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談"咒"這個字。中文"咒",其實和印度來的那三個字,Vidya, Mantra與Dharani意思上有些不同。所以很容易招致錯解,我先把"中華佛教百科全書"的解釋佛教的"咒"意思,先列出來。大家做個參考:
指真言密咒。又稱神咒、密咒或咒 文。原作祝。即為息災、增益等目的而誦的密語。咒語自古即行於印度,如《長阿含》卷十三〈阿摩晝經〉及卷十四〈梵動經〉,舉水火咒、鬼咒、剎利咒 、象咒、支節咒、安宅符咒、火燒鼠囓解咒等咒名。《四分律》卷二十七、《十誦律》卷四十六等亦出治腹內蟲病咒、治宿食不消咒、世俗降伏外道咒、治毒咒、治齒咒等咒名。至大乘經出現後,所載真言漸多。至密教典籍盛行,密咒更成為修行過程中不可或缺的內涵。
「咒」為梵語mantra(漫怛[1990.5])的譯語。但與此類似的梵語詞彙,另有vidya^與dha^rani^等詞。梵文《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及梵文《入楞伽經》卷八〈陀羅尼品〉中,相當於漢譯「咒」字的梵語即為「mantra」。但《孔雀咒王經》之經題為Maha^mayu^ri^-vidya^-ra^jn~i^,即譯vidya^為咒。《善見律毗婆沙》卷十一則將巴利語之vijja^maya^譯為咒。而《法華經》卷七〈陀羅尼品〉等書則翻陀羅尼(dha^ran!i^)為咒。就中,「陀羅尼」為「總持」義。梵語vidya^(巴vijja^)是「明」或「術」之義。「漫怛[1990.5]」則可譯為「真言」。各詞之語義雖不相同,但古來多相混用。《翻譯名義大集》將陀羅尼譯為總持咒,vidya^譯為明咒,漫怛[1990.5]譯作密咒,以區別此三者。
又,《法華經文句》卷十(下)〈釋陀羅尼品〉下廣解咒義云(大正34‧146c)︰
「眾經開遮不同,或專用治病,如那達居士;或專護法,如此文;或專用滅罪,如方等;或通用治病滅罪護經,如請觀音;或大明咒、無上明咒、無等等明咒,則非治病、非滅罪、非護經;若通方者亦應兼;若論別者幸須依經,勿乖教云云。」
咒有善咒、惡咒之別。如為人咒病或為防護己身者,即為善咒 ;咒詛他人令罹災害者即為惡咒。佛陀禁止習此等咒術以自活,但允許為護身而持咒。《四分律》卷三十云(大正22‧775a)︰「若學咒腹中蟲病,若治宿食不消;若學書、學誦,若學世論為伏外道故;若學咒除毒,為自護,不以為活命,無犯。」可見戒律對持咒一事的態度。
◎附︰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八章第三節(摘錄)
語言音聲的神祕性,從古以來,就有人信仰的。在印度,或稱為mantra,或稱為vidya、vijja^,或稱為dha^ran!i,說起來淺深不一,而與神祕的語言有關,卻是一致的。在中國,都可以譯為咒。嚴格的說,佛法是徹底否定了的,出家人是禁止的。(中略)
神祕的迷信行為,佛教出家眾是不許學習的。南傳的《沙門果經》、《梵網經》,都有同樣的敘述。似乎這是禁止邪命自活,如沒有因此而得到經濟的報酬,或者就不妨的。然《梵網經》等稱之為「無益而徒勞的明咒」,是否定明 咒之神效的。(中略)
依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a^h!)所傳的《多界經》,即使痛苦到極點,可能有死亡的危險,真正通達真諦的聖者,是不會為了生命,到外教那裡去學習神咒。可見這些「徒勞無益的明咒」,只是愚癡凡夫所有的信仰──迷信。
咒語的引入佛法中,治蛇毒咒該是最早的了。《雜阿含經》說︰優波先那(Upasena)為毒蛇所傷而死,臨死而面色如常,沒有什麼變異。因此,佛為比丘們說防治毒蛇的咒語。(中略)
《根有律》與《雜阿含經》所說相同。所說的偈頌──伽陀,是諦語、實語。又分為二︰初七頌半,是佛的慈心護念八大龍王,及一切眾生的諦語。慈心,是不受毒害的,所以慈心諦語,能使蛇等不能傷害。次二頌半,是佛、法、僧沒有煩惱毒的諦語,與除滅尸利仇多飯食中毒素的諦語相同,所以伽陀是防治蛇傷的諦語。次說「咒術章句」,《根有律》作「禁咒」,原文可能為mantra,這才是咒語。《相應部》與《雜阿含經》相當的部分,但說優波先那受蛇傷而死,沒有伽陀,也沒有咒語。《銅鍱律》中,有比丘為毒蛇所傷,所以佛說「自護咒」(attaparittam!)。初說四頌,與《雜阿含經》的前五頌相同,僅四大龍王。次說「佛無量,法無量,僧無量,匍行的蛇蠍等有量」,近於除毒的諦語。自護咒,只是諦語而已。《四分律》說︰「自護慈念咒︰毗樓勒叉慈(中略)慈念諸龍王,乾闥婆,羅剎婆,今我作慈心,除滅諸毒惡,從是得平復。斷毒,滅毒,除毒,南無婆伽婆。」也是慈心的諦語。從這裡可以看出︰優波先那為毒蛇所傷而死,面色如常,編入《相應部》「處相應」(《雜阿含經》同),原是沒有伽陀與咒語的。律師們開始以諦語防治毒蛇;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律師們,才在防護諦語下,附入世俗治毒蛇的咒語。以後,又附入《雜阿含經》中。
