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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轉籠中的松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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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轉籠中的松鼠

旋轉籠中的松鼠<<施明德>>
 
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我們班上捲起了一陣「養鳥風」。那時(一九五一年),高雄市仍只算是一個鄉村都市。火車站後面還是一片汪汪的水禾田,從我們在火車站前的住家到三民國校,只有「三塊厝」的「中街仔」算是鬧區。中街仔的兩側是「海邊仔路」(靠運河的這條),另一條是和鐵路平行的「後壁路」;這兩條路旁種有行道樹,尤其是「海邊仔路」很冷僻,不但樹木茂盛,晚上也只有隔一段距離才有一盞薄弱如晨星的路燈,至於往鳳山的道路,兩旁不是稻田就是濃綠的蔗田、瓜田,樹木觸目皆是。

我們班上的同學都散居在五塊厝,現在的高雄醫學院到三塊厝這一帶、最初是住在「鐵路宿舍」和五塊厝這一帶的同學,常常在放學後或假日於幫忙大人打雜之後,結夥去蔗田捉野兔、爬樹抓小鳥或撿鳥蛋。據說,有時他們還敢爬到電線桿上,抓上頭的巢中小鳥。這些同學大多是農家或水泥匠之後,窮是他們普遍的生活現象;他們沒有玩具,也沒有零用錢,所以野兔、捕青蛙和小鳥就變成了他們休閑生活中最佳的遊戲。


不曉得是什麼理由,有陣子他們每天都會把小鳥帶到學校來。他們大多把小鳥裝在挖了洞的紙盒內,每堂下課後把小鳥抓出來把玩。如果是還不會飛的小鳥,他們便細心的餵牠們;如果是會飛的,他們便在鳥腳上繫一根細繩,讓鳥兒在教室內飛翔;至於剛會飛的鳥,便一任他跌跌撞撞在教室裡拍翅亂飛。此時,教室內鬧成一片,大家手忙腳亂追逐著小鳥。即使平時男女同學壁壘分明、授受不親,此刻也都忘了性別,不分你我蹦蹦跳跳的參加了那追逐小鳥的行列。

圖片點擊可在新視窗打開檢視沒有多久,班上的「養鳥人」越來越多,連女同學也不甘示弱,原來是會抓小鳥的男同學「進貢」他們的。在這種風氣中,不知不覺我也興起了強烈的養鳥慾望。但是,我沒勇氣爬電線桿和太高的樹,更不會做捉鳥的陷阱,想養鳥只好向同學要。那時,我家的經濟情況良好,除了火車站前的五間店面外,還有不少塊地,因為爸爸的中醫收入很不錯。媽媽規定每天給我五角錢零用,五角在彼時是個不小的數目,一大碗的豬血湯才兩角,一根紅豆冰棒只有五分錢。班上同學每天有五角零用錢的並不多,尤其是那些會抓鳥的同學,幾乎毫無零用錢可言。

會捉鳥的同學告訴我,抓鳥很不容易,聽他們繪聲繪影,我也相信那是一件很困難的事。雖然,我敢爬大榕樹,而且還會學泰山的樣子,從這根樹幹靠一枝較細的樹枝盪到另一根樹幹,暑假裡,我常常在我家後面的廟前榕樹消磨無聊的時刻。但是,要我爬到樹梢從鳥巢中抓出小鳥或拿鳥蛋,我可不敢。更何況同學說鳥巢裡常常有蛇。蛇,是我一生最害怕的動物,我只要一想到牠就全身發毛。怕蛇,討厭蛇,大概是聖經給我的影響。

還沒上學之前,我到愛河旁的玫瑰聖母堂上兒童聖經班時,修女說,人一生下來就有「罪」。這個「罪」叫「原罪」,是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受到蛇的誘惑偷食了禁果所犯的「罪」。我曾和修女「爭辯」過,不過因為亞當和夏娃犯了罪,人類就世世代代樣一生下來就是「罪人」。當然,那時是「辯」不過修女的,只好在心中怪:「都是蛇害的。」

