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財政部的無辜邏輯
【黑白集】
塑化劑風波丟盡台灣產品的顏面。消費者的權益要如何確保,政府仍無完整對策,財政部卻已忙著宣布:業者的損失可以申請減免稅額。政府處事輕重先後的拿捏,讓人難以理解。
農漁作物若遇上颱風或暴雨,可以申請災害救助,那是因為「天災」的莫測與難抗。這次塑化劑風波卻是如假包換的「人禍」,禍源雖是上游黑心商人,但食品製造商對於原料來源習而不察,導致海內外廣大消費者受害,絕難稱之為無辜。而財政部為其減免稅額,等於承認這些廠商是「受害者」,自認政府「有義務」彌補其失;這種邏輯,誰能接受?
表面上看,業者貨品遭下架、銷毀,政府把廠商的貨物稅退給他們,似乎言之成理;事實上,這只有在「無可歸責」於業者的狀況下才能成立。就算財政部覺得「廠商都是無辜的」,政府應稅務上給他們補償;那麼依同一邏輯,廣大無辜消費者受害,政府也應協調廠商共同成立消費者賠償基金。問題是,財政部能從企業荷包裡掏出一毛錢嗎?
財政部或可辯稱,這些減免都是依規定「公事公辦」;但塑化劑危害台灣達六年之久,不正是衛生部門閉著眼睛「公事公辦」的結果嗎?且看,此次風波義美企業能夠逃過一劫,是因為投資六千萬自行設立實驗室,所有產品都要自行檢驗合格才能出廠。政府對於負責的企業無能給予什麼讚揚,反倒把國庫的大門向不負責的廠商洞開,這不是在鼓勵投機與馬虎嗎?
政府行政要有棄惡揚善的追求,不能淨挑容易的事做。財政部對為禍企業設想如此周到,吳內閣拿什麼向消費者交代?
【2011-06-05/聯合報/A2版/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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