世俗咒術的引入佛法,不外乎受到印度習俗的影響。印度自「阿闥婆吠陀」(Atharvan!aveda)以來,稱為mantra的咒語,非常流行。咒語的神效,被一般傳說為事實。對於修道,佛法以為咒術是無益的;也不許僧眾利用咒術來獲取生活(邪命),但咒術的效力,在一般是公認的,所以在部派佛教中,容受咒術的程度,雖淺深不等,而承認咒術的效力,卻是一致的。世俗有以咒術殺生的信仰,現在的各部廣律,也要考慮到咒術殺害生命,所犯罪過的輕重。如《銅鍱律》說︰以咒術除鬼害而殺鬼。《五分律》說︰「隨心遣諸鬼神殺」。《四分律》說︰「咒藥與,令胎墮。」《僧祇律》說︰「毗陀羅咒」殺。《十誦律》說︰「作毗陀羅殺,半毗陀羅殺,斷命。」毗陀羅是「召鬼咒尸令起」,即起尸咒法。半毗陀羅是「召鬼咒鐵人令起」。斷命是「心念口說讀咒術」的種種法。《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的「起屍殺」,「起半屍」殺,「咒殺」,與《十誦律》相同,但起半屍的方法不同。總之,各部派都承認咒術有殺害生命的力量。印度在熱帶,毒蛇特別多;每年為毒蛇所傷害的人,數目很大。一直到現在,還有一批以咒蛇為職業的。出家人多住於山林,正是毒蛇出沒地區,既承認咒術的力量,那末為了保護自己,引用世俗防治毒蛇的咒術,也就不覺得離奇了!僧團內,准許學習治蛇毒咒,那其他治病的咒法,當然也是許可了。(中略)
《根本說一切有部尼陀那》,有治痔病的咒。女人總容易信仰這些咒術,所以對比丘尼有禁止學咒的規定。原則的說,凡與自護──自己治病無關的,一切咒都不許學,不許教,但說一切有部的晚期律──《根本說一切有部律》,咒術是相當嚴重的侵入了佛教。鄔陀夷(Kal!uda^yi^)化作醫師,咒誦,稱三寶名號,「眾病皆除」。還有偷盜伏藏的咒法︰作曼陀羅,釘朅地羅木,繫上五色的絲線,然後爐內燒火,「口誦禁咒」。這雖是犯戒的,被禁止的,但可見有人這麼做。(中略)
誦經,供養天神,求神力的護助,與大乘的誦《金光明經》、《仁王護國般若經》,原則是沒有差別的。《藥事》說︰廣嚴城(Vais/a^li)的疫病嚴重,請佛去驅除疫鬼。佛到了那雉迦(Na^d!akantha),命阿難陀(A^nanda)到廣嚴城去說咒,驅逐邪鬼。佛到了廣嚴城,為了憐憫眾生又說咒。根本說一切有部,對於治病,驅鬼,求戰爭的勝利,顯然是常用咒術的。
咒語,語音自身的神祕作用,或因咒力而得到鬼神的護助,或憑咒力來遣使鬼神;咒的神祕力,與鬼神力是相結合的。在佛法中,起初是諦語──真誠不虛妄的誓言,是佛力、法力、僧力──三寶的威力,修行者的功德力,也能得龍天的護助。諦語與三寶威力相結合,論性質,與咒術是類似的。所以《十誦律》稱說諦語為「咒願」;《四分律》等稱諦語為「護咒」。咒──音聲的神祕力,終於經諦語的聯絡,為部派佛教所容受,甚至成為佛法的一部分。如陳‧真諦(Parama^rtha)傳說︰《四分律》所屬的法藏部(Dharmgupta^h!),在三藏以外,別立「咒藏」。
〔參考資料〕 《大智度論》卷五十七;《法華文句記》卷十(下);《法華義疏》卷十二;《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贊》;《玄應音義》卷二十五;《慧琳音義》卷四十三;《總釋陀羅尼義讚》;《祕藏記》;《修驗十二箇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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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個解釋,基本上是受到印順法師對於咒語解說的影響來講的,這也是目前台灣佛教界普遍接受"咒語"概念來源。但我認為印順法師已經知道了一個"咒"是對應了三個不同的梵文單字,卻無法從這個角度去區分三個梵文單字分別的意義,反而把這三個意思不同的梵文單字通通丟進一個"咒"字來解釋,並且是用中國文化的"咒"解釋,把無端把印度吠陀的咒,一般宗教使用的禁咒,與佛教的陀羅尼通通丟進這個框架裡面,去混為一談,這真的是混淆視聽的作法!