我的同學看我很喜歡小鳥,就開價了:小麻雀之類的小鳥一隻一塊,斑鳩之類的大鳥一隻十塊。我的同學不是根據鳥的種類定價錢,而是根據鳥的大小。我想他們說的很合理。他們說:「小鳥烤起來,一、兩口就吃光光:大鳥肉多,當然貴。」那個時代,鳥店不多,對鳥的行情我完全沒有概念。我只知道「中街仔」有一家鳥店,但是我不敢進去問價錢,我相信我買不起。

每天上下學,我都會在路上買碗豬血湯、粉圓仔冰、仙草冰或什麼零食吃吃,幾乎天天都把零用錢花個精光。我雖然曾經買過竹筒,在靠近竹節的地方鋸條橫縫,把銅錢投進去,計畫存錢;只是我的竹筒常常會從有變空。因為我不必剖開竹筒,只消用一片像墊板那樣薄薄、硬硬的窄長東西,就可以把筒裡的錢掏出來用,所以竹筒常常空空如也。同學知道我一次付不起,便答應我分期付款,讓我先把鳥抓回家裡養,然後,一天一角或兩角地付。於是,我決定養鳥了。養鳥,自然要有鳥籠,我那些同學很能幹,連鳥籠都會自己做。他們用竹條拼成的鳥籠和鳥店的差不多。鳥籠自然也是分期付款。就這樣,我負債了。這是我一生中僅有的負債歲月。

我買的鳥都是「厝角鳥」(即麻雀),我根本不知道這種鳥珍不珍貴。但是,我發現麻雀很難養。每天放學後,第一件事一定是替牠們換水,把飼料盒又填滿;可是牠們的死亡率很高,有時買回來兩、三天便死亡。死了,自然再買。而一旦養了,兩、三隻便不過癮,最多時,我有四個鳥籠,十幾隻鳥。養這麼多,我的債務就更沉重了。既愛養鳥又愛吃零食,我就開始動腦筋搞錢了。

我的「辦法」就是偷爸、媽和哥哥的錢。我不敢偷外人的錢,也不敢一次偷太多。每次看機會,偷五角、一塊,頂多兩塊。我最常偷的對象是媽媽。媽媽管錢,皮包內經常有買菜找回來的錢,偷一、兩塊,媽媽不容易發現。何況,我很小心,只要皮包內的零錢不多,我就不偷,我知道,在這種情形之下,媽媽容易發現。碰上這種情況,如果「債主」又催逼得緊,我就偷哥哥的錢。他們也用竹筒存錢,由於年紀大,爸媽給的零用錢比我多,又不像我那樣貪吃零食。這時,我從自己竹筒掏錢的技巧就派上用場了。

結果,偷錢的次數太多了,我終於給爸媽逮住了。爸媽最討厭我們兄弟偷錢,媽常說:「細漢偷挽瓠,大漢偷牽牛。」被抓到了,挨一頓打是必然的。然而,挨打後,我還是偷。兄弟中只有我一個曾偷錢,只要有人丟了或少了錢,我總是會挨打,雖然偶爾也真的冤枉過我。由於我得還債,怎麼打,我還是偷。爸媽看我屢打不改,越打越重。到後來,甚至一抓到,便把我雙手吊在樑上,用籐條或皮帶抽打。但是,怎麼打,我還是照偷不誤。

我們家是天主教徒,每星期都要上教堂望彌撒,辦告解,領聖體。這段日子,我的告解幾乎公式化了:
「神父,我又偷錢了。」我跪在紗網板的這邊向神父懺悔。
「你又犯了第六戒,以後不可再偷錢了。」
「好,以後我不偷了。」我會說,然後照神父的交代唸經贖罪。

可是,回家後,過一、兩天,還是偷。屢勸不聽,有幾次,神父看我跪下了,不等我開口,便會說:
「你又偷了爸爸、媽媽的錢了,對不對?」
我的回答不是「對」,便是「不是偷爸爸的,是偷哥哥的。」神父自然又是一次說教。

