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敬錄自《阿毗達磨俱舍論頌講記》 世親論師 造頌 索達吉堪布 譯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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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廣說)分三:一、以法相之方式宣說五根;二、以事相之方式宣說五境;三、宣說無表色。
庚一、以法相之方式宣說五根:
彼等均是識所依,眼等諸根清淨色。
眼等五根是一種清淨色法,它們能夠作為認知色等一切對境之形象的諸識所依或處所。
見外境時,意識是依靠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來產生的。小乘有部宗和隨教經部宗認為五根是一種清淨、透明而且光亮的色法,它不是意識的,屬於一種無情法,具有顏色和形狀。隨理經部雖然承認根是無情法,但卻並不承認它具有顏色和形狀,在《量理寶藏論》中也講到:隨理經部雖然承認所謂的根是無情法,但是卻難以用真正的顏色和形狀安立。唯識宗分為隨理與隨教,其中隨理唯識(陳那、法稱論師屬此派別)不認為根是一種色法,而應是一種習氣,如眼睛之所以能看見色法、認識外境,就是因為其上有一種意識習氣。隨教唯識(無著菩薩)認為阿賴耶當中有一種能執著外境的功用,或者是心的種子。一般來講,唯識宗和中觀宗都認為眼耳等根皆是心識或阿賴耶的種子。
因此,這裡根是可作為執著自之對境,並作識之增上緣的一種清淨色法。也就是說《俱舍論》頌詞是根據有部宗和隨教經部安立的,因為他們認為眼根就像胡麻花,有顏色、形狀,它遍於整個眼珠,由它可見外面的色法;耳根如同卓嘎樹的樹疥疤一樣在耳朵的裡面,能聽到外界的聲音,也是色法;鼻根就像兩根平行的銅針分布於兩個鼻孔內,通過它能享受外界的氣味;舌根位於舌頭的中間部位,是如同半月形的色法,依此可品嘗各種味道;身根好像雞身體的皮膚一樣,它遍滿整個身體,依靠它才產生觸覺。所以,有部宗和隨教經部認為根是整個身體裡面專門執著外境的一種色法。這裡有一點大家應該知道,有的人認為眼珠就是眼根,耳朵有各種各樣的形狀,比如犛牛的耳朵、老豬的耳朵,認為耳根就是外面的那一塊。實際上,眼珠不是眼根,它屬於身體的一部分,是眼根的來源,人們可以見到的鼻子、耳朵等僅是身體的一部分,可以將它們稱為身依,但不是鼻根、耳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