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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居安思危
gm0507
帥哥喲,離線,有人找我嗎?
等級:論壇遊民
文章:50
積分:489
門派:無門無派
註冊:2007年1月22日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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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安思危
1. 警方的 提醒 手肘是身體最有力的部位。 距離夠近,就善用手肘!
   
 
   
2. 假如歹徒向你要皮夾或錢包, 不要遞給他 ,而是將皮夾或錢包往遠處丟去。歹徒很可能

    對財物比對你有興趣,他會去拿皮夾或錢包,這是你逃 跑的機會。 往反方向拼命跑!!
   
 
   
3. 假如你被丟進車子的後車廂:把車後燈踢破,將你的手從洞中伸出去,用力揮手,

     駕駛人看不到你,但是其他人看得到。這個方法救過無數人命。  
   
 
   
4. 女性常常在購物、吃飯及下班後進入車子,然後就坐在駕駛座上處理事情(如記帳、列清單等)。

     千萬不要這麼做! 歹徒會藉機觀察情勢,闖入車內,拿槍威脅,控制你的行動。 進入車內,立即鎖門,駛離現場。   



    

  
 5. 在平面停車場及立體停車場的幾個注意事項    
 
   
A. 要警覺 環顧四周;察看車內的乘客座和後座。(接近車子時,留意車底。) 


   

B. 假如你的車子停在箱型車旁,則應該從乘客車門進入你的車子。許多連續殺人犯都是趁著女性要進入車中時,將她們拖進箱型車中加害。 


   
C. 觀察停放在你左右兩邊的車子。如果有男性單獨坐在最近的鄰車內,最好回到購物中心或辦公室,

    找保全人員或警察陪你回去。 寧願防患未然,也不要終生遺憾。 ( 大驚小怪總比喪命好。 )
   
 
   
6. 永遠 搭電梯,不要走樓梯。(樓梯間是一個可怕的地方,容易讓人形單影隻,變成最好的犯罪場所。 )
   
 
   
7. 假如歹徒有槍而你並沒有受到他的控制,
      一定要跑! 一百次中,只有四次歹徒會襲擊逃跑的目標;即使他攻擊你,大多不會是致命的部位, 要跑!     


  
   
8. 身為女性,我們總是發揮同情心: 不要再這樣! 這樣會增加被強暴或是殺害的機會。

    一個叫泰得 邦迪( Ted Bundy)的連續殺人犯就是一個相貌堂堂並且受過良好教育的人

    總是 利用女性的同情心。他走路時帶著一根手杖或是跛行,經常要求別人「幫忙」

   他進入車內或是看一下他的車子,趁機綁架受害者。 


   

   最近有人告訴我,他的朋友在晚上聽到門口有嬰兒在哭,不過當時已經很晚了,而且她認為這件事很奇怪,

   於是她打電話給警察。 警察告訴她:「無論如何,絕對不要開門。」 這位女士表示那聲音聽起來像是嬰兒

   爬到窗戶附近哭,她擔心嬰兒會爬到街上,被車子碾過。警察告訴她:我們已經派人前往,無論如何 不能開門

  警方認為這是一個連續殺人犯,利用嬰兒哭聲的錄音帶,誘使女性以為有人在外面遺棄嬰兒,騙她們出門察看

   。雖然尚未證實此事,但是警方已經接到許多女性打電話來說,他們晚上獨自在家時,聽到門外有嬰兒的哭聲,

  不要因為聽到嬰兒的哭聲而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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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4 上午 08:43:05
queen0210
美女呀,離線,留言給我吧!
等級:職業俠客
文章:417
積分:2610
門派:無門無派
註冊:2008年8月12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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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4 上午 10:28:06
小馬哥
帥哥喲,離線,有人找我嗎?
頭銜:遠離菸毒
等級:版主
文章:1552
積分:16956
門派:無門無派
註冊:2006年8月18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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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8 上午 06:46:50
凡夫俗子
帥哥喲,離線,有人找我嗎?
頭銜:淨土門的通關密碼
等級:版主
文章:12378
積分:120079
門派:無門無派
註冊:2007年6月22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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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抓姦反遭騙進賓館性侵

桃園縣陳姓建築工人意圖染指友人妻,騙她說「你老公有小三」、「我帶你去抓姦」,把對方騙進賓館後綑綁性侵,友人妻無法獲丈夫諒解又不甘受辱,控告陳妨害性自主,陳在開庭時以「朋友一場」希望付遮羞費減刑,友人嗆「我沒你這種朋友」拒絕。

桃園地院調查,卅四歲陳姓建築工和張姓男子一起服兵役,退伍後在同公司上班成為好友。陳看到張妻長髮大眼,面貌姣好,不斷示好都遭白眼。去年初他騙張妻,「妳老公很花心,中午神祕外出,好像有外遇」,張妻很緊張,拜託他注意。

去年六月中旬,他打電話給張妻說「發現了,妳老公帶女人開房間,我帶妳去抓姦」,張妻赴約後被帶到汽車賓館時有點猶疑,陳要她「先躲進賓館,等凌晨再報警抓」,張妻被騙,和他一起進了房間。

陳姓男子進房就露出真面目向友人妻求歡,對方拒絕、掙扎,他拿出水果刀架在頸部,強迫她不准喊叫,再用膠帶綑綁她的雙手,企圖硬上,無法得逞,改以手指性侵,張妻離開旅館後立刻向警方報案。

張姓男子獲悉妻子被騙進賓館受辱後發飆,說他根本沒有外遇,罵妻子太傻,無法接受妻子「被朋友睡去」,夫妻為此大吵,一度要離婚。

法官前天開庭時,陳姓建築工向張認錯,以「大家朋友一場」希望和解換取較輕的刑期,張姓男子回嗆「我沒你這種朋友」、「認識你算我倒楣」,拒絕和解,張妻也表示無法原諒,堅持告到底。


【2011/04/03 聯合報】http://udn.com/


同乘彌陀號,飛過業障山,越過生死海,同登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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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8 上午 1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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