圖片點擊可在新視窗打開檢視只是,我已迷上養鳥了,太喜歡聽小鳥啾啾的叫聲,尤其早晨起來,看小鳥啾啾地叫,不斷跳上跳下,實在很喜悅。於是,挨打、神父的勸告、爸媽的威脅完全失效。我繼續偷錢、挨打、告解,然後又是偷錢、挨打……如此惡性循環下去。我並非不知道偷錢不對,有幾次我被打得腿部鞭痕紅腫,我一邊自己塗藥,一邊自言自語:「該打!你偷錢,被打是應該的!」雖然如此,我還是不曾真正下過決心不偷錢。我倒覺得為了養鳥偷錢挨打是值得的。從此我似乎覺悟到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不管追求什麼,都得支付代價。

那時,鄰家有一群兄弟。大的比我大十來歲或七、八歲,他們也養鳥,只是他們養的是我養不起的鴿子。這個時候,好像我大哥也在養鴿子,不同的是他不必偷錢,他要多少錢,爸、媽就給多少。有一天,鄰家的大孩子買來一隻松鼠,一如現在一般,松鼠仍被飼養在一個圓形的鐵線籠子裡,外面有個的掛鉤,既能繫住鐵籠兩端,鉤鉤又可以鉤住樑柱或什麼東西,使鐵籠能懸空旋轉。這種裝置一掛起來,囚在籠內的松鼠只要自己稍一移動或被撥弄一下,就會失去平衡,像踩水車或腳踏車般在籠內奔跑。松鼠跑得越快,籠軸旋轉越快,直到筋疲力竭了,才會停下來。

把松鼠當寵物養在這種裝置內,還是我這個都市孩子第一次看到的,附近的孩童也是初次看到,大家不禁結伴到鄰家後屋逗弄松鼠玩。只要牠一停下來,我們就動動牠,牠又沒命的跑,牠跑得越快,我們越樂,一逗便是一個多小時,松鼠也就跑那麼久,片刻不能休息。玩的次數一多,我也產生了養松鼠的念頭了,只是我猜想松鼠和鐵籠一定貴得不得了,不能靠偷錢來買,必須等過年拿到壓歲錢再說了。

有一天下午放學後,我又去逗松鼠玩,我拿一根長竹子,坐在小板凳上,只要牠一停下來,便用竹子撥一下,牠就沒命的奔跑起來。那天,只有我一人,不像往常大家起哄的叫嚷:「憨鼠,你跑不掉啦!」「憨鼠!憨憨跑!」我呆呆地望著牠拼命跑不停。此時,不知怎麼搞的,我突然覺得這隻松鼠好可憐。因為牠孤零零地,因為牠被我們戲弄著奔跑,因為牠「傻」到不知道怎麼努力跑都只是在原地踏圈子。從小,我的基督教教育,只告訴我敬神愛人,人是萬物之主,天主創造萬物都是為了供人類享用、戲樂的。我只曉得要愛人,不知道應該愛動物,我絲毫沒有佛教「不殺生」的觀念,自然也沒有憐憫動物的觀念,這是我生平第一次對動物產生憐憫之情。尤其看到松鼠那對圓滾滾的小眼睛,以驚嚇、不安、哀求的神情在注視著我時,我心底突然升起一股強烈的念頭:「放掉牠,讓牠回家!」「我要救牠!」雖然我不知道放掉牠以後,牠能不能找到家。

