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講了地位再高也不可靠,下面講親人和怨敵的關係也同樣無常:
從前,嘎達亞那尊者去化緣,看到一位施主懷裡抱著兒子,正津津有味地吃著魚肉,(我在家時從來不敢吃魚。學校食堂一吃魚,我就很苦惱,因為當天只能吃米飯,其他什麼也吃不了。可你們很多人一提起魚肉,包括有些出家人,也開始垂涎三尺,以前的習氣復蘇了。你們大口大口吃過是吧?這也許是你父母親友的肉,所以現在要擦淨嘴巴,好好地懺悔。)並用石頭擊打在啃骨頭的母狗。尊者以神通觀察,發現:那條魚原本是他父親的轉世;母狗正是他母親的轉世;前世殺害自己的仇人,則轉生為他的兒子來償還宿債。如此洞曉之後,尊者說了這樣一個偈頌:“口食父肉打其母,懷抱殺己之怨仇,妻子啃食丈夫骨,輪回之法誠稀有。”
可見,我們前世最有緣的眾生,今生可能特別討厭;今生依依不捨、感情上特別執著的,卻往往是前世的怨敵來討債。所以,依靠佛理來觀察,若對一個人特別耽著、從心底特別喜歡,說明這個人曾是你的怨敵。常有年輕人問我:“我跟某某的感情特別特別好,我不能沒有他,天天都想著他。您說說,我們前世是不是夫妻?”我總回答:“你們前世肯定是怨敵!”這不是沒有教證的,你今生中沒他就活不下去,沒他就要跳樓自殺,這種感情執著必定來自于前世怨仇的債;而你即生中特別看不慣的人,很可能才是前世最執著的親人。
且不說前世,即便是今生今世,親怨也是無常的。今天不共戴天的仇人,明天也許會變成志同道合的朋友而互相交親,情投意合非同尋常。這種現象不在少數。
所以,不要認為上述公案只是個傳說,了知也可以、不了知也可以,千萬不能這麼想。一定要深深地知道,人與人之間親怨是無常的,明白這一點後,執著就會逐漸淡薄,這對修行有很大的幫助。否則,始終陷在庸俗的情感泥坑中拔不出來,修什麼也修不好。
為了加深對此的理解,我再引用幾則公案:
《毗奈耶經》中記載,有個人特別疼愛兒子,為兒子造了很多很多業。他臨死的時候,由於放不下兒子,轉生成了自家一頭牛。兒子把它殺了,吃了牛肉。他死後,又轉生為自家的牛,兒子又把它殺了。他第三次仍轉生為自家的牛,兒子準備殺它時,舍利子出現在他家門口,通過神通觀察,發現牛一直在自言自語:“我已經來兩次了,但都被你殺了。我最愛的兒子啊,現在你又要殺我,我非常難受,實在是忍不了,但也沒辦法抵抗。”尊者將此告訴了他兒子,後來就把牛放生了。所以,我們平時所吃的肉,很可能是前世的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