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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越井越灶,跳食跳人, 都有罪過
jackwu123
帥哥喲,離線,有人找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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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井越灶,跳食跳人, 都有罪過

越井越灶


跨越水井與爐灶。井對人類的幫助非常廣大,有泉神負責管理,名叫「觀」,形狀好像美女。而且井中的水既能利益群生,更可用來祭祀神明、供養佛祖,怎麼可以褻瀆輕慢呢?灶是居於五種祭祀之一,叫做太乙火神,姓張,名卓,字子郭,掌管一個家庭成員的命運好壞,專門鑒察人間的善惡是非,預先知道吉兇禍福。如果跨越祂,就是輕慢侮辱神靈,這種罪過非常地大。這裡不但是指跨越,例如坐在井邊欄桿上、踐踏灶門、烘燒污穢東西等類,都是屬於觸犯、污辱。

 

【故事】張孝先,每次喝醉酒,就喜歡和人跳井嬉戲。有一天井裡有個金甲神,拿著長矛刺他,張孝先的肚子感覺非常疼痛,好像被長鎗戳到一樣,經過虔誠祈禱以后才痊癒。

 

跳食跳人

 

跳過食物和人體。食物是養活身命的東西,人身寶難得,可以隨便輕視忽略嗎﹖如果跳過他們,都是一種罪過,可以不戒除嗎﹖

 

【故事】唐朝有一位官員,有一次進入山中,到了人煙絕跡的地方,看見一家酒店,就進去買酒來喝。有一個婦人先收取酒錢再進入屋內,過了很久才提酒出來,酒的顏色就像血一樣,喝起來非常地甘美。他喝完以后想要再喝,婦人哭著告訴他說:「我并不是陽間的人,因為在世時生活奢侈、花費無度,喝酒也沒有節制,而且往往將剩餘的肉菜踐踏,再拿給別人食用,所以才遭受這種惡報。每逢有人來買酒,就要抽取我身上的血來供應他。」那個官員聽后大為害怕,急忙返家。在高山之中哪裡會有酒店,依據推測,這個官員平常必定也是不珍惜食物,所以陰府才借此來警告勸化他罷了!


~~~~~~~~~~轉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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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18 上午 01: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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