我曉得今天不能放掉牠,因為我進來太久了,現在放走牠,飼主一定知道是我幹的。於是,我回家後,決心找機會趁飼主不注意時溜進去救牠。這家是飲食店,中午、晚上的吃飯時間,他們全家大小都會忙著拉客、做菜、收錢,不會注意我是否進過屋後。機會很快就來臨了,我成功地放掉了牠,也平安地出來,他們沒注意到我。放走松鼠後,我沒有馬上跑回家,反而拉一位鄰家小孩就在店門口人行道上玩彈珠,我要看看飼主有何反應。我想如果我跑掉,飼主可能更懷疑我。我就在那裡玩到有幾個鄰居的孩童,又結伴進去逗弄松鼠時,才跟著進去。我和其他孩子一起「意外」叫起來:「松鼠跑了!松鼠跑了!」飼主聽到叫聲跑進來,一直在問:「怎麼跑掉的?」

孩子們異口同聲:「我們進來時,松鼠就不見了!」

松鼠跑了,我們這群孩子便一哄而散,我也回家了。我為自己救了松鼠又沒被逮到感到高興。回家後,我爬上我家一丈餘高的大石塊砌成的圍牆上走來走去,在兄弟中我是最好動的,喜歡爬上跳下,從我很小很小時,媽媽便常叫我「四腳跳仔」(意謂青蛙),但我也是兄弟中最會沉思、冥想的人。走厭了牆頂,把﹁救了松鼠﹂的那份喜悅排遣之後,就躺在牆頂的石塊上,仰望黃昏的天空,邊等著吃晚飯,邊想松鼠今夜大概可以跑回家吃飯了。就在這時,另一個念頭竄上了心頭:「松鼠被關起來很可憐,小鳥被關在籠子裡就不可憐?我救了松鼠,為什麼我自己還把小鳥關著?」

自省力很快就戰勝了養鳥慾。我嫻熟地爬下地面,走到吊鳥籠處,把鳥全放了,那些麻雀看門全開了,便毫不留戀地快速飛起來,有的一飛便不見了,有的還在屋頂逡巡一下才飛走。媽媽在炒菜,看我把鳥全放了。

「不飼鳥仔囉?」


「唔,無愛飼了。」
「厝角鳥飼不乖啦。」媽媽已告訴過我「麻雀,飼不乖」,不像鴿子那樣會認鳥籠,我總不相信,現在一看,麻雀果然是一去不回頭。

我把鳥籠也砸壞,塞進灶裡當柴火燒了。從那天起,我就不再養鳥了。直到今天,每回看到人們用小鳥籠養鳥或是用那種特別設計的旋轉籠囚禁松鼠,我就產生強烈的衝動,想要放掉牠們。甚至到動物園也如此,所以我非常不喜歡去參觀動物園。

從放掉松鼠和小鳥那刻起,我就沒有偷過錢了。

放掉松鼠這件童年小事,在那時只是出於非常單純的憐憫心而已,想不到它在我以後的成長過程中,竟一再出現,並以各種角色和角度補強、啟迪或孕育了我的某些主張、思想或信念。比方——
在我研讀存在主義,看卡謬的《薛西弗思的神話》時,我不禁想起那隻拼命踩著旋轉籠的松鼠。牠日夜不斷地在籠中做徒勞無功、周而復始的奔跑,不正是活生生的薛西弗思?牠可能以為快跑,便能逃出旋轉籠。但,當牠筋疲力竭地停下來時,發現自己仍然在原來的地方,牠的恐懼感和絕望感以及命運的徬徨、淒涼與無助,可能更甚於薛西弗思。

我發現在人類社會中,也不時出現松鼠的投影。當我第一次被判無期徒刑時,(那時政治犯是不准假釋的,換句話說無期徒刑就是關到死。)我發現自己很像薛西弗思和旋轉籠中的松鼠,那時我還年輕,還不到二十四歲,這個發現並沒有引起我太大的恐懼或沮喪,反而培育或強化了我的某些信念,至少有兩點可以肯定的是和這項發現有關。

