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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與實相─ 實 相
祖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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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與實相─ 實 相

人心與實相-

(節錄自「佛教聖典」,大雄淨舍印經會印行)

1.      世間的一切萬物,皆由緣所現,故本無差別。其所以有差別,是眾生起分別之故。

太空沒有東西之差別,眾生予以東西之差別,而執著東或西。

 

數目本從一至無量,各為完全數,其量無多少之差別,但眾生由欲心加以計量,而定多少的差別。

 

本來無生亦無滅,但因眾生的分別心,而見有生死的差別。人的行為本無善亦無惡,由於眾生的分別心,而見有善惡之差別。

 

佛遠離此差別,見世界如空中之浮雲,亦如幻想,取捨皆為虛妄,而離分別相。

 

2.      人由分別,而執著一切萬物。執著財富、執著名譽、執著生命。

 

執著有無、善惡、正邪、以及一切萬物而更加沉迷,以致招來痛苦與煩惱。

 

有一個人,在長途旅行中,於某地看到一條大河,心想:這條河的此岸雖危險,但對岸看起來很安全。於是作筏,而坐其筏平安地到達對岸。因此他就想:「此筏使我平安地渡到此岸來。是非常有用的筏。所以,不要把筏丟掉,把它扛在肩上帶走吧。」

這時,是否能說此人對筏做了應做的事呢?不見得吧。

 

這個比喻表示:「正當的事尚且不可執著,而應捨離,何況不正當的事呢?那就更應捨棄了。」

 

3.      一切諸法,不來亦不去,不生亦不滅,故無得亦無失。

所以佛陀說:「一切萬物離開有無的範疇,故非有,非無,不生,亦不滅。」換句話說,一切萬物皆由因緣所成,其本身的本性無實性,故說非有,又由因緣所成之故並不是無,故說非無。

 

看到世界的形相而執著,則成為招致迷惑心的原因。若不見事物的形相,就不起分別。正覺就是觀這種真理,而捨棄分別心。

 

世間真如夢,財寶亦如幻。如同畫中的高低,雖可見但並非實有。一切如陽焰。

 

4.      相信由無量因緣所現的東西,會永久存在,是一種叫做常見的錯誤見解。又相信完全會消滅,是一種叫做斷見的錯誤見解。

此種斷、常、有、無,並非事物本身的形相,而是從人的執著所見的相。一切萬物本來就離此執著相。

 

一切萬物由因緣生,故皆會變遷。並不像有實體的東西那樣永遠不變。因為會變遷,故如幻夢、如陽焰,而同時亦即是真實。即所謂無常(變遷)即常(永遠不變)之道理。

 

一條河,人看做是河,但對視水為火的餓鬼來說,並不視為是河。故河對餓鬼而言不能說「有」,對人則不能說「無」。

同樣的,一切萬物皆不能說「有」,亦不能說「無」,是如幻夢。

而且,離此如幻的世界,乃無真實的世界亦無永遠不變的世界,故把這個世界視為假是錯誤,視為實有亦是錯誤。

 

但是,世人認為此錯誤的原因在於世界本身,然則世界既為幻夢,幻夢豈有分別心,會使人產生錯誤之理?錯誤乃起於不知這種道理,而想像出假的世界、真實世界的愚人的心。

 

有智慧的人,乃覺悟這種道理,將幻夢視為幻夢,故終不起這種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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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5 下午 12: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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