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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圓覺經略釋
善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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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圓覺經略釋
圓覺經略釋 http://book.bfnn.org/books/0943.htm

太虛大師講述

正釋經文

 

甲一  證信分

乙一  略敘聞時主

 

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

 

證信分,為結經者敘述之詞,以聞、時、主、處、眾五事以證信,謂之五重證信,乃諸經之通例。亦有釋為六種成就者。如是者:概指全經而言,謂如此一部結集流傳於世之經,乃可信之法,如下證之。我聞者:我所親聞,非間接傳聞可比,此以聞證信者一。一時者:主伴聚集,時機會合,有機有教,有說有聽,即此殊勝法會從始至終,名為一時;而非世間年月可紀,此以時證信者二。婆伽婆,此云世尊,佛地論有六種義,世尊其一義也。世尊為對佛之尊稱,世間、出世間最尊上故。於此敘文中,則專稱本經說法之主,即釋迦牟尼佛;此以能說之主證信者三。

 

乙二  廣明依處眾

 

入於神通大光明藏,三昧正受,一切如來光嚴住持,是諸眾生清淨覺地,身心寂滅,平等本際,圓滿十方,不二隨順,於不二境現諸淨土。

 

此明說法之處與他不同者,他經多明常人所見之處所,而此經處所,乃所現超出世間形跡之許多淨土,且為不二境上之淨土,亦同於解深密經。乃佛入定在出世間淨土所說,非世間境界之國土處所也。入、即入定之入。神通大光明藏者:神、則莫測,通、則無礙;大光明者,智慧也;藏、乃一切法所依之平等真如法性體。神通大光明為所起之用,藏為所依之體。故若依依士釋,釋為神通大光明之藏,則明法性身土;若依持業釋,釋為神通大光明即藏,則明自受用身土。自受用者,具足無量無漏勝妙功德,而非菩薩所能受用之境界也。三昧、即三摩地,此云等持,亦云正持,大定也。正受者,三昧中平等中正之受,不受餘受也。自受用身土,為如來不共之法,即是佛佛平等之不思議境界,自他彼此皆不思議,故一佛遍於一切;一切佛亦各各遍於一切,不一不異,不即不離,故云一切如來光嚴住持。光嚴住持者:佛智光明以為莊嚴,安住任持不動自在也。是諸眾生清淨覺地者:顯此體性,乃一切不二之性,故即眾生本有之清淨覺地。良以各各眾生藏識之中,具足無漏清淨種子,即是覺性,亦即本覺,與佛圓覺無二無別,惟至佛果乃能證之而成自受用身土耳。在此、絕生佛之假名,一切自他形相動作差別之相,皆不可得,故云身心寂滅。一切法皆依之以為體性,故稱平等本際。真如性體遍於一切,故云圓滿十力。不二者,真如法一也。隨順者,逢緣顯現也。於此可見一花一木,一色一香,無非法界,禪宗所謂『拈一莖艸,現丈六金身』。依此不二真如法性之境,則宇宙虛空當下即是全體真如,即皆淨土,故云於不二境現諸淨土。即依一真法界,現起他受用身土也。又初地以上菩薩,受用不同,莊嚴大小非一,故云諸也。然則世尊說法之處,究何土耶?曰:正是現起他受用淨土。前言法性身土、自受用身土者,以明現起之根本而已。此以說法之處證信者四。

 

與大菩薩摩訶薩十萬人俱,其名曰: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普眼菩薩,金剛藏菩薩,彌勒菩薩,清淨慧菩薩,威德自在菩薩,辯音菩薩,淨諸業障菩薩,普覺菩薩,圓覺菩薩,賢善首菩薩等而為上首;與諸眷屬皆入三昧,同住如來平等法會。

 

此敘同聞之眾。大菩薩摩訶薩,明何類機。十萬人,約舉其數。其名曰下,列諸上首之名。自文殊至賢善首十二菩薩,皆為上首。眷屬者,徒眾之稱,十二上首各有徒眾圍繞。皆入三昧,同住如來平等法會者,以明諸菩薩眾,皆是法身大士,皆能分證法性,故能皆入三昧,住此法會。是會小機不預,而況人、天耶?此以同聞之眾證信者五。上來證信,歷分五重說明,證信分竟。