圖片點擊可在新視窗打開檢視其一,形成「拒絕絕望」的信念。薛西弗思每天早上把巨石推上山,黃昏它又滾下來,每天如此周而復始,正如松鼠不停的原地跑和不准假釋的無期徒刑,年復一年,刑期依舊在一般。這種處境很容易使人產生絕望,一個人如果絕望了,便會因墮落而做出一些憾事,更會因喪失信心而中途變節或棄權。一旦他如此了,那無以往的種種努力和付出便付諸東流了。所以,在我一生中不管碰到甚麼險境或考驗,我都會不停地提醒自己:「不准絕望!」「不能失去信心!」要像旋轉籠中的松鼠那樣,即使明知跑不出鐵籠,也要不停地跑!拒絕絕望,在消極面,可以使人減少犯錯。兵法上固然有「多算勝少算,少算勝不算」的說法,也有「少錯勝多錯,不錯勝少錯」的理論。只要拒絕絕望,自己不犯錯,就有等待對方犯錯而反敗為勝的機會。

「高雄事件」後,台灣民主運動在對手的扭曲下,可以說已陷入了險境,我個人的生命更是奄奄一息了。但是由於我拒絕絕望,我才能在層層包圍中靠機智和天命,突圍成功。蒙難後,我還是拒絕絕望,決心把「軍事法庭」當作戰場,終於使台灣的民主運動起死回生。「拒絕絕望」在積極的一面,能使人保持信心,進而產生智慧,做最佳的決定。在「大審」中,我所以能採取對手預料不到的表現,就是源於這種信念。何況導致「絕望」的情勢還是由某些條件湊合在一起才能存在,一旦其中的某項條件改變了,「絕望」的情勢便會消逝,良機便會綻放;所以,我堅定地認為薛西弗思必須每天推巨石上山,松鼠必須拚命的跑,無期徒刑者應該尊嚴、認真的度日。就像那隻松鼠由於不停地跑,終於感動了我,使我把牠放掉了。如果牠不跑,決不會觸動我的惻隱之心,自然就不會救他。人生常是如此。

我認為更具啟發意義的是,在面對沒有希望的環境下,不肯向命運屈服,仍執著於持續的、不具企圖的努力,是表現生命力和意志力最高貴的生存方式。

其二,它補強了我的人道主義精神。當我自己淪為一個不准假釋的無期徒刑囚人時,我更能深刻體會到薛西弗思和旋轉籠中松鼠的際遇是何等不人道。人道主義使我強烈反對任何製造不人道情勢的權威者,也使我渴望對那些在做徒勞無功的努力或掙扎的人們,伸出援手。基於更濃郁的人道主義,我主張應該允許任何對生命做無意義、沒希望又痛苦的掙扎者「安樂死」。在某些狀況下,死亡往往更符合人道精神。我當過薛西弗思,我了解這一點。


——我在看美國卡遜(Carson)女士的名作《寂靜的春天》時,松鼠的影子也一再浮現,使我很容易地接納了卡遜女士的觀念,成為生態環境運動「愛護動物」的支持者。在一九六○年代,台灣正處於瘋狂的追求經濟成長率時代,要大家接納卡遜女士的觀念是不太容易的,是松鼠幫助了我。《寂靜的春天》是對我極有影響作用的書本之一。

——在我研究政治制度、經濟體系和社會規範時,「松鼠的故事」也再三融入我的研判立論之中。我會小心翼翼地注意某種制度或理論是否變成「旋轉籠」,而使大多數人民淪為「松鼠」。我很在乎「法律」或「制度」的形成,必須合乎真正的民主程序,如果放任極少數的權威者或「菁英集團」憑自己地意志和階級利益,為國家制訂所謂「法律」或「體制」,社會大眾便 可能淪為「松鼠」而不自知。我不是一個無政府主義者,但是,我堅決反對「法律」和「體制」變成松鼠的「旋轉籠」。就是這種思想頻頻促我扮好人權工作者的角色。

「松鼠的故事」是我童年時代印象很深的故事之一。它對我的人生和觀念所產生的影響,絕對不是我在放掉松鼠的那一刻,所能預料的。 — 摘自《施明德回憶錄》〈奉獻者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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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 上午 03: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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