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檢視主題

-  佛網Life論壇  (http://www.buddhanet.idv.tw/aspboard/index.asp)
--  淨化情慾版(Life論壇)  (http://www.buddhanet.idv.tw/aspboard/list.asp?boardid=5)
----  【轉貼】別把家庭丟給女人  (http://www.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5&id=12661)

--  作者:路人甲
--  發表時間:2008/6/3 上午 08:12:58
--  【轉貼】別把家庭丟給女人
有一對情侶,關係從學生時期戀愛維持到出社會,他們的感情從一開始的轟轟烈烈到後來變得默契十足,女人周圍的姊妹淘們都覺得他們一定會有結果。沒想到,有一天,男人突然要求分手,男人說,他不想戀愛了,他要準備結婚,所以,他決定分手。

男人說,他期望的是一個像他母親那樣能照顧家庭的妻子,而女人卻從一開始就很清楚知道自己將來不會願意當個專職家庭主婦,她計畫出國深造並且擬定計畫將來在事業上獨當一面。他說,像她這樣的女人只適合當情人,不適合當老婆。男人說,做愛的對象和結婚的對象不一樣,適合做愛的對象,不必然適合成為結婚的對象。

對許多男人來說,老婆和情人最大的差別,在於那個女人是不是能夠「承擔家庭責任」,講白一點,就是男人是不是覺得可以把結合傭人、免費妓女、保姆、廚娘等角色的「家庭責任」全都丟給那個女人,而且呢,最好自己可以輕輕鬆鬆什麼事情都不用做,在家裡當「皇帝」,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對男人來說,這個女人就是個適合結婚的對象。

很多男人打從還沒結婚開始,就已經盤算著要把「家庭」丟給女人。

比方說,當自己的老爸老媽年紀大了、脾氣 也壞了、身體也病了、殘了,這時候該由誰照顧?自己辭掉工作,天天呆在家裡替老人家推輪椅、洗澡、大便擦屁股兼換成人紙尿褲?這種日子男人十之八九不肯過,對他們來說,最簡單的方法,莫過於娶個認命的女人回家,洗衣煮飯伺候病老父母,既不用付她薪水、加班費,運氣好的話還可以要求附加口交、肛交甚至舔屁眼等性服務,等到把女人肚子搞大了之後,她就更是跑不掉了,事情做不好還可以罵她不夠「賢慧」,再到外面包養專門用來打野泡兼戀愛的「小情人」……妳瞧,這安排多好。


傳統觀念裡,婚姻即是「成家」,只是,多數男人認為「家」並非他自身的責任,男人在心目中把「家」等同與「女人」,然後,一旦他找到一個願意和他結婚的女人,接下來他就會把整個家的責任全都丟給她,自己就成為主「外」的外人。

以前的女人,即使知道不公平,也會認命地承擔男人期許的家庭責任,因為她們能掌握的資源太少,她們的聲音太小,所以,對她們來說,只要男人會賺錢,自己能有一張長期飯票,即使要犧牲自由、犧牲自己的理想與抱負、犧牲尊嚴等等,也都是「命」。

於是,男人更是理所當然的認為家庭就等於女人,只要和家庭有關的事情,全都是女人的事,他們忘記父母是他們自己的血緣;孩子也是他的責任;性高潮並不是男人的專利;女人洗衣、煮飯餵飽的並不只是她自己。正因為男人沒發現這些,使得他們與女人的距離隨著時間愈來愈遙遠。

其實,家本來就不該是專屬於女人的,家務也沒有理由因為生理上某個器官的差異,就註定生來該是誰的勞役。

男人在婚姻裡希望娶的是一個能夠以夫為天的老派女人,例如替自己盡到照顧父母的責任;例如即使自己的母親很不講理,老婆也能無條件退讓免得替自己惹麻煩;例如少一天到晚跑回娘家,甚至最好不要回娘家去;例如乖乖辭去她的高薪工作在家用自己提供的微薄家用錢吃泡麵餵孩子繳學費水電費……男人對於家的責任,只剩下「賺錢」一項,也因為這個理由,他們才能去追逐家庭之外的夢想,進修、創業,為理想投入更多的心力。

如今多數男人體認不清的地方是,許多女人早已經脫離了老派的想法,她們期待的是一個能夠兼顧理想與志業的婚姻,例如婚後繼續上班,即使要常常加班丈夫與公婆也能夠理解與支持;例如丈夫提供有足夠的金錢請傭人照顧孩子、公婆,讓自己能夠全心在事業上衝刺;例如丈夫能分攤處理家務事而不要什麼事情都認為是「女人的事」;例如既然要成為自己丈夫,男人最好能在性行為的過程中先讓女人得到高潮,而不是匆匆忙忙急著自己爽就好……

男人對結婚對象的要求,經過千百年來其實沒多大改變,但是女人早就已經不像從前,當她們遇上男人諸如洗衣、煮飯、生養孩子、照顧病人的盤算,她們可能會反問男人︰「你當我是誰?菲傭那麼便宜你怎麼不去消費?」

如果男人在婚姻裡可以正大光明的追求夢想,女人當然也應該享有同樣的權利。
同樣的道理,既然組成家庭的並不是只有光棍一條,那麼男人就不該置「外」於種種家務事裡。

想把家庭全都推給女人的男人,其實是很自私的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08/6/3 上午 11:16:54
--  
圖片點擊可在新視窗打開檢視
--  作者:amy2006
--  發表時間:2008/6/3 上午 11:36:25
--  
【轉貼】女人讓男人驚心動魄的感覺
男人有了車、有了別墅,卻在直言不諱地對女人說,另外找到了“心靈知音”,如果女人願意解除婚姻的話,財產、孩子都給女人;否則男人背叛了,女人不能有怨言。

