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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法法性論講記》真實論義:略說:認定自性 ─ 益西彭措堪布 講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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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法法性論講記》真實論義:略說:認定自性 ─ 益西彭措堪布 講授

敬錄自《辨法法性論講記》  彌勒菩薩 造  益西彭措堪布 講授

http://www.xianmifw.com/book/newsview.php?id=37

乙二、真實論義分三:一、略說    二、廣說    三、以能表之喻攝義

丙一、略說分四:一、認定自性    二、宣說各自體相    三、彼等成立之理    四、觀察二者一體異體

彌勒五論有一種統一的大海波浪似的開演方式,就是首先確立中心論體、設計好全論架構,然後對每一支分逐層開演,由此充分發揮出中心論體的意義,這種情形就像波浪從大海的中央發起,一層層地推演廣大。本論也不例外,首先確定論體是由有法和法性兩部分組成,然後略說二者的自性和體相,再以理成立,再觀察二者的關係。這樣總說有法和法性之後,又分別廣說,首先以六相悟入有法,展開對器情的共與不共廣作抉擇,由此能讓人清楚地認識輪迴有法的體相。抉擇有法之後,進而由六相悟入法性;在六相的悟達這一相中,又著重廣說由十相悟入轉依;在悟入轉依的十相中,悟入轉依的依處──無分別智最為關鍵,所以又由六相悟入無分別智,這樣輾轉而深入到大乘究竟深義的無分別智中。

以上大概介紹了全論架構,可以從中了解彌勒菩薩的說法是何等善巧。下面開始略說有法和法性:

 

丁一、認定自性

當知此一切,略攝為二種,

由法與法性,盡攝一切故。

其中法所立,即是說生死;

法性所安立,即三乘涅槃。

問:為什麼在如海的佛法中只辨有法和法性而不辨其他呢?

答:“當知此一切,略攝為二種。”應知一切佛法的所詮義,略攝而言,就是有法和法性二種。何以故?“由法與法性,盡攝一切故。”因為有法和法性攝盡了一切教法的所詮義。因此,辨別有法和法性不是在一切法中只取兩個法辨明,而是把一切法統攝在兩個法中辨明。這樣就知道,辨明有法和法性等於辨明一切法;若通達本論的所詮義,則對一切經的意義都不會愚昧。

問:你說以有法和法性攝盡了一切佛法的所詮義,不知這有法和法性說的是什麼?

答:“其中法所立,即是說生死,法性所安立,即三乘涅槃。”所以有法和法性安立的是生死和涅槃。

我們知道,每個名詞都有它所表達的特定涵義,比如:以“人”安立知言解義者;以“聖者”安立超越生死者。在不同的語言環境中,名詞表達的意義也有不同,如果不能確認名詞在特定環境中的意義,就會造成很多理解上的混亂和錯誤。同樣,很多佛教詞語在不同經論中也被賦予不同意義,本論的“有法”和“法性”就是一例,必須善加辨別認定。這裡,有法所安立的是生死,即具有二取顯現的輪迴;法性所安立的是三乘涅槃。彌勒菩薩是想辨明輪迴和涅槃是什麼,這是佛教最大的問題,一切佛法的意義都可以歸攝其中。所以,學習本論必須認定有法和法性的自性,這是本論的核心。下面根據全知米滂仁波切的注釋來認定。


覺空文殊童子之加持   密意界中獲證八辯才   教證法藏海洋尊勝主   至誠祈禱米滂南嘉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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