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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孔子遭到嚴重汙衊的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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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孔子遭到嚴重汙衊的兩件事


2015-02-25 03:59:02 聯合報 高準
      
孔子一生有兩件事都是後人造出來的,可說都是對他的汙衊。

第一件事就是所謂孔子殺少正卯的事。此事首先見於《荀子》〈宥坐〉篇,《荀子》之成書已在孔子去世後約二百三十年,其間所有其他的書都沒有這事,如果真有這事,是一大事,怎麼會沒有在任何書有記載呢?所以已有人指出《荀子》〈宥坐〉篇其實是荀子弟子以流傳中真偽不分的雜事記錄編成的。其實是否有此流傳的話而記錄,也有問題。須知荀子弟子最著名的是韓非與李斯。他們已轉變成法家,荀子則也離儒近法。而法家是堅決反對孔子「仁政德教」的思想的,他們也是認為必須把與自己思想對立的人殺之而後快的。再就孔子當時實際情形來看,也無可能,因為少正卯的「少正」是他的官銜,其地位不比孔子的司寇低,孔子又何能不呈報魯君核准而自己上台才七天就把他抓起來殺了呢?孔子在季康子向他提出「殺無道以就有道」時也是反對而說:「子為政,焉用殺?」所以客觀上既無可能,主觀上也不會去做。 大陸文革後期有個楊榮國,自稱從「五四」時起就是批孔健將,就還拿這來大作文章,醜化孔子。其實《荀子》中所記孔子加給少正卯的罪名如「言偽而辯」「記醜而博」等條用在楊榮國身上倒正是可以配合得上呢。當時居住香港的唐君毅先生對楊榮國這幫人實在看不下去了,還寫了篇很長的文章逐一駁斥之。大陸到文革既結束,開始為孔子「恢復名譽」時起,也已有人駁斥這種說法。1985年出版的匡亞明著《孔子評傳》中就寫了〈孔子誅少正卯實無其事〉的一節。該節末尾指出「把少正卯捧為法家以與孔子(儒家)相對應。認為他們之間的鬥爭是早期的儒法鬥爭,不過是表示他們對歷史的無知而已。」

《史記》的〈孔子世家〉中據《荀子》而記入了此事。是司馬遷的失察。〈孔子世家〉在《史記》中其實是寫得較差的。文中寫了大量孔子對許多奇怪的動植物及古生物都無所不知的傳聞。簡直把孔子寫成了深通巫術的巫師似的。對《論語》中記述的孔子的許多名言與思想,卻沒有什麼介紹。全篇也不像《史記》中其他很多篇那麼有豐富動人的抒情筆調。不客氣的說,是一篇低於全書總水準的失敗之作。

孔子遭汙衊的第二件事是說他隨魯君到齊國境內與齊君會見時卻當著齊君的面殺了齊國歌舞隊的隊員。說是孔子任大司寇後隨魯定公赴齊魯交界處的夾谷與齊景公相會,齊景公帶來一組由優倡侏儒組成的歌舞雜戲團上來跳舞,孔子認為有侮辱性,跑上台去要求對這些人「罪當誅」,就指命齊國的「有司」把這些人的手腳都砍斷了(「手足異處」,當然也就死了),然後說齊景公認為自己理虧,責罵其「有司」「以夷狄之道」來教他以致得罪魯君,「該怎麼辦?」那「有司」則主張對魯國割地以謝,於是歸還了魯國原被齊國占領的幾塊地。這故事還是《史記》記載的,看來簡直像在說神話!齊君會聽魯國孔子的命令嗎?齊的「有司」還幫魯說話而要求齊割地給魯呢。當時齊國甚強,豈會把自己弄得那麼窩囊?而在此會前,齊國一直是晏嬰為相的時候,晏嬰是齊國名相呢。要吹捧孔子的功績,恐怕也不能編出這樣不合理的故事來吧?把孔子弄成要當眾魯莽殺人的兇悍面貌,正是嚴重的汙衊。

《史記》的〈孔子世家〉給人感覺並未把孔子當一個思想家與教育家來寫,反倒對孔子的政治活動寫了大部分篇幅,而且加了很多不很可靠的傳聞,簡直弄成一個深通巫術的巫師般而又目無君上、當庭殺人的兇悍面貌。著名的知識分子也殺!可憐卑微的殘疾者與歌舞隊的小姑娘也殺!這是孔子嗎?幸虧《論語》和《禮記》中對孔子的言論與形象的記載具在。否則恐怕很難得到後世的重視與尊敬呢。

所以《史記》這書寫得好的固然很多,但也不是沒有寫得較差的,這篇〈孔子世家〉可能正是由於想儘量寫得長一點,卻把許多顯然不適當的傳聞都加了進去。

至於其〈老子韓非列傳〉,其實包括老、莊、申、韓四個人。其中老子傳寫得甚為謹慎。莊子、申不害兩人的傳甚簡且未引什麼所著原文。而獨在韓非傳中則大段列入了韓非〈說難〉一文的極大部分。不免使人懷疑有可能是後人傳抄時增補進去的。另外墨子根本無傳,只在〈孟荀列傳〉末尾提了十幾個字一句,也沒指出其重要的主張「兼愛」「非攻」那四個字,似亦不免為一缺憾。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5/2/25 下午 09:04:15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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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25 上午 0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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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孔子殺了少正卯?