  女人笑了。3天後,女人開列了一張婚姻的清單給男人過目:

  1.婚姻10年,你穿舊了3套睡衣,穿壞了4雙拖鞋,踏破了21雙皮鞋。破的皮鞋最多,因為你在外面掙錢所花的時間多,所以會有“心靈知音”看上成?#92;的你。

  2.婚姻10年,我穿舊了10套睡衣、著爛了11雙拖鞋、踏壞了16雙皮鞋。我破的拖鞋和皮鞋都多,是因為我照顧家和孩子的時間比你多,出外面和你並肩戰鬥的時間也不少,因此操勞的我成了沒有新鮮感的“黃臉婆”。

  3.婚姻10年,常青樹的你升值X倍,離婚後,從深圳排到杭州那麼多的美女等著“成?#92;人士、成熟有品位”的你挑選。

  4.婚姻10年,青春快逝的我貶值了10000倍;實話實說,離婚了我再婚的機會是1%,年老的我看不上和我年齡相近的男人,而除非太差,一般的男人是不願意娶一個帶著孩子的中年女人的。

  5.婚姻10年,繁忙的你只燒過26次飯給我吃。

  6.婚姻10年,忙碌的我一? ~365天,日日三?#92;,做好飯給你吃。

  7.婚姻10年,生一個孩子,我用了10個月,養、育、教了10年。

  8.婚姻10年,生一個孩子,你用了10分鐘,給了他一個姓。

  9.婚姻10年,我和你父母和睦相處,沒有一句高聲的話語。

  10.婚姻10年,你一直不肯原諒愛女心切的我的父母,沒有叫過一聲爸爸媽媽。貧窮時你說我爸爸媽媽不會答應你,你堅決不肯叫;有錢後說不再怕他們了而不叫。難道你願意自己的女兒在能夠選擇的時候去選擇貧窮嗎?希望女兒富足,這是人之常情呀!



--  作者:guest
--  發表時間:2008/6/5 上午 10:22:40
--  
圖片點擊可在新視窗打開檢視
--  作者:yikinki123
--  發表時間:2008/6/5 上午 06:18:44
--  

說的好

我認為只有體驗出人生的人有辦法寫出這樣的文章哪

圖片點擊可在新視窗打開檢視圖片點擊可在新視窗打開檢視圖片點擊可在新視窗打開檢視

圖片點擊可在新視窗打開檢視

圖片點擊可在新視窗打開檢視
--  作者:angela6621
--  發表時間:2009/5/20 上午 07:35:45
--  

感謝分享


--  作者:tom
--  發表時間:2010/11/5 上午 08:18:14
--  
圖片點擊可在新視窗打開檢視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1/5/16 上午 08:36:40
--  【轉貼】女人大轉彎/看護「妻」

【聯合報╱廖輝英(作家)】 2011.05.15 02:53 am
 
 
新北市小江問:

和男友交往六年,在他準備單身到中國大陸赴任時提出結婚。單親獨子的他,不放心丟下寡母一人,因此才提結婚,好讓小江名正言順替他當看護、盡孝道。

小江義無反顧的辭職,專心在家照顧婆婆。四年間,夫妻聚少離多,漸形陌生;而一對一長期照顧病人,沒有替手,身心俱疲,壓力又大,小江覺得自己快要崩潰,不知該怎麼辦才好?

我的意見

男人拍拖六年無意結婚,為了自己想脫身到大陸,才找了眼前的替死鬼代他扛起照顧病母的全責,光這一點,就讓人很懷疑他到底是否真正愛過她,或只是因她乖巧可以託付,才「策略性」和她結婚?

小江當然是為愛結婚,只是沒想到「職務」艱辛、角色變調!二十四小時、三百六十五天,全年無休、沒有輪班、毫無支援,只有自己一個。想想,那種情形多可怖,即使是外傭,旁邊多少都有一些支援人力,而小江沒有別人,只有自己!那個丈夫兼兒子遠在天邊,這樣的婚姻,為誰死守?

這不關孝順或義氣,而是該問:那個如此自私又殘忍的「丈夫」兼兒子,到底是要看護還是妻子?四年來,小江是個無可代替的看護,但一絲絲也不像妻子!幾年後,如果婆婆不在了,對丈夫而言,「看護小江」完成了階段性任務,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這是小江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為了做「看護」,她犧牲掉自己的人生,包括夫妻生活、好工作,又不敢生孩子,萬一有一天,連婚姻也失去,她可挺得住?

小江必得改變現狀,找個真正的看護代替自己,卸下重責,調整一下生活。否則,無怨無聲加「無形」(無妻之形),誰還會在乎妳?相信我,結果一定不可能「守得雲開見月明」!

【2011/05/14 聯合報】@ http://udn.com/
 


--  作者:小馬哥
--  發表時間:2011/9/15 上午 08:07:31
--  
圖片點擊可在新視窗打開檢視
--  作者:amy2006
--  發表時間:2013/7/18 上午 04:41:01
--  
圖片點擊可在新視窗打開檢視
--  作者:amy2006
--  發表時間:2014/1/25 上午 10:42:19
--  
圖片點擊可在新視窗打開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