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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歲被叫大嬸 告他公然侮辱  (http://www.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13&id=15359)

--  作者:am
--  發表時間:2008/12/30 上午 03:06:41
--  35歲被叫大嬸 告他公然侮辱
更新日期:2008/12/30 04:09

〔記者童涵旎/高雄報導〕「大嬸」可不要隨便叫,有可能會挨告!

高雄市一名35歲的已婚陳姓婦人,因停車問題和住在隔壁的30歲王姓男子發生口角,王某要陳婦靜下心來好好談,卻因稱呼陳婦為「大嬸」,讓陳婦相當氣憤,怒告王某公然侮辱,讓王某與警方都傻眼。

多年厝邊常吵架

王某說,和陳婦是多年的「厝邊」,陳婦經常為了盆栽位置、冷氣漏水等瑣碎問題和多名鄰居吵架,不止如此,還很愛挑人家話裡的小語病,並以這些語病無限擴張吵架主題;王某說,每次和陳婦講事情,都得講上1、2個小時,「而且每次講到最後,吵架的主題都已經不是原本的問題」。

王某無奈的說,日前再度因停車問題和陳婦發生爭執;陳婦認為,他的自小客車停放位置太靠近她家,雖然他說明只是暫停,馬上就會移走,不過陳婦依然不停「碎碎唸」,說他不識相、貪小便宜。

自認名媛被侮辱

王某說,他當時急著離開,想跟陳婦說,「沒必要為了這種小事吵這麼久」,卻因稱呼陳婦為「大嬸」,不僅當時走不了,還被陳婦痛斥半天,最後還鬧上警察局,硬要告他「公然侮辱」。

而陳婦在