 

甲二  正說分

乙一  示境行

丙一  示平等境──文殊章

 

正說分、自文殊章起至圓覺章,共十一大段。每段先長行,後重頌。於中:一、文殊、普賢、普眼三章,為示境行;二,餘八章為深抉擇。深抉擇者,示境行中未竟之意也。又境則平等,惟佛果故;行有差別,菩薩階位有不同故。故示境行中分二:一、示平等境,二示差別行。本章乃示平等境。

 

此經根本在前三章,而文殊一章又為根本中之根本,何以故?本經名頓教大乘,當機受益,非智莫屬。文殊菩薩者,梵語文殊師利,譯為妙吉祥,亦云妙德,依華嚴表根本智。首先啟請,為本經發起之人,以示佛智境界故也。境乃佛智之境,惟一平等,故不必分。若能直下承當,所謂當下即是者,則境與行亦不必分,但義雖如此,而眾生根機未必皆頓,即能頓與佛智相應而頓入佛地;故於本章之後,仍有普賢、普眼之問,以明如何修行,使諸菩薩直趨佛果而得實現如此之義,故仍有此三章也。

 

丁一  長行

戊一  啟請

 

於是文殊師利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上文同在法會,以示主伴、生佛、自他不二,理智泯一,不動真際之一真法界也。此文則示以大願力熏起,大悲心發動,故機感相應而有文殊發問。從座起者:從所證之理,起利他之用,即從根本智起後得智,故得從無自他、主伴、生佛,而有自他、主伴、生佛,有說有聽,啟請開示未悟。頂禮佛足者:以菩薩之頂,接佛之足,即以身體最尊之部,接於最下,在儀為極恭敬,在義則顯菩薩最高之智,趨接於佛下度眾生最深之悲願,悲智感發,以啟教化。右繞三匝者:右為相順之方,故人動恆先右,以顯隨順法性、隨順真理。三匝,以顯菩薩從因至果,必經三大阿僧祇劫,始得圓滿。此雖儀式,而合義如此。長跪叉手而白佛言者:正啟請時,以表大悲大智契合,而鄭重恭敬也。此節敘請儀,下為請辭。

 

『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來法眾,說於如來本起清淨因地法行;及說菩薩放大乘中發清淨心,遠離諸病!能使未來末世眾生求大乘者,不墮邪見』!

 

此請辭也。世尊、即婆伽婆,乃對佛尊稱。悲、為拔苦之義,以眾生常在迷夢,若不方便說法,指示真理使之覺悟,則生死苦惱不能出離。是以諸佛興悲,拔濟眾苦。如此悲心,盡未來際,故稱大悲。佛以悲心救度一切世間,故亦稱大悲救世者。法眾、謂法身菩薩眾,即上文平等法會中十萬之眾,均能擔荷大法,展轉流通,利益當來者。如來、為佛號之一,梵云多陀阿伽度。言如來者,以來攝一切動作,無不皆如,即來去坐臥行住等無不契於真如,故如來為究竟成佛之義。本起、如云基本發起點。因地、對果地之稱。清淨者,佛果乃清淨法界果,別因地心當然清淨,方能因果一致。法行、即合於法性之行。此為所請之第一點。及說菩薩放大乘中發清淨心,遠離諸病,為所請之又一點。於大乘中,指不樂小法,直取菩提之菩薩。發清淨心,即依佛因地法行而發心。諸病,通指見解上、修行上有不如法處,所生之過患。能使以下,懸念未來,問意不僅在諸來法眾,以見菩薩悲心深遠。末世、謂末法時代。邪見,事理上迷謬之見。請辭中,一者、請說如來因地法行,為大乘菩薩發心之標準;二者、請說菩薩發此清淨心如何遠離諸病,不墮邪見。蓋已包括以下各章之意。故本章為全經根本,而文殊之請為全經之總問也。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既申啟請之辭,復具懇切之儀也。五體者,頂為其一,加兩手、兩足為五。

 

戊二  許聽

 

爾時、世尊告文殊師利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諮詢如來因地法行;及為末世一切眾生求大乘者,得正住持,不墮邪見。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此佛許說之辭。爾時、即三請既畢之時。文殊之請,契理契機,故重言善哉以深加讚許。善男子,乃佛對菩薩及弟子之稱,非男女對待之謂。得正住持者,得於佛之本起因地中正法之行,以安住任持也。諦聽者,既許以宣說,復誡其審聽也。

