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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小江
--  發表時間:2008/2/13 上午 09:45:34
--  豪門婚姻 真幸福?
2004.11.20 中國時報
豪門婚姻 真幸福?
楊曼芬


哪個女人不想嫁入豪門?豪門貴公子,動輒身價上億元,只要嫁了,一輩子穿金戴銀錦衣玉食過好日子。然而豪門深似海,繁文縟節規矩多,從進門前的審核期到進門後的磨合期,沒有三兩三,誰敢上梁山?

郎財女貌門當戶對,是最美滿的配對,單憑美貌想闖進豪門飛上枝頭變鳳凰,可就難上加難了,孰不知豪門婚姻可是大有條件的:一、氣質美貌是第一要件;二、要有相當的家世背景;三、最好是功成名就的大明星;四、要有相夫教子的福氣長相;五、能幫老公運籌帷幄,或是成為企業品牌代言人;六、要能屈能伸忍辱負重,忍受深閨不勝寒的孤寂;七、心臟要強EQ要高,在老公未來出軌或娶小老婆時深明大義;八、努力傳宗接代,確保豪門少奶奶地位。


如果美女沒以上能耐,最好不要癡心妄想,買樂透等著中大獎還實際些,處心積慮嫁入豪門,難有好下場。

我的朋友小江,從來就作著釣金龜嫁入豪門的春秋大夢,有計畫地先投資後收成,首先修了一個MBA學位,肯定對豪門事業有幫助,然後上美容儀態訓練班,做臉Spa脈衝光一樣不少,全身上下披掛當季名牌,讓自己隨時美麗優雅一如大家閨秀,同時絕不上夜店找小開,只搭豪華頭等艙。

「在夜店認識,人家只會把你當玩玩的泡妞對象,搭頭等艙,一現身就身價不凡,會讓人有豪門千金或地位不凡優質美女的錯覺,小開富豪輕易地就上鉤。」

小江投資上百萬元之後,如願以償,風光嫁入豪門,沒幾年卻離婚了。

「婚前婆婆善待我只是迎合寶貝兒子的假象,婚後卻一味苛待,不但嫌我怎麼都配不上她兒子,還嫌我公務員的父母上不了台面。」

小江還感嘆到,嫁入豪門最讓人膽戰心驚的是:人老珠黃後,老公變心娶細姨。

日本公主紀宮清子,明年春天出閣下嫁平民百姓黑田慶樹,從此喪失皇室身分,紆尊降貴地放棄現實條件委身真愛。

或許到菜市場買菜、下廚洗手作羹湯、替兒女包尿布,做平凡女人該做的事,才是人生的真幸福吧。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09/8/10 上午 08: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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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門女婿也不是好當的

http://blog.xuite.net/mojwlzb/blog/58250645-%E9%A7%99%E9%A6%AC%E9%9B%A3%E7%82%BA%EF%BC%81%E8%B1%AA%E9%96%80%E5%A5%B3%E5%A9%BF%E5%A4%A7%E6%8F%AD%E5%AF%86%EF%BC%81+%E5%8D%8A%E5%AD%90%E6%98%AF%E5%A4%AA%E5%AD%90%E7%9A%84%E5%8A%A9%E5%8A%9B%E9%82%84%E6%98%AF%E9%98%BB%E5%8A%9B%EF%BC%9F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4/4/20 下午 02:18:37編輯過]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0/7/11 上午 08:43:42
--  【轉貼】懸殊的家世/難以跨越的門檻

「我離婚了。」前幾天外子的好友志成平靜的向我們說。

「那孩子呢?」

「當然歸她,我有什麼辦法要孩子。」

「那你怎麼辦?」

「回家,反正家裡的田從我爸過世後就沒人種,我可以回去學種田,餓不死的!」

志成和外子同期高考進公務機構,兩人一起受訓,後來雖分發不同單位,但交情始終很好。他國立大學畢業,長得高大帥氣,引來許多女性的青睞。

志成決定結婚時,我們知道女方的家庭背景後都覺不妥。女方家是地方知名家族,有許多事業,父親是民意代表;而志成的父母是沒受過教育的鄉下人。兩方的背景懸殊,聽說女生還是經過抗爭才得到父母的同意。

