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千萬不要盜用寺廟之財物,否則墮三惡道!
《幽人記》中記有一則公案:
隋朝僧人道明,在大業元年三月死去。這年七月的一天,與他同屋共住的僧人玄續,行至郊外,當時天色已晚,忽遇一所寺院,玄續就進去投宿。
走到前門,見道明出來,言談相貌與生前無異,而且將玄續引入房中,玄續心生詫異,也不敢問。
至後半夜,道明起來對玄續說:“此處並非尋常之地,你萬萬不要上堂。”清晨打鐘時,道明又來告誡玄續不要上堂。
道明走後,玄續獨自行到食堂後窗邊,觀察動靜,只見堂內禮佛行香都按僧法做,維那唱完施粥,有人抬粥出來,粥是血色,行堂後,食堂裡的僧人們全身燒燃,痛得翻來覆去,昏厥過去。
約一頓飯功夫,維那打靜,眾僧不再顯現苦相。玄續看得心驚肉跳,趕緊回到住房。不久,道明回來,看起來更憔悴,玄續問他,他說這是地獄,苦不堪言。
玄續又問:“明公何以生到此處?”
道明說:“以前我取僧眾一束柴煮水染衣,忘記未賠,以此惡業,我的腳需要在一年中燒燃受罪。”
道明拉起衣服,只見膝下一片焦黑。他對玄續哭訴:“大人慈悲,願你救我!”
玄續驚歎說:“明公是精練之人,尚且如此,何況我們?不知如何才能免罪?”
道明說:“你買一百束柴賠常住僧,再寫《法華經》一部。”
玄續說:“我會盡財力代你辦,願你早日脫苦。”
兩人就此分手。玄續按所說賠償常住,而且寫經。後來,再尋這所寺院,寂無所見。
道明僅用僧眾一束柴,卻要在地獄中,以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日日燒腳才能脫此業障。所以常住一針一線,都重如須彌,平時沒有正知正念,隨便挪用或浪費,將來算起業帳來,何以償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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