 

時文殊師利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默然、則一心專注,亦不擾及旁人,乃聽法之儀。各章儀式,及讚歎許可之語句,與本章同。

 

戊三  正說

己一  總標

 

『善男子!無上法王有大陀羅尼門,名為圓覺,流出一切清淨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羅密,教授菩薩。一切如來本起因地,皆依圓照清淨覺相,永斷無明,方成佛道。

 

無上法王,乃佛之別名,於一切法而得自在,無所障礙,故稱法王。實則一切眾生各有心識,欲善則善,求仁得仁,作聖作賢求之在心。有自覺自主之力,即有選擇決定之權,在佛法則謂『心生種種法生,心滅種種法滅』,起心動念,果必從因,凡有心識,莫不具法王之義。顧在眾生位,未能充分表現,其力有限,故必向上進展,充類發揮,至於佛果乃能究竟圓滿,故佛乃為無上法王。陀羅尼、此云總持,即總攝一切、持之不失之意;如舉一物可以概括一切。總持有四種:一者、法陀羅尼,如舉一字、一名、一句,即包括世間一切字、一切名,一切句。二者、義陀羅尼,如言真如,唯心、唯識、法界等,即各總攝世間種種差別之義。三者、定陀羅尼,定即三摩地,亦云三昧,乃精神專注之意。譬如集中國民之心理,以趨於同一之目的,則其力量偉大;定亦如是,全部精神集中統一,即能發揮偉大之力量。雖定之淺深各有不同,其為精神之集中則一,故眾生能集中其精神而成種種定。四者。咒陀羅尼,咒即咒詛,乃懇切祈禱之言詞,亦即以全副精神集中於所發之言,自他關係既起,則領受者加以感應,常人發誓,亦即此意。要亦兩心相感,故有反應而起兩心連合之作用。門、即可入之法門。今此陀羅尼,於四種中,為義陀羅尼,但亦通餘三。其名則為圓覺,以圓覺之義,於種種中為極廣大,故云大陀羅尼門。此為標示總題。又、覺非一義,蓋通於覺性、覺相、覺用,亦非對迷以說覺;故舉圓覺,即總攝一切法,相委相成,圓遍無餘。而此總攝一切之義,乃本來如是,非至佛果而後造成,但至佛果乃能究竟顯現耳。總攝之義既本來如是,則一切離生死垢、出煩惱染之清淨法,真如實性法,四智菩提法,涅槃寂靜法,波羅密多法,無不圓攝,故云:流出一切。故圓覺陀羅尼,即一切無漏不思議功德之總持法,教授菩薩以此。何以故?因為一切如來本起因地,皆是依此圓明普照之清淨覺相為境。菩薩欲達佛果,亦須依此總持一切清淨功德之圓覺陀羅尼門之義理為境界相,以起照境之智,此即楞嚴以果地覺為因地心之意。如此發心,故能因果相應,直取菩提;譬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菩薩因地,即以佛果圓覺而起願心,是直以佛果為境,故提示經義中,謂為託本在佛也。多種經典,隨順眾生方便開示,使之漸進以達佛果;此經則直說佛境,使眾生忘其為眾生之心,而自變為佛心,直達佛果,故為頓教大乘。利根之人,不須迂曲,只不自信其心,聞佛所說如此,即信如此,如果一念決定而得相應,當下即是也。但以無明習氣未能盡除,必假功用使之永斷,方成佛道耳。此段雖總標圓覺陀羅尼門,但如何是覺相?如何是無明?下文分別說之。

 

己二  別說

庚一  別說無明

 

『云何無明?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

 

首句徵起。眾生通於九界,故云一切。無始者,一向本有,非自何時始有。顛倒、即是非、黑白、東西、高下、種種錯亂,簡言之:即一切眾生種種錯亂顛倒。而此錯亂顛倒,是一向有的,這便是無明。從反面言,無明者、謂無此明;從正面言,無明即是病。譬如昏醉是健全精神上的病,不過昏醉有發生之時,而無明則非起自何時而又相續不斷;但常人亦有生來惡癖惡習,而可以醫藥或學力斷之者,又如天花可以種牛痘去之者,要在知其為病,非不可除離也。人在無明用事中,非錯即幻,縱有覺知,亦有限量,故仍在不知覺中。謂之顛倒者,固非全無知覺也。下更設喻以明之:

 

『猶如迷人,四方易處。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

 

先以迷方為喻。夫人不迷則已,迷則不僅一方,故云四方易處,下二句合明,眾生妄認虛幻之身心以為真實,即與迷方之人相同。四大者:堅相為地大,如骨肉等;濕相為水大,如血液等;煖相為火大,如體溫等;動相為風大,如呼吸等。人之一身,無非此等質與力之所合成,離此四大,別無所謂身者。而凡夫之人,則固執之為自身相,故云妄認。六塵者:對眼之色,對其之聲,對鼻之香,對舌之味,對身之觸,對意之法。於此六塵境上經驗所得的印象,將他記憶著,即為觀念;將這些觀念貫通起來,即成概念;加以思量,即有意義;再加分別,即可安立名字;所謂心相,如是而已。近世心理學所研究者,皆不出此範圍。然除此等六塵境上緣過之影子外,實在別無心相,妄認此等身心之相,皆依無明而起之顛倒相也。身心之相,常人見其實有,何以為妄?更以下喻明之:

 

『譬彼病目,見空中華及第二月。

 

病目、目有眚翳之類。眚翳為病,故見空華、二月,以喻無明為病,故見身心之相。

 

『善男子!空實無華,病者妄執。由妄執故,非唯惑此虛空自性,亦復迷彼實華生處。由此妄有輪轉生死,故名無明。

 

結示前喻。空實無華,包括月無第二。以病者妄執,而竟見空有華,月有二;以喻真如心中,本無一切相,以無明妄執,而竟有身心之相。由妄執故以下,推論妄執之結果,非唯迷惑了虛空的自性,即是一方面迷惑了本空無相之真如自性;亦復迷惑了以為實有華生之處,即是一方面復妄認有身心之相。既迷真以起妄,復認妄以作真,由此原因,故有輪轉生死。輪轉生死,既從認妄作真而有,故云妄有。故名無明,此即結成。

 

『善男子!此無明者。非實有體。如夢中人,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無所得。如眾空華滅於虛空,不可說言有定滅處。何以故?無生處故。

 

上來諸喻,已顯依無明而起諸顛倒相。今恐誤會此無明者實有其物,生於真如心中,故更進一步以夢喻明其無體性,重以華喻示其無生處。人於醒時,記憶上有此夢相,而了無實體可得。一切顛倒,迷時似有,及至於覺,猶如昨夢。空華非於虛空中有出生之處,及至目愈華滅,亦無滅處。雖說永斷無明,不可說言於真如心中有斷除無明之處,以無明於真如心中無住處故。法喻至明。

 

『一切眾生於無生中妄見生滅,是故說名輪轉生死。

 

真如心中本無生滅,一切眾生迷而不知,妄見生滅,故名輪轉生死。

 

庚二  別說覺相

 

『善男子!如來因地修圓覺者,知是空華,即無輪轉,亦無身心受彼生死。非作故無,本性無故。

 

以下別說覺相。即接續前意,謂眾生不知,妄有輪轉生死。一切如來發心時修於圓覺,即有覺照之智,知此身心、世界、生死、苦樂,當下皆空,猶如空華之無生滅,故無輪轉生死,亦無受輪轉生死之身心。此明覺心初起,即了生死,故為頓教大乘。然所謂了生死等者,非由功力造作始無,以其本來即無,亦如空華全體皆是虛空,非待滅華而後見空,故云非作故無,本性無故。明圓明覺性,本無一切虛妄也。

 

『彼知覺者,猶如虛空;知虛空者,即空華相;亦不可說無知覺性。有無俱遣,是則名為淨覺隨順。

 

知覺、指前節知是空華之覺。此覺之相,猶如虛空;虛空本無眾華,淨覺本無妄念,此即離一切相無差別義。知虛空者,指了知覺相如空之心,仍是相名分別,仍是妄念,故云即空華相。知既不可,無知可耶?無知即非知覺自相,故亦不可說無知覺性。然則如何措心?須知說有說無,皆墮一邊,是對待的,即非覺性;必須有無俱遣,相對心無從安立,乃為隨順淨覺,故云是則名為淨覺隨順。淨覺,即總說中之圓照清淨覺相。

