人不高興的語言,我們全部要斷除。此外,在上師及修行者面前,如果用很刺耳的語言,或不恰當的語氣說話,也有很大的罪過。
——尊貴的上師 嘎瑪仁波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