他們結婚前幾年,夫妻感情很好,生了兩個美麗的小女兒,志成也升了部門的小主管,他太太本來在家裡的公司上班,婚後為了照顧女兒辭去工作。

一切看似美好,但他老婆禁不起娘家的比較,開始嫌他不會賺錢,一直慫恿他辭職轉業,他岳父承諾要安排一家公司的總經理職務給他。志成在公家的工作是他的專業,長官很提拔他,同事們也相處融洽,而岳父安排的職務,對他來說是十足的外行。

外子勸他不要辭職,雖然在公家機構錢賺得少,但也不至於無法養家餬口,而且現在工作得心應手,如果過去搞砸了怎麼辦?

「她威脅說不辭職要和我離婚,你們不知道,她已經吵好幾年了。」

志成辭職後,幾次見面看他打扮穿著的確有總經理的派頭,因不同的職場,後來較少聯絡。沒幾年卻聽說他公司關閉了。公司倒閉後,他要找工作,卻因年齡大了不好找,失業半年,他只得再接受老婆娘家安排,到他大舅子的公司上班,他大舅子夫婦常當他們夫妻的面冷嘲熱諷,他愈來愈難堪,終於辭職,而他的婚姻也完了。

外子在公家機構服務了二十多年,現在已升主任,若以志成的才幹,應不只如此。想他年近五十歲,空有國立大學文憑,還要獨自回老家種田,真是讓人難過!

【2010/07/10 聯合報】@ http://udn.com/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13/3/15 下午 12:11:40
--  【新聞】娶了富家千金 被照3餐打

〔自由時報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林姓男子去年迎娶富家女,原以為可以少奮鬥30年,未料竟是夢魘的開始,因忘記泡牛奶給新生稚女喝等小事,就遭妻子凌虐、痛毆,還威脅要找殺手幹掉他,逼迫簽下不准離婚,否則支付100萬元本票,林某不堪身心受創,向警方報案代為聲請保護令獲准。

30歲出頭的林某,係經友人介紹與中部1名家中經營五金生意的富家千金結婚,林某以為挖到金礦,下半輩子衣食無虞,索性連貿易公司的工作也辭掉,專心在家陪嬌妻,去年中旬妻子生下1女,林某也盡責的在家「相妻教女」,只是他做夢也沒想到,這竟是一連串夢魘的開始。

忘泡奶買消夜 挨打

日前深夜林某因忘記泡牛奶給女兒喝,妻子竟以未善盡照顧妻女為由,怒摔家電並拉扯他的頭髮,林某原以為妻子可能是產後憂鬱症導致,未料某日妻子將自己反鎖在浴室內割腕,又埋怨林某見死不救,除抓傷林某,還將他壓在地上,朝他胸部、腹部毒打一頓。

悍妻還嗆要請殺手

又有一次林某半夜外出買女兒喝的奶粉,卻忘了買太座交代的消夜,返家後,竟再度被妻子壓在地上,兩隻手還被咬得傷痕累累。

身心俱疲的林某不敢與富家妻子計較,只得獨自返回南部母親家避風頭,未料妻子竟夥同乾哥哥並帶著3名黑衣男子南下,直奔林某母親家「抓人」,林某被帶回台中後,免不了再被痛扁一頓,妻子還逼迫簽下不准離婚,否則支付100萬元本票。

夫聲請保護令獲准

妻子更脅迫林某,不准離開住家或與母親連繫,否則將花200萬元請殺手做掉林某;林某在身心重創下,不得已向警方求援代為聲請保護令,基於保護家暴案被害人,核發保護令採認定從寬,因此警方代為向法院聲請暫時保護令獲准。

只是保護令中雖註明,禁止林妻不得再有言詞及肢體暴力行為,但受理的家防官回想起林某全身是傷的狼狽模樣,也忍不住搖頭嘆息,希望這紙保護令能讓雙方冷靜一陣子,化干戈為玉帛。


--  作者:amy2006
--  發表時間:2014/4/19 上午 04: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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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my2006
--  發表時間:2015/6/7 上午 07: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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