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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leemathew888
--  發表時間:2010/8/24 下午 12:55:41
--  【求助】緊急救援!三隻重達三十斤級鱉王被捕....


昨日...由鱉老闆帶路...來到鱉王等待救援的處所
由於...鱉老闆並未告知補鱉人...我們是救生來的
補鱉人為了賣出鱉王牟利...
竟然...拿出一包之前宰殺二十斤級小鱉王的肉...欲與版主分享...
希望藉此餽贈之禮...
讓版主與眾位師兄姐們...感受鱉王肉的味美甘甜
而銷售出去...
讓版主真是不勝唏噓...

末學在此懇請師兄姐們更大力的支持
讓鱉王可以至園區安享晚年...不再受那顛沛流離之苦
而園區為了迎接此鱉王的來臨
亦訂購臨時安置鱉王的水池
並即將建置...未來水族眾生的安置處所...
將等完工後...再將鱉王放入永久池中...安享天年
未來...由於鱉王食量甚大...大筆的飼料經費更是需要師兄姐們的愛心
祈請師兄姐們的發心...

由於版主上次所野放的鱉王...體型過大又笨重
雖放於深潭之中...仍由於大水逼近衝出...
又再次被發現...但幸運的是...善心人士又再度將其野放
因此見證鱉王確實福報深厚...

但也由於此野放確實無法保證鱉王未來的安全
末學在此...懇請師兄姐們的發心...踴躍出資... 大家一起興建一鱉王得以安享天年的住所
使鱉王得以至園區聆聽佛音...蒙觀世音菩薩加持解脫畜生道

若有意願共襄盛舉的師兄姐們
可以寫信至版主的信箱:ema1022@yahoo.com.tw

圖片點擊可在新視窗打開檢視

三位年齡總計約兩百歲的鱉王(一公二母)....懇求師兄姐們的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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鱉殼歲月所遺留下的橫紋...是見證此三位鱉王不同於以往版主所救之鱉王...代表年齡越大

阿彌陀佛 末學合十

入慈悲門~觀音之家

http://www.wretch.cc/blog/ema1022/13561274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10/8/27 下午 01:48:32編輯過]

--  作者:leemathew888
--  發表時間:2010/8/24 上午 06: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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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與殺生之果報

弘一大師 開示

癸酉五月十五日在泉州大開元寺講

今日與諸君相見。先問諸君(一)欲延壽否?(二)欲癒病否?(三)欲免難否?(四)欲得子否?(五)欲生西否?

倘願者。今有一最簡便易行之法奉告。即是放生也。

古今來,關於放生能延壽等之果報事跡甚多。今每門各舉一事,為諸君言之。

一、延壽  張從善,幼年,嘗持活魚,刺指痛甚。自念我傷一指,痛楚如是。群魚剔腮剖腹,斷尾剖鱗,其痛如何?特不能言耳。遂盡放之溪中,自此不復傷一物,享年九十有八。

二、癒病  杭州葉洪五,九歲時,得惡夢,驚寤,嘔血滿床,久治不癒。先是彼甚聰穎,家人皆愛之,多與之錢,已積數千緡。至是,其祖母指錢曰:「病至不起,欲此何為?」盡其所有,買物放生,及錢盡,病遂全癒矣。

三、免難  嘉興孔某,至一親戚家。留午餐,將殺雞供饌。孔力止之,繼以誓,遂止。是夕宿其家,正搗米,懸石杵於朽梁之上。孔臥其下。更餘、已眠。忽有雞來啄其頭,驅去復來,如是者三。孔不勝其擾,遂起覓火逐之。甫離席,而杵墜,正在其首臥處。孔遂悟雞報恩也。每舉以告人,勸勿殺生。

四、得子  杭州、楊墅廟,甚有靈感。紹興人倪玉樹,赴廟求子。願得子日,殺豬羊雞鵝等謝神。夜夢神告曰,汝欲生子,乃立殺願何耶?倪叩首乞示。神曰:爾欲有子,物亦欲有子也。物之多子者莫如魚蝦螺等,爾盍放之!倪自是見魚蝦螺等,即買而投之江。後果連產五子。

五、生西  湖南張居士,舊業屠,每早宰豬,聽鄰寺曉鐘聲為準。一日忽無聲。張問之,僧云:夜夢十一人乞命,謂不鳴鐘可免也。張念所欲宰之豬,適有十一子。遂乃感悟。棄屠業,皈依佛法。勤修十餘年,已得神通,知去來事。預告命終之日,端坐而逝。經謂上品往生,須慈心不殺,張居士因戒殺而得往生西方,決無疑矣。

以上所言,且據放生之人今生所得之果報。若據究竟而言,當來決定成佛。因佛心者,大慈悲是,今能放生,即具慈悲之心,能植成佛之因也。

放生之功德如此。則殺生所應得之惡報,可想而知,無須再舉。因殺生之人,現生即短命、多病、多難、無子及不得生西也。命終之後,先墮地獄、餓鬼、畜生,經無量劫、備受眾苦。地獄、餓鬼之苦,人皆知之。至生於畜生中,即常常有怨仇返報之事。昔日殺牛羊豬雞鴨魚蝦等之人,即自變為牛羊雞鴨魚蝦等。昔日被殺之牛羊豬雞鴨魚蝦等,或變為人,而返殺害之。此是因果報應之理,決定無疑,而不能倖免者也。

既經無量劫,生三惡道,受報漸畢。再生人中,依舊短命、多病、多難、無子及不得生西也。以後須再經過多劫,漸種善根,能行放生戒殺諸善事,又能勇猛精勤懺悔往業,乃能漸離一切苦難也。

抑余又有為諸君言者。上所述殺牛羊豬雞鴨魚蝦,乃舉其大者而言。下至極微細之蒼蠅蚊蟲臭蟲跳蚤蜈蚣壁虎蟻子等,亦決不可害損。倘故意殺一蚊蟲,亦決定獲得如上所述之種種苦報。斷不可以其物微細而輕忽之也。

今日與諸君相見,余已述放生與殺生之果報如此苦樂不同。惟願諸君自今以後,力行放生之事,痛改殺生之事。余嘗聞人云:泉州近來放生之法會甚多,但殺生之家猶復不少。或有一人茹素,而家中男女等仍買雞鴨魚蝦等之活物任意殺害也。願諸君於此事多多注意。自己既不殺生,亦應勸一切人皆不殺生。況家中男女等,皆自己所親愛之人,豈忍見其故造殺業,行將備受大苦,而不加以勸告阻止耶?諸君勉旃,願悉聽受余之忠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