 

『何以故?虛空性故,常不動故,如來藏中無起滅故,無知見故,如法界性究竟圓滿遍十方故。

 

何以有無俱遣耶?應觀淨覺相如虛空,虛空義取普遍而無障礙;體常不動,用則如來藏中具足一切功德而無起滅之相。如此圓融虛明,一真絕待,非復思想語言所能到,故無知見。如法界性者,一切法界皆真如性,而此覺性即稱法界而為性,故究竟圓滿,普遍十方。

 

己三  結答

 

『是則名為因地法行。菩薩因此於大乘中,發清淨心;末世眾生依此修行,不墮邪見』!

 

此結答文殊之問,文義自明。正說所示,皆以平等真如法性,即圓覺性為所觀之境,故本章為示平等境。

 

丁二  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此敘世尊說偈以頌長行之義,以下各章均同。頌有多種,今係重頌,與長行義同而文略,不事詳說。

 

『文殊汝當知!一切諸如來,從於本因地,皆以智慧覺。了達於無明,知彼如空華,即能免流轉。又如夢中人,醒時不可得。覺者如虛空,平等不動轉,覺遍十方界,即得成佛道。眾幻滅無處,成道亦無得,本性圓滿故。菩薩於此中,能發菩提心;末世諸眾生,修此免邪見』!

 

智慧覺,即圓照清淨覺相。成道亦無得者:圓覺是諸眾生清淨覺地平等本際,成道時乃究竟證之,非由外來,非是始起,故云無得。

 

丙二  示差別行

丁一  示地上入佛地行──普賢章

 

此經注重在行,上章已示所觀之境,即應從境起行;自此以下十章,皆明修行之事。普賢菩薩,行極廣大,首先代表發問,亦有深意。

 

戊一  長行

己一  啟請

 

於是普賢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菩薩眾,及為末世一切眾生修大乘者,聞此圓覺清淨境界,云何修行?

 

首句至而白佛言,敘啟請之儀,各章均同。大悲世尊以下,致啟請之辭。此節先明啟請之大意,與上章不同者:上章乃欲知如來因地,究以何者為境界;此章則係既聞上章說的圓覺清淨境界之後,欲知證此境界之方法,故云如何修行。且注重在大乘之行,故特提出修大乘者為請,以下更詳申啟請之詞。

 

『世尊!若彼眾生知如幻者,身心亦幻,云何以幻還修於幻?若諸幻性一切盡滅,則無有心,誰為修行?云何復說修行如幻?若諸眾生本不修行,於生死中常居幻化,曾不了知如幻境界,令妄想心云何解脫?願為末世一切眾生,作何方便漸次修習,令諸眾生永離諸幻』?

 

彼、指修大乘者,謂修大乘之人,聞此圓覺清淨境界,了知身心如空華,都是幻的。但是修行無非從身、口、意三業而修,身心既幻,則所修之行,自然也都是幻的,即是以幻的身心,還修於幻的行,豈不助長幻法耶?此其一。若謂修至無明所起的幻性一切盡滅,謂之修行;則四大假合之身,固然沒有,即六塵緣影之心,亦是沒有。既身心不可得,則修行亦不可得,是修無可修,行無可行,即如幻之行亦無從修。修行之說,既不成立,如何更說修行如幻,豈不徒托空言耶?此其二。若是因此便不修行,也覺不對,即如眾生本來不修行,常在幻化中輪轉生死,也未曾了知這是幻境,此心已墮在妄想之中,即使得聞身心如幻之言,必謂既是如幻,更不用修,如此即不能解脫妄想而證圓覺?此其三。究應如何而能圓滿覺照清淨?這是普賢菩薩發問的意思。願為以下,結束問意。因為普賢菩薩所問各節,都是替那些已經了知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的地上菩薩代為設想,不必自己有此心疑,故云『願為末世一切眾生』,此即饒益有情問。各章菩薩所問,均同此意。但欲圓滿覺照清淨,即普賢菩薩亦尚須修行也。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此重具懇請之儀,各章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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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8 上午 02: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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