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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第十三章 設陷漁色•終遭果報▼  (http://www.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5&id=70842)

--  作者:IDFPK302
--  發表時間:2022/6/7 上午 06:53:12
--  【原創】第十三章 設陷漁色•終遭果報▼

淫之善惡例證
恭接著書玉旨
第十三章 設陷漁色•終遭果報▼
子路夫子 降
述論:設陷漁色•終遭果報
在十二年前,竹東地區有袁姓者,乃甫自軍中退役下來之年青人,頗有一份幹勁,熱忱有加,除了白天在商店就職外,晚上又兼作外務,可謂頗為勤奮。
數年中小有積蓄,交遊亦廣,乃心生自行創業之念,因而斥資在鎮內擇吉開張,作其所從事之本行,販賣小五金類,並且,仍兼著外務的工作,以廣人面脈絡,助益事業的發展。
因而,店面乃募請一位小姐看管。此女姓于,本為外地人,來竹東探親,見袁某募請門市小姐,待遇等尚稱優遇,故應徵後才留在鎮上就職。于女生得窈窕清秀,頗為可人,且亦精明能幹,甚獲袁某賞識。
起初,袁某忙於事業,倒也未存有遐思,及至于女之精神,頗為袁某代勞,盡心看顧,店面營業日順之中,袁某始發覺于女不但人漂亮,而且對自己的事業頗有助力;因而開始產生了追求的意念。
孰知袁某表達了追求之意後,于女加以婉拒,到了袁某死纏不捨之際,于女始明告之;原來于女有一知心男友,現正服役中,將於不久可望退役,兩人且已訂親,就等男孩退伍後,雙方家長就擇吉完成喜事。
袁某大為失望,但是仍存有一絲之希望,想要藉此期間打動于女之心,最後,終於使得于女覺得不能再共事而提出辭職。
這一來,使袁某知道已是無望,心情由愛生恨,竟假意不勉強于女的決定,但為了感謝于女年餘來之幫忙,要替其餞行,邀請了許多客戶,並送了一份厚禮給她。
于女見袁某如此熱忱,也不好峻拒,就在餐宴中不知是袁某有意唆使某些客戶刻意加以灌酒,或是袁某蓄意跟著起鬨,那天于女拗不過盛情,卻是喝多了酒,有些醉意。
半醉半醒之間,由袁某送她回家,而在車行中,受晚風吹襲,酒意上湧,倒真是醉了。當然,袁某的用意亦即在此;那夜于女失了身,而也看清了袁某的獸性。
于女傷心的離開這一塊地,並沒有嫁給袁某,而袁某對於自己所造成的罪行, 也沒有試圖加以彌補。
他又陸續徵請了三數位門市小姐,能誘引者則加以引誘,不能誘引者,就在外面花天酒地。一次放肆的行為,浪蕩了自己的心態;當然有了這種心態,他的事業相對的也不能正軌的發展。
因為他把心思放在淫樂上,不能集中精神心力去做事業,更因為本身作老闆的人行為不正,對員工勾三搭四,沒有一個體統;終於導致事業日荒,經營不善,這種荒唐,不能善自利用人脈發揮事業,反而荒嬉遊樂的結果,使他在沒多久間,負債數百萬元,遠遁他鄉,再揹上個票據犯罪名;大概在一生一世之中,難以再翻身,東山復起了。
這一件事例,可以看出一個人,切不可荒嬉於色障之中,尤其創業的人,在作事業之時難免風花雪月有所涉足,但是分寸卻不可踰越。更何況如袁某者,不思于女對自己的事業有所貢獻,追求不成,加以設計而蹂躪。
按戒淫律中,淫人少女罪本已重,屬二級律,而于女已受訂親將為人婦,加以侵犯,罪又加一等,而自此後,袁某藉職權以老闆之身份,誘引雇員,淫罪更加一等。荒淫至此,乃造成監察部門,立予懲罪,落得身敗名裂,負債而逃的下場;世人在日常中,對此事例尚宜警惕。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22/6/7 下午 06:53:51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