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錄自《辨法法性論釋.辨析智慧光明》 全知米滂仁波切 著 益西彭措堪布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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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悟入無有能所二取之義分二:一、宣說無外境所取成立唯識宗義 二、由彼悟入無有能所二取之義
辛一、宣說無外境所取成立唯識宗義分二:一、不存在內識外異體的所取 二、對以不定發難的解釋
壬一、不存在內識外異體的所取
共現外所取,實即能取識,
以離其內識,外境義非有,
是共同性故。
特別執著外境的有情是怎樣想的呢?他們認為:共同所見的山等是微塵體性,這些無可否認是有的,因此心外的境真實存在。
駁斥:並非如此!外境所取共同前顯現的山等(有法),不存在內識外異體的外境微塵體性,諸多甦醒相同習氣者的內能取識顯現外境義的彼彼相故,猶如夢境之色。因此,除識之外無有其他外境義,因為所謂“共同所見外境義”是不同相續的諸眾生前共同的顯現,故除了在各自相續的能取識上成立之外,並沒有異體存在。
其根據如何理解呢?因為主張成立外境的理由是所謂的共同所見,然而,彼共同外境義只是以各自眾生前的所現相同而安立的,實際上,顯現彼等只是眾生各自別別相續的顯現,何時也不可能成為共同;“在這顯現分之外,所謂的共同外境義是此法”何時也以理顯示不了,因為心前有顯現才可安立有所緣境,心前無顯現則無有能衡量的正量故,如是安立不合理。
因此,如果能對所謂的共同所見善加觀察,則安立共同的根據是以別別相續的顯現相同而安立的,雖然顯現彼者是相同的,但它的因不必要決定成立是同一個外境義,譬如觀眾的眼識被幻師的咒力染污,在眾人眼前出現共同顯現,如是,甦醒相同習氣的諸有情前,乃至未滅盡習氣的功能之間,雖然共同顯現器世界等,但生起共同顯現的同一因在外境義中實不存在,猶如對同一水,不同業力的六道眾生有不同現見般,應知唯是自己的心自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