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世報律例(補敍合訂本)
第一章太陰娘娘 首著▼
太陰娘娘 降 105‧9‧11
(吾今夜首著《現世報律例》。)
案由:七年前中國河南小鎮中,有女年在三十三歲,忽于荒野中死亡,乃受利器殘害;已數
年,卻難破案。此女本為小鎮之有夫之婦,但家道稍貧,又慕虛榮,因此交遊複雜;
鄉鄰懷疑乃感情糾紛,招惹殺身之禍,實則略有出入。此女年輕之際即不甚在意貞
節,交友如走馬燈,甚為繁複,及至嫁夫,不改其性,與多位有家世、稍有財富之人
交往,以換取物質,因而引起多位家庭主婦不滿,終致其中有人串連買兇殺人。
說明:此女原壽有六十四歲,以人婦不守婦道,又破壞他人家庭,因此造成殺身枉死。此例
若往前百數十年,可能形成輪迴,此女再受報;但天律已改現世報,因此業緣急劇成
熟而顯報。
附註:此女原壽所餘人生歷程之善惡果報,並不因其今生枉亡而了斷,未顯成之因緣仍在冥
司審斷,于後續輪迴中再行了結。甚願眾生閱此案例,心有所驚,並惕勉約制自身之慾望!
太陰娘娘 降 105‧9‧11
(吾今夜首著《現世報律例》。)
案由:七年前中國河南小鎮中,有女年在三十三歲,忽于荒野中死亡,乃受利器殘害;已數
年,卻難破案。此女本為小鎮之有夫之婦,但家道稍貧,又慕虛榮,因此交遊複雜;
鄉鄰懷疑乃感情糾紛,招惹殺身之禍,實則略有出入。此女年輕之際即不甚在意貞
節,交友如走馬燈,甚為繁複,及至嫁夫,不改其性,與多位有家世、稍有財富之人
交往,以換取物質,因而引起多位家庭主婦不滿,終致其中有人串連買兇殺人。
說明:此女原壽有六十四歲,以人婦不守婦道,又破壞他人家庭,因此造成殺身枉死。此例
若往前百數十年,可能形成輪迴,此女再受報;但天律已改現世報,因此業緣急劇成
熟而顯報。
附註:此女原壽所餘人生歷程之善惡果報,並不因其今生枉亡而了斷,未顯成之因緣仍在冥
司審斷,于後續輪迴中再行了結。甚願眾生閱此案例,心有所驚,並惕勉約制自身之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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