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灌迷湯、搞曖昧 女業務發嗲被解僱
〔自由時報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一家車貸中心的李姓女業務員,嗲聲嗲氣招攬客戶辦車貸,豈料竟有男客戶為了和她交往跟妻子離婚。車貸中心主管認為他們不是「電話交友中心」,以不務正業為由,解僱李女。
以不務正業為由炒魷魚
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副局長吳宏翔說,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車貸中心主管若認為「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可以終止雙方的勞動契約;但李姓女業務員若不服,要爭取資遣費,也可以向勞資局申請勞資糾紛調解,調解不成還能告官。
主管批當電話交友中心
日前,車貸中心李姓女業務員不在座位,代接電話的主管聽到電話那頭︰「為了妳,我已要跟我老婆談離婚了!」的抱怨,立時傻眼。
主管調查後才知道,一名南部建商是李姓女業務員的客戶,3月下旬起常接到李姓女業務員電話灌迷湯,因此短短半個月就動念要離婚跟李姓女業務員交往。
為了她 客戶鬧到要離婚
主管調查,女業務員平時打電話拉客戶都嗲聲嗲氣,常常跟男客戶搞曖昧,或要陪對方吃飯、看電影,或要對方當她的男朋友,「簡直把車貸中心當成電話交友中心」。
當事人:講話本來就嗲
主管說,雖然今年初才到職的李姓女業務員業績還算不錯,每個月因此能領到底薪加業績獎金近4萬元,但考慮到車貸中心的形象,4月中旬已將李姓女業務員解僱。
李姓女業務員大喊倒楣,她說,自己說話本來就嗲聲嗲氣,為了拉客戶,當然會設法先讓對方有交朋友的感覺,其中有男性客戶自作多情,怎能怪在她的頭上。還好這段工作的時間不算長,沒有多少資遣費的損失,暫時不考慮向勞資局提出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