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錄自《中觀四百論廣釋──句義明鏡論》 聖天菩薩 造頌 法尊法師 譯頌 索達吉堪布 著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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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破現見身不淨而生貪愛)分六:一、為貪女人之嬌媚而忍輕賤不應理;二、因貪女人者會生嫉妒而執女人為樂不應理;三、不應明知女身不淨而起貪愛;四、不應說無有過失而不能呵毀;五、破耽著女身為淨;六、破執身為淨的其他理由。
辛一、(為貪女人之嬌媚而忍輕賤不應理):
問曰:追求女人雖然有痛苦,但是她有嬌媚可愛的身姿,依之能獲得安樂,所以即使她對追求者有唾駡等動作,也應忍受。
無怙飢所迫,飢時所動作,
貪者遇女時,動作亦如是。
無有依怙的人為飢餓所迫,乞食充飢時會忍受輕賤羞辱而做出諂媚的動作;貪愛女人者遇到女人時,所做動作也是同樣的。
貪欲者執女人之嬌媚身態為樂,而認為忍受女人對他的輕賤行為也值得,這種顛倒執計極其愚昧。為貪欲所繫縛,為得到欲樂而不得不忍受輕賤,這種忍受又有何價值呢?這種作為與那些無有依怙的窮人乞食一樣,為了解決肚中的飢餓,那些無有依怙的人,不得不向人們乞討,或為富人做事以換來食品。那時富人無論怎樣謾駡、侮辱甚至毆打,那些可憐人也得忍受,做出諂媚討好動作,以便求得一碗殘羹剩飯。而貪欲者,在女人面前的討好動作也是如此,為了求得可憐的欲樂解決苦惱,而不顧羞恥,做出種種諂媚行為,這種行為並非因女人是真正的樂因而生起。為了短暫而虛妄的滿足出賣自己,這種行為絕不應視為合理,藏族的民諺也說:“不應為一時之淫樂,做一生之奴僕。”在智者眼中,這些貪欲者無疑是極為愚癡,是極可悲愍的對象。
譬如說,有些關在監獄中的人,為乾渴所逼,將牛糞水也作為飲料,其原因是它能給自己解決渴惱,而並非因它是真正的甘美飲料。貪欲者皆是為貪欲煩惱所繫縛的囚犯,在欲愛苦惱逼迫下,對女人的不淨及輕賤也甘心忍受,而視其嬌媚為解除苦惱的方便,其實這並非真正的安樂。大疏中說:“一般有智慧的人,聽到愚者受女人輕賤,心裡即會生起厭離與悲愍,從此不願再依止女人。”而世間眾生,如果稍微淡薄貪欲遮障,對此完全能夠醒悟,故有志者,當力斷貪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