實際上,根據末學的考證,不一定屬於「阿闥婆吠陀」(Atharvan!aveda)才有"咒"。如果大家還記得,我曾經貼出梵英辭典對於Mantra的解說,第一條就是:
1 m. (rarely n. ; ifc. f. ā) , ` instrument of thought ' , speech , sacred text or speech , a prayer or song of praise RV. AV. TS. ;
上面這條說明,Mantra是一種神聖的章句,就是祈請文。但是這和上文所說的"語音神秘作用"其實有些不同。現在我們來研究一下,印度吠陀傳統的Mantra是一種甚麼東西呢?
The Mantras are basically hymns sung to the Gods-這就是Mantra的基本定義。
大體上來說,吠陀有四種,是因為婆羅門祭祀的時候,一個儀式是有四位婆羅門法師來進行:
1.有負責擔任黎俱吠陀的法師,Hotr法師,他負責向婆羅門教神明唱讚歌,召請神明蒞臨壇場;
2.有負責擔任夜珠吠陀的法師,Adhvaryu法師,他負責供養婆羅門神明;
3.也有負責擔任差馬吠陀的法師,Udgaataa法師,他負責用音樂來獻上比較甜美的聖詩來讚美神明;
4.也有阿闥婆吠陀的擔任法師,Brahma法師,他負責監督整個儀式的執行。
每一部吠陀都是有兩個部分組成,分別就是詩歌體,這就是所謂的"Mantra"和散文體,這就是所謂的"梵書"。梵書的部分是負責解釋詩歌體,也就是Mantra的部分。所以Mantra幾乎可以說就是吠陀的主體。吠陀,簡單講,就是婆羅門教的課誦本。Mantra就是婆羅門教在唱的歌讚。這樣理解,你就很容易明白佛教其實是有借用婆羅門教體制的一個現象,這個不排除,但是這其實也是印度宗教的普遍現象,基督教也是有這樣宗教文獻體制。
所以嚴格講起來,被翻譯成"咒"的Mantra,正確來講,應該是指祈請文才對。就像是我們西藏盛傳的蓮師祈請文,那就是一種Mantra。實在講起來,Mantra與其說強調它的宗教力量,不如說這是一種宗教文獻的文體。佛教的巴利文藏經裡面,佛陀所反對僧團去唱誦的"咒",就是指吠陀傳統底下的Mantra。
雖然佛陀反對"Mantra",可是佛陀似乎沒有在巴利文藏經裡面反對持誦"陀羅尼"喔!因為陀羅尼是大乘佛教特別有的佛法,巴利文三藏裡面似乎沒有看到相關詞彙,假如你有看到的話,歡迎告訴我,讓我有修正的機會。不過我真的沒有看過與陀羅尼相關的字彙。
有關陀羅尼,大般若經曾經解釋過,這是一種將佛法給口訣化,用一個字母去含攝很多法義,然後用來持誦。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陀羅尼?因為古印度佛教的經典是用這種口傳方式,來代代傳承。用簡單的章句比較方便記憶,然後就可以擴充成經典或是教義的方法。簡單講,陀羅尼,某個角度來講,就是經典的傳承。佛教徒背誦記憶經典,天經地義,何罪之有?所以我們也可以在法華經等等大乘經典前面看到,再三強調,很多參加法會的大菩薩都已經"得陀羅尼",這意思是,這些大菩薩都已經獲得佛法精要。不是說他們很會念咒,不能這樣解釋。所以我說,漢譯佛典所體現的是一種特殊的中文,這種中文是用來表達梵文,與傳統中國文化的中文有所區別,可以稱為佛教中文。
所以問題就發生在於如果你不從原典下去閱讀,不知道漢譯佛典是一種特別的,有別於傳統中華文化的一種:佛典中文的體裁,錯解佛典的情況不無可能。所以梵文真的很重要,原典更是重要。好好閱讀原典,並比對漢譯本,你不難理解一個狀況,就是有一種規律,某位主譯法師他對於翻譯上的習慣用語,所以即使你沒有那部經典的梵本,你也可以大略推知漢譯佛典想要表達的內容。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07/4/6 上午 12:32:15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