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師十條件

宗喀巴大師作
能海上師講解

所親近之德。

  所親近指善知識言,所親近之德,即善知識所具之德。此擇師法為彌勒菩薩所說,見《莊嚴經論》。善知識所具之德大約有十種。

  丁一、調伏:與戒相應者。

  調伏總說,十二部經皆為調伏;別說,即指戒為調伏。此調言,指與戒相應者,與戒相應,不必完全不犯戒,但大戒不犯,犯小戒能慚愧懺悔者即是。

  丁二、寂靜:與定相應者。

  何以知其定,觀其態度安詳,三業不妄動,即雖推測而知其有定力,雖未得定,亦必與定鄰近也。

  丁三、惑除:與慧相應,伏斷煩惱者。

  能斷煩惱方是真慧,不是有學問能文章乃謂之慧。

  丁四、德增:戒定慧具,不缺不減者。

  不缺者謂戒、定、慧如鼎三足,缺一不可。缺者缺乏也。不減者,減即退墮,不減即不退墮。大旨謂戒、定、慧三學平行,如戒中具定慧,定慧中具戒。德增即功德互相增上之義。

  丁五、有勇:益他無畏倦者。

  他,謂弟子。無畏,謂弟子有垢病,能以直言斥非,而無所畏懼。無倦,謂精進教弟子而無厭倦也。以要言之,即是用嚴格訓育弟子,不是一味姑息者。

  丁六、經富:有多聞者。

  此多聞有二:(一)、多學的多聞而能不驕不欺者。(二)、親近善知識的多聞。

  丁七、覺真:有實義者。

  謂知一切法無我,瞭解真諦、明深般若之理。

  丁八、善說:不顛倒者。

  謂善說善法,初中後善不違因明之宗因喻,與法印相合。(即三法印:(一)、諸行無常。(二)、諸法無我。(三)、涅槃寂靜。)所宜注意者,善說不是口能辯論,但所說合三法印即是善說。雖訥口亦是善說,甚至如達摩面壁不說亦是善說。

  丁九、悲深:無希求者。

  謂悲威兼施,不求名利恭敬也。

  丁十、離退:于一切時恭敬說者。

  問:“擇師十種條件,若能具九種,而獨不能持戒,是否可以依止?”宗喀巴大師雲:“不可依止。”反之,九種不具足但能持戒,亦可暫時依止,若有戒、有悲,可終身依止。蓋末法時代,觀師全具十德,而後依止,殊非易事。然全具既難,分具亦可,不過須具第一之戒,及第九之悲。以有戒可學,有悲可攝受,有戒無悲短期依止,未嘗不可。若無戒難具後之九德,亦決不可依止,何以故?無戒則一切不能成就故。以上十種為所親近之德。


  頌云:

  調伏寂靜斷伏惑,德增有勇阿含富,覺真善說悲願廣,
  離退十德堪依止,若無全具此十德,應具悲心與調伏。

  《大般若經》有魔事品及不和合品,不和合等是宜戒的。《華嚴經》入法界品,善財童子五十三參,參善知識是宜學的。前言擇師十條件,是初修擇師當以為標準者。五十三參,其中多有大權示現的菩薩,參此等善知識有善財童子決擇力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