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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23/12/23 下午 12:39:46 -- 【新聞】建商要求「私下手寫7條文」內行幫直白翻譯 網驚:根本包贏條款 一名買房新手表示,建商要求「私下手寫加7項條文」,自己不確定影響程度,想請有經驗的網友幫忙確認。眾人一看大驚,直言是「建商包贏條款」,甚至認為像「另類賣身契」。 該名網友是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坦言自己是新手小白,沒有買房經驗,最近看了一間預售屋,建商希望我們另外手寫以下條款,雖然自己常是查了一些資訊,但仍不太清楚這些條款的影響,因此貼出該磋商條款共7條,想問其他有經驗的網友們,建商希望私下加的條款是否會有重大影響? 1. 因原物料、工資上漲造成工程造價不斷提高,本人同意配合賣方調整房屋及土地之比例。 2.本人同意銀行貸款撥付當日即為通知交屋日。 3.若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除可歸責於本人,屆時由買賣雙方另行協商之,若協商不成,則賣方就本人已繳價金,無息退還並解除買賣契約。 4. 本人同意於第二次驗收屋況完成之五日內繳畢交屋款並進行產權移轉作業;第二次驗收時再提出之項目,則依保固期限及範圍規定處理。 5.本案若提前完工,本人同意經賣方通知辦理驗收並於交屋前繳清所有款項。 6. 本案於結構體完成前,若依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第12條規定進行變更時,本人同意賣方置換合約書圖面。若主建物及附屬建物變更有爭議而拒絕置換者,則本人同意賣方就已繳價金依台灣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計息返還後,雙方無條件解除本契約。 7. 本人同意正本己份由賣方留存,影本乙份由本人留存。 此案例很快引來眾多網友留言討論,眾人認為這很明顯是只保障建商,對買方不利的不平等契約,對於這幾項條款,更是異口同聲「不合理」,直言「建商心術不正,不要買,很危險」,甚至有人以「建商包贏條款」、「根本就是另類賣身契」來形容,不可思議嘆道「現在建商都這麼恐怖嗎?」 網友們進一步指出,光看第一條就離譜到可以直接放棄了:「第一條就很可怕了好嗎?成本跟工資是他們喊的欸!」、「光第一條就可以閃人了,後面的條文是幫建商閃過現在普遍遇到的交屋問題......看到這個,不論未來建商怎麼讓步,記得不要去碰它的建案」、「一看就不會想要買了,第一條要調整房屋和土地比例,到底蓋出來會是什麼東西?」 之後更有網友在留言中以更直白的方式逐條解釋這些條款背後的意思: 1.隨時無條件配合建商漲價,建商隨時可以「工資或原物料上漲」為由任意變更建築設計,不同意,建商直接退你已收價金,不需賠償即解約 等於你的錢無息讓他周轉 2.貸款下來了,你馬上錢轉給我,我馬上交屋,但是房子什麼時候能住不知道,你乖乖給我繳利息,錢我就拿走了 3.貸款不足也是買方問題 與建商無關 為何會不足 因買方配合無條件漲價 4.驗屋結果不重要,重要的是5天內你尾款要給我,瑕疵什麼的,我處不處理?你燒香拜佛問,不要問我 5.我提前完工,不管房子如何,你全部的房款就要全上 6.我怎麼蓋你怎麼住,不爽不要買,我拿你的錢蓋好房子,轉手賣給別人,我還是賺啊,零成本 眾人除了對此感到不可思議外,也很好奇為何會有建商敢開出這種條款,有網友猜測:「應該是小建商,不承擔未來不確定風險,建議不要買,等建商蓋好,可以馬上交屋再考慮」、「覺得就是最後會爛尾樓的建案」,大家除了異口同聲勸原PO放棄該建案、遠離該建商之外,對於其他像原PO的買房新手,一致建議簽約前最好對比參考內政部的銷售合約,若建商提供的合約有差異,最好都先別簽:「不是有內政部制式的銷售合約嗎?下載下來對比,這合約一看就知道有問題了」、「要手寫就是內政部不同意列入合約內容的項目,不合理之處在於這根本拿你頭期款去蓋房,蓋壞了你要吞,蓋好了還不見得賣給你吧?」、「這感覺不大正常啊!沒遇過這樣的建商耶;除了內政部那種標準版的合約可以簽;其它真的不要簽」。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24/3/17 下午 10:10:54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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