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敬錄自《辨法法性論釋.辨析智慧光明》 全知米滂仁波切 著 益西彭措堪布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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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觀察二者一體異體
此二非即一,亦復非別異,
以彼有無事,有別無別故。
所謂的輪涅或者有法與法性二者,既非一體性,也非異體性。為什麼呢?因為法性──自性清淨涅槃為實相中本有,而有法──輪迴一切二取顯現在實相中無有如顯現那樣,具有這一差別故,名言中二者並非一體。另一方面,若一者無有,則另一者也無有,或者,在真實中,法性除了只是以有法彼等不成立而安立外並沒有別的,因此,有者法性和無者有法的差別除了只是觀待而分開取捨之外,實際意義中絲毫不成立有別別體的實有自性,由此應知二者亦非別別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