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敬錄自《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 宗喀巴大師 造 法尊法師 譯 益西彭措堪布 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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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二、上士道之正行分二:一、受取菩薩淨戒律儀的次第與修 二、受已如何學習的次第與道理
寅一、受取菩薩淨戒律儀的次第與修理
【如是修習中、下之道,及善修習如上士時所說道已,於相續中,隨力令生真菩提心。次為此心極堅固故,應以不共歸依為先而受願軌,由願儀軌正受持已,於諸學處應勵力學。次應多修欲學之心,謂欲學習六度四攝菩薩行等,若由至心起欲學已,定受行心清淨律儀。】
如是,在修習中、下士道以及善加修習如上士時所說之道後,應在相續當中,隨力令生真實的菩提心。其次,為了使菩提心極其堅固的緣故,應當首先修大乘不共皈依,然後受持願心儀軌;經由如理受持願心儀軌之後,應當勵力修學願心學處。複次,又應多多修習欲學的意樂,也就是想要學習六度四攝等菩薩行的心。如果以至誠心發起欲學的心之後,應當決定受持行菩提心清淨律儀。
“不共皈依”:由於相信三寶能作救護,而產生希求三寶救護的心,這是“共皈依”;不只是希求自己解脫,而且以大悲心,為了救拔一切有情之苦而求證佛果,由此生起皈依三寶的心,就是“不共皈依”。
此段是依照《瑜伽師地論.菩薩地》中正受菩薩戒的次第而作解釋,也就是廣大行派受學菩薩戒的次第。
寅二、受已如何學習的次第與道理
【次應捨命莫令根本罪[1]犯染著,餘中、下纏及諸惡作[2],亦應勵力莫令有染;設若有犯,亦應由於如所宣說,出犯門[3]中善為淨治。次應總學六到彼岸。】
正受菩薩律儀之後,應當寧可捨棄身命也不要犯下或染著根本罪,也應努力不要染著其它中、下纏和諸惡作等;假如有所違犯,也應通過所說的除罪儀軌如法懺悔淨治罪業。此後,應當總的修學六度,而在六度中,特別應學止觀。
下文即別說止觀。
【特為令心於善所緣,堪能隨欲而安住故,應善學習止體靜慮[4]。《道炬論》說為發通故修奢摩他者,僅是一例,覺沃於餘處亦說為發毗缽舍那,故為生觀亦應修止。】
在總學六度當中,特別為了讓心堪能隨意安住善所緣之故,應當善巧學習以寂止為體性的靜慮。《道炬論》中說,為了引發神通的緣故,而修習奢摩他。然而這只是一例,阿底峽尊者在其它地方也說到“為了引發毗缽舍那”,所以,為了引發勝觀同樣也應修習寂止。
【次為斷執二我縛故,以見決定無我空義。次應將護無謬修法,成辦慧體毗缽舍那。】
接著,為了斷除二種我執的繫縛,應對二種無我空性之義生起定解,然後應當護持無錯謬的修法,而成辦以智慧為體性的勝觀。
以上概略交待了上士道的修學次第,具體內容將在上士道中廣說,此處不多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