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緣─相依相成
因緣-相依相成 (節錄自「佛教聖典」,大雄淨舍印經會印行)
(節錄自「佛教聖典」,大雄淨舍印經會印行)
1. 眾生的憂、悲、苦、惱是如何產生的呢?那是因為眾生有執著的原故。
執著財富,執著名譽利欲,執卓樂樂,執著自我。由此執著而產生苦惱。
有始以來此世間有種種災難,加之無法避免老、病、死,故有悲苦。
但追究其源,乃因有執著,才有悲苦,只要脫離執著,則一切苦惱希盡消除。
再追究此執著,則從眾生的心中,可發現無明與貪愛。
無明就是看不到事物變易的真相,不明瞭事物的道理之意。
貪愛就是貪求不可得之事物而執著之易。
本來,事物並無差別,把它認為有差別,是無明與貪愛的作用。本來,事物並無善惡,把它認為有善惡,是無明與貪愛的作用。
一切眾生常起邪念,因愚痴而不能正確地觀察事物,執著自我而造成錯誤的行為,結果產生了迷惑之身。
以業為田,心為種,覆無明之土,潤貪愛之雨,澆自我之水,增長邪見,而產生此迷惑。
2. 總之,產生憂、悲、苦、惱的迷妄世界,就是心。
迷妄的世界,不外就是唯心所現的心影而已,同時,悟界亦由此心顯現。
3. 在此世間中,有三種錯誤的見解。若順從這些見解,則是間的一切事物將被否定。
一為有人主張,人在此世間所經驗的任何事,皆為命運。二為有人說,一切為神所創造。三為有人說,一切事物是無因無緣的。
若一切由命運所定,則在此世間行善、作惡皆為命運,幸與不幸也是命運,除命運之外什麼都不存在。因此,人就沒有這是應該做,這是不應該做的希望與努力,世間也就無進步與改良。
第二之神所創造說,與最後之無因無緣說,亦受到同樣的非難,若然,則毫無離惡行善的意志、努力與意義存在,
所以,此三種見解是錯誤的。一切法乃依因緣生,依因緣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