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當然也是愛的。他們隔著道德的枷鎖,應對著彼此致命的吸引。在一起時,都有沉重的負罪感;分開了,又覺得人生晦暗無光。分分合合好幾年,終於,她下了決心,因為看準了這個人,知道世上除他之外,再沒有人能與她如此契合、如此相互吸引。她決定自私一次,為了真愛,為了未來幾十年的幸福,豁出去了。
她對他說,別這麼辛苦了,乾脆就在一起吧。人生總得有一次,為了自己。他十分掙扎,難做決定,這太自私了,對別人也太殘忍。
她認真地說:神未必這樣想。他苦笑。作為文學博士,他當然知道這句話的來頭。
「神未必這樣想」,這是英國詩人勃朗寧的一個故事,說一對忘年戀人,男的因顧慮自己年長太多,不敢求婚。十年後,女的委身於不愛的人,而他仍單身,和一位女伶結識,四個人都很不幸。 最後他終於悟到,當初那些顧慮都是自己多慮,其實「神未必這樣想」。而後來,魯迅在女師大開課時,曾講授過這首詩。那時他與許廣平正暗生情愫,只是魯迅覺得他自己在許多方面與許廣平不相配,更為重要的是他已有元配,若再與人結婚,無異於「納妾」。這既對不住對方,又有辱自己的名聲。所以當許廣平主動示愛,魯迅力陳自己「不配」的種種因素,許廣平借用了魯迅課堂上教授給她的話:神未必這樣想。最後,這位在愛情上膽怯卑微的先鋒戰士,終於回握了許廣平的手,說:你勝利了。從此開始美好新生活。
這兩個故事都很勵志,是的,神通常有不同的角度,有的事情你以為萬般不該,但神未必那樣想。
後來他們終於掙脫各自的婚姻,懷著對美好新生活的憧憬重新組合。
得之不易的美好當然要加倍珍惜,但現實好像並不如他們所願。新家庭裡面,他拖兒她帶女,大人彼此深愛,孩子卻互相仇視,一半的時間互不理睬,另一半時間就是打架,六歲的女孩當然打不過八歲的男孩,所以她女兒隔三岔五身上就掛了傷。她心疼又鬱悶,跟他商量很久,決定把男孩送回奶奶家。不想奶奶記恨他的絕情,不肯收。老太太對她的厭惡和敵視超出她的想像,讓她對維護和他家人的關係失去了信心。後來她忍痛厚著臉皮把女兒送到前夫那裡,前夫收了,但跟她約法三章,不許她無故去看,因為人家也已再婚,現在的妻子不希望他們之間再有瓜葛。她若想見女兒,要到她的小學去,趁著上學或者放學的時候看一眼。每次看了女兒回來,她心情都很不好。而他每次去看老母親,回來也總是一臉的霜。他兒子還每天在家裡大鬧天宮,以最大的惡言惡行挑戰她的底線……
所以,你說戰勝艱難險阻走到一起了,就真的開始幸福新生活了?真是未必。因為你活在這個世界上,就要與整個世界為伍,以前她是覺得愛人不對,別的都對;而現在愛人對了,其他卻全錯了。
張小嫻說:錯的時間,沒有對的人。時間錯了,就全錯了。你們那麼遲才遇到,你以為還能調轉頭去重新開始?早就晚了。
女兒十歲生日那晚,她想接她回來過生日,遭拒,一個人垂頭喪氣回到家,走進被他兒子搞得一塌糊塗的房間,被一張刻意放在門口的椅子絆了一跤,爬起來的瞬間,她心中湧起巨大的懊喪。何苦呢?她忽然問自己。
關於「神未必這樣想」的第一季,勃朗寧覺得神希望那對忘年男女相愛;第二季,神想必也支持魯迅去握住許廣平的手;而到了她這裡,算第三季吧,她想,神現在變了主意。
神到底怎樣想?這實在不好說。但是現在她知道,神並不總是希望相愛的人不顧一切去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