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罪業求誰原諒
所造惡業會在心中相續不斷,並且罪惡苦報是由自心生起,所以只能完全承受而無法逃避,有此體悟後,自然會有一連串的懺悔作為,其目的便是要止息自心罪惡對自己的刑傷。雖知罪性本空,卻也是難以放下,隨時想到自己的罪惡,便是一番後悔與恐懼,此種痛苦刑罰清楚分明,迫使自己必須斷惡修善、懺悔罪業求原諒。
當自己真誠認錯、誓不再造時,以佛菩薩的慈悲,相信應能原諒自己;被自己傷害的有情眾生,或許他們寬宏大量而早已原諒,或是看到自己受苦而選擇原諒,或是因自己有所償還而原諒,當然,也有可能不肯原諒;不過,最難原諒自己的,恐怕是自己至為公正的良心,或稱為《自心閻君》。
《自心閻君》就在自己心中,自己的一切作為全部知道,並且隨時衡量自己的罪惡而作相對的刑罰,這是自性的公正運作,所以完全無法逃避,非得做出相對的善行來平衡才會罷休。本人早年身體健康、恣意享福時,並無查覺如此;現今身體衰敗,才知審判與刑罰持續進行,若不懺悔轉化,地獄之門早已自己開啟。所以懺悔不止是求佛菩薩原諒、求自己所傷害的有情眾生原諒,也要求《自心閻君》的原諒,幸好諸佛菩薩慈悲,早已留下許多懺悔法門,提供給有緣者各自修行轉化。
自心罪業不除,苦報便從自心生起而長久承受,不只自己如此,一切有情都是如此;自己因罪苦而悲痛,一切有情也會因罪苦而悲痛。自己猛厲懺悔,修《觀音》法門、《阿彌陀佛》法門、或是修《金剛薩埵》法門,依佛菩薩的功德願力,罪業的確可以懺悔清淨;而那些被自己傷害的有情眾生,也應代為懺悔而助其清淨罪業,這才是最圓滿的方法,必定要使這些有情有所受益,自己才能獲得《自心閻君》的原諒,而能真正的安心無懼。
以《金剛薩埵》懺悔法門為例,《金剛薩埵》的願力提到:「眾生若聞我名、作意於我、念誦百字咒王,一切罪障都可無餘清淨。」《歸攝本性後論》又說:「僅念一遍上師《金剛薩埵》心咒,也是對自己的大護持,而且刹那獲得殊勝悉地。」
當自己修持《金剛薩埵》法門時,自己所虧欠的有情便能聞知《金剛薩埵》;當自己作意於《金剛薩埵》時,這些有情也因業力牽引而同時作意;自己念誦百字明咒或心咒時,可觀想這些有情也同時念誦。因為自己的修持,讓這些有情也能聞名、作意、或念咒,故而得到《金剛薩埵》的功德,清淨自身的罪業;甚至這些有情或能感悟到自己的心願,因而效法發起菩提心,發願要清淨各自相關眾生的罪業,就好像《金剛薩埵》要清淨眾生的罪業一樣,如此不但自己與《金剛薩埵》的願力相應,這些有情也能成為《金剛薩埵》。
自性具足一切,必有與《金剛薩埵》相應之本質,故持念或作意於《金剛薩埵》時,自身便與《金剛薩埵》無異,只要如此認定,自然感通《金剛薩埵》的凈罪能力,並且與己有業力關係的有情,也能因此而獲得清淨功德,所以如理的持念或作意,實在是利他利己的清淨妙法。
罪苦源於對眾生有所虧欠,故應努力為眾生離苦得樂而作為,菩提心能將佛菩薩的功德轉與有情眾生,如此所產生的利益極具價值,所以修行能償還業債是真有其理,當有情眾生因此獲得功德,自己的惡業苦報便能自行消滅,原本的清淨喜樂自然再度現前。
《華嚴經》云:「假使百千劫,所造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當自己惡業已造,恐懼惡果必報之不昧時,幸好有諸佛菩薩的功德願力可以依靠,配合菩提心的發用,可將這些惡緣轉為善緣,因善業亦不亡的緣故,這些有情終將因此受益而趣入解脫大道,如此自然無需畏懼後續果報,所以《入菩薩行論》說:「菩提心如末劫火,剎那能毀諸重罪」,因菩提心的發用,將使自己所虧欠的有情眾生,反而因此緣起而能獲得清淨功德,如此的轉化罪業,相信必能獲得《自心閻君》的滿意,而達到真正的釋懷解脫。
本文章若能產生正面影響,其功德將全部迴向給本人所虧欠的有情,願這些有情都能由此緣起,清淨自身罪業,成就清淨正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