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兵糧的調度
《吾妻鏡》中記載了原平合戰中源賴朝追討平氏時候的兵糧調集情況。源賴朝向諸國守護、權門世家的莊園發出了征糧指令,按照一段步土地5升的標準徵收(一段步相當於9.91736a,五升大約是90L)。不過這個征糧比例也時常波動,鐮倉幕府時代,不斷發生因爲增加稅收而引發的糾紛,只有依靠調整稅率來進行調整。
兵糧徵集制在北條政權滅亡、建武新政權失敗、南北兩朝爭亂的混亂期中被各地領主強力實施,引發了領地上農民的極度貧困。戰國時代,戰爭的規模擴大,戰爭動員數也大大增加,從而使得糧食徵集制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實際的需要,從而還需要在穀物商人那裏購買糧食以維持龐大的軍糧開支。糧食的供給問題關係著戰爭的全局,也自然而然的出現過類似近代經濟戰那樣的兵糧戰。天正九年(1581)織田信長命令羽柴秀吉與吉川經家、森下出羽守、中村對馬守攻擊清水宗治的鳥取城。秀吉採用長期圍困的辦法,並且在開戰之前就暗中派人買光了鳥取城所在的若狹國的所有米商的糧食,從而使得守軍饑餓難耐、困苦不堪,最後只得投降,清水宗治得到了秀吉不殺城中軍民的保證之後切腹自殺。這個典故出自《吉田物語》,雖然說是小說,可是也不是完全的虛構,如果真實,那麽這個應該就是一場利用經濟手段取得勝利的典型戰例了。
秀吉取得了合戰的勝利,掌握了更大的政治和經濟權利,從而可以更加得心應手地使用經濟手段服務於戰爭,開創了文治派武士使用經濟政治手段取勝的先河。不過作爲貧苦農民出生的秀吉還不能從理論上深入瞭解其中的規律,之所以能夠於實戰中靈活使用,大概與其主君信長的思想熏陶有關,信長是一個在理論和實際中改變了日本戰爭面貌的革新者。
秀吉是個出色的戰略者,但是在使用後勤戰擊敗敵人的時候,自己也時常被後勤補給搞得焦頭爛額。天正十五年,秀吉進行九州征伐的時候就發生了那樣的麻煩。九州的島津氏採用堅壁清野的策略,使得秀吉一直使用的以戰養戰方法無法靈驗,數十萬大軍的兵糧和保證馬隊戰鬥力所必須的馬料不可能一下子到位,於是情急之中便命令參戰大名各自解決自己部隊的補給問題。結果這一臨時的命令,使得各軍産生了混亂,嚴重的影響了戰鬥力,爲島津家所擊破。後來在《太閣記》中關於秀吉的九州征伐有著這樣的記載:“三十萬人的兵糧、二萬匹馬的飼料,準備一年分,從兵庫尼崎發送。”由此可見,秀吉萬般無奈,最後還是用的遠水來解的近渴。
這裏有個需要注意的地方,就是日本古代糧食兵器的多少習慣上是以分來計算的,那麽這個分到底是怎樣一個概念呢?根據《見聞雜錄》和《雜兵物語》中的記載,一人每日給米1升,鹽是以十人小隊來分發,每隊0.18升,也就是每人0.018升,味甑十人二合,大約0.36升,平均每人0.036升。當然這不是固定的,由於戰鬥的疲勞和通宵勞作等原因可能一日進餐三到四次,還有小夜食(宵夜)的消耗,所以可能會高於前面的數位。
兵糧的實際
《雜兵物語》中記載,士兵的口糧也不是全部用來食用的,還要用來交換物品,特別是作爲士兵來說,酒是不可缺少的軍用物資,所以大概有三成的口糧配給用來釀酒了。
按照一人一日六合的配給標準來計算,秀吉的九州征伐動員人數是30萬,一日的消耗便達到1800石,一月則需要5萬4000石,那麽一年就是65萬7000石。如此龐大數量糧食,在只能用牛拉馬馱運輸的時代,需要多少牛馬是可以想象的。如果加入需要運輸的其他物資,比如飼養戰馬得大豆、鹽、味甑,以及其他一些副産品得話,那麽數量之巨簡直驚人,更何況大軍作戰還需要補給軍備。如此繁重的補給任務,在信長和秀吉時代以前的任何兵站都無法勝任的。爲了減輕補給壓力,秀吉採用就近補給的原則,儘量減少對後方補給的依賴,而主要從附近領地內的糧食商人那裏購買,於是商業能力逐漸成爲了武士的必備技能。
下面以相關史料所記載的近江阪本城主明智光秀在天正六~七年左右的兵糧軍費爲例,來說明兵糧的使用狀況。
光秀的領地總石高是十萬石,其中六萬石爲農民的保留口糧,故而領國經營費擁有四萬石。在這四萬石中,大部分要用於日常性開支,比如分發家臣俸祿、儀禮費、扶持米以及築城治水等工程費用,結果只有說9600石可以用作軍費。換句話說,領地糧食産量石高的十分之一才可以用於軍事活動。在這一年中,如下所示,光秀共進行過六次征伐,以每次出陣三千人,每人一日口糧一升計算。
丹波圜部城攻擊,天正**月,耗時一月,消耗900石;
丹波八上城攻擊,天正七年六月,耗時六月,消耗5400石;
丹波宇津城攻擊,天正七年七月,耗時十日,消耗300石;
丹波黑井城攻擊,天正七年八月,耗時一月,消耗900石;
丹後弓木城攻擊,天正七年八月,耗時十日,消耗300石;
丹後巍上城攻擊,天正七年八月,耗時兩月,消耗1800石。
在江戶幕府時代的兵書《軍侍用集》的第二卷《兵要錄》中,以一個十二萬石級的大名爲例,對維持戰爭的經濟能力做了說明。在慶安二年,如果總出陣人數爲3796人,那麽實際作戰人員爲3396人,另外還有人夫400人,每天共需要配給米30石三鬥七升。此外,戰馬173匹和運輸物資的小荷馱馬400匹一日分別消耗大豆五石一鬥九升(1頭1日3升)和八石(1頭1日2升)。顯然,一次出陣的“兵糧軍費總額=(人口糧米30石+馬飼料大豆13石)×出陣天數”。
例如一座城檢地所得石高爲14萬2000石,按照這一標準,就可以計算出本城軍團作戰一個月大致可以動員起多少兵力了。按照常規,總石高的十分之一可以用作軍資,那麽本城軍費約一萬四千石,作戰一月,則除以三十,可得每天擁有軍費467石,假設小荷馱隊人夫500人和小荷馱馬500匹,則每天分別消耗糧食四石和十石。每天軍費減去後勤部隊消耗,剩下的453石就是作戰部隊的消耗。假設本城出陣全是步兵,那麽就可以動員起5662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