孔子有無殺少正卯,是涉及到對孔子評價的一個大問題。


 
有意思的是,新文化運動之前,無論是認為孔子殺了少正卯,還是說孔子根本就沒有殺少正卯,雙方對事實的態度截然相反,但是,卻都基於一個基本的價值立場:都是為了褒揚孔子。

認為孔子根本沒有殺少正卯的,認為孔子這樣仁慈的人,不可能殺人,這是為孔子辯護。

而主張孔子殺了少正卯的,則是認為孔子殺得對,認為這是孔子主持正義、弘揚正義、懲惡揚善的舉動,值得後人學習。孔子的這份黑鍋,竟然是這樣背上的,這是孔子的悲劇,卻是造謠者的喜劇——借孔子來兜售自己的黑貨。

比如,最早記載此事的《荀子·宥坐篇》就是從正面的角度來記述此事,把它看做是孔子一生的光彩事業之一:

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居!吾語女其故。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辟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丑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於飾邪營眾,強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之桀雄也,不可不誅也。是以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止,周公誅管叔,太公誅華仕,管仲誅付里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七子者,皆異世同心,不可不誅也。《詩》曰:『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矣。」


 
把孔子誅少正卯和「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止,周公誅管叔,太公誅華仕,管仲誅付里乙,子產誅鄧析、史付」相提並論,可見是為了肯定而不是為了否定。

而上世紀初新文化運動以後,以及上世紀70年代的批林批孔,主流觀點又都站在否定孔子的既定立場上,首先肯定孔子之殺少正卯之事為事實,然後以此為據,證明孔子是一個專斷獨裁容不得政治異見人士、反對言論自由人,甚至是公報私仇,利用自己的大司寇身份,消滅自己的辦學對手的小人。即便是尊孔者,也不再敢於站在肯定的立場上來說這件事,比如清末尊孔子的梁啓超也不得不認為誅少正卯是孔子的一個污行;而在「文革」時期,更是把孔子誅殺「法家少正卯」作為孔子的一條罪狀,1974年,趙紀彬寫了一篇《關於孔子誅少正卯問題》的文章,力證孔子殺少正卯實有其事罪證確鑿死有餘辜。今天否定孔子者,也以此為口實。

但孔子誅少正卯,卻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杜撰。從南宋朱熹開始懷疑,至清人閻若璩、崔述、梁玉繩、江永,再至現當代匡亞明、錢穆等等等等,均對孔子誅少正卯一案,進行了駁斥,且立論可信。我不想再一一列舉,但我贊成他們的意見。此事不見《論語》、《左傳》、《國語》、《墨子》、《檀弓》、《孟子》、《莊子》、《國策》,在這些與孔子關係密切、時間較近的著作里痕跡全無,直到兩百多年以後,才由《荀子》說出來,實在匪夷所思。其實,《荀子·宥坐》,清王先謙《荀子集解》在此篇名下注曰:「此以下皆荀卿及弟子引記傳雜事,故總推之於末。」則《宥坐》篇至少不是荀子一人所作,這段「孔子誅少正卯」的記載,體現的也正是戰國末期法家思想。應該是這些人借孔子來宣傳自己的嚴刑峻法思想,而遺污孔子。


 
其實,這樣的事,稍有理智,便知絕不可信。孔子為司寇七日,就以一大夫身份而殺另一大夫,這樣的事情發生任何時代、任何國家都是不可思議的。試想今日,能否有這樣的可能,一個司法部長,自作主張,便殺掉另一個部長?不用說在司法不獨立的古代魯國,即便在司法獨立的今日歐美,也不可思議。

這事在春秋時代更是不可思議。春秋時代司寇(且不論其真正地位是上大夫還是下大夫)哪裡能如此隨便殺一大夫(也不論「少正」是上大夫還是下大夫),司寇之職責,也不是針對大夫這樣的上層,豈能把大夫貴族當做「寇」?

