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在想:人為什麼喜歡用自己的力量來傷害自己?甲乙二人吵完架後各奔東西,甚至甲離開此地到了另一個國家。突然間,乙看到前面有個人長得酷似甲,走過這個人的身旁時,莫名的嗔恨心油然而生,怒火狂燒。然而,回過頭看,發覺認錯了人,當下的刹那,怒火消失得無影無蹤,氣憤的情緒好像並沒有產生過。其實,人的思維本來就沒有實體存在,可情緒一直鼓動它而產生強烈的嗔心,使我們誤認為這些思維、情緒都有個實體。
——上師嘎瑪仁波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