《禮記·曲禮》:「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鄭玄注云:「禮不下庶人,為其遽於事,且不能備物。刑不上大夫,不與賢者犯法,其犯法,則在八議輕重,不在刑書。」也就是說,刑書上根本就沒有列出大夫犯法的處罰條例(所謂「不與賢者犯法」),大夫犯法,乃是由君主召集貴族「八議輕重」,以比較體面的方式予以處罰,哪能交給一個「司寇」決定?主張對貴族施行法律制裁,那是戰國法家的思想,根本不是自西周至春秋時的做法。


 
再看唐孔穎達正義:「刑不上大夫者,制五刑三千之科條,不設大夫犯罪之目也。所以然者,大夫必用有德,若逆設其刑,則是君不知賢也。」大夫之封爵,乃出於君,從理論上說,一個可能犯法的人,君不可能予以封爵,否則就證明了君主不明,用人不當。

所以,在孔子之時,一個司寇而能獨立決定殺一大夫,為禮制所不許;一個大夫而擅自殺一大夫,是對君權的冒犯,也是對禮制的冒犯。孔子會冒犯禮制嗎?孔子會冒犯魯定公嗎?

當然,那時一個大夫殺掉另一個大夫,也是有的,但那是非正常的政變或權力鬥爭,而不可能是合乎程序司法行為。

另外,從操作性上講,孔子無權也無能力拘押一個大夫並公開處以死刑,何況是在剛剛上任七日之類,就算孔子秘密拘捕少正卯到案,身為少正的卯先生家族也不可聽之任之,直至卯先生被殺,家族竟然束手無策,連抗議也沒有。

更何況,魯國的大權,在三桓那裡,大夫之封爵,有一定之規程,所有的大夫,其初,都是得到國君和三桓同意而封爵的,當下,其爵位也是尚未被他們取締的,孔子一為司寇,就濫誅大夫,置定公三桓於何地?既能七日而擅誅「魯之聞人」(當為大夫中傑出有名者),豈不對其他大夫生殺予奪,為所欲為?這可能嗎?就算孔子一時衝動,做了這等莽撞事,定公三桓豈能事前不阻止,事後不追究?若事前有阻撓,事後有追究,豈能歷史上毫無記載?


 
如上所說,《荀子·宥坐》篇,是否荀子本人所作,是一個問題。細揣這段記載,所記商湯文王以來所誅殺的七人,除了華仕、鄧析,其他皆不見經傳,為無頭案,隨他信口雌黃好了。而「華仕」何人?巧了,就是《韓非子Ÿ外儲說右上》之華士。韓非之文如下:

太公望東封於齊,齊東海上有居士曰狂鷸、華士昆弟二人者立議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飲之,吾無求於人也。無上之名,無君之祿,不事仕而事力。」太公望至於營丘,使吏殺之以為首誅。

韓非是一直主張對那些「無益人之國」(《韓非子Ÿ外儲說左上》)的「私民」大開殺戒的。李斯也一樣,後世之焚書坑儒,就是在這種思想主導下做出來的。所以,《荀子·宥坐》篇的思想,和韓非子、李斯很接近,而韓非子所說的太公望誅殺狂鷸、華士昆弟二人,乃是為了說明自己的觀點而杜撰的故事。此處借孔子之口,再說出什麼「太公誅華仕」,不是孔子為了證明自己,而是韓非用太公殺華仕、孔子誅少正卯這樣杜撰的故事,來證明自己的法家理論。


 
再看另一個


被所謂子產誅殺的鄧析。這更是荒唐。《呂氏春秋·離謂》:

所欲勝因勝,所欲罪因罪。鄭國大亂,民口喧譁。子產患之,於是殺鄧析而戮之。

鄧析觸怒鄭國執政,被殺,《左傳·定公九年》有記載。不過,《左傳》說殺他的不是《呂氏春秋》所說的子產,而是繼子產、子大叔而任鄭國執政的姬駟歂。子產那時早已死了20年。

有意思的是,《呂氏春秋》也是繼《荀子》之後,記載孔子殺少正卯的著作之一。而它之記子產誅鄧析,與《荀子·宥坐》完全一致,可以理解為:《呂氏春秋》這段記載,來自《荀子》。

而孔子不可能說錯這樣的事實。因為第一,他和子產關係好的如同兄弟,《史記·鄭世家》載:

子產者,鄭成公少子也。為人仁,愛人,事君忠厚。孔子嘗過鄭,與子產如兄弟雲。


 
子產去世,消息傳到魯國,孔子還哭著嘆息說:「古之遺愛也。」

其二,鄧析被殺這一年,孔子51歲,正好出任魯國中都宰。20年前,子產去世,孔子哀悼,20年後,鄧析被誅,難道孔子能錯成是已死20年的「兄弟」子產殺的?

《左傳·定公九年》的記載是:「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刑」。《左傳》是傳《春秋》的,《春秋》是孔子手定的,可見孔子本人並沒有糊塗,不會說出「子產誅鄧析」這樣荒唐的話來。而《荀子·宥坐》、《呂氏春秋·離謂》、《淮南子·氾論訓》、《說苑·指武》等記載孔子殺少正卯的著作,又無一例外都以為「子產殺鄧析」,可見,一,《荀子·宥坐》所記「孔子誅少正卯」乃杜撰;二,《呂氏春秋·離謂》、《淮南子·氾論訓》、《說苑·指武》等等,則是不加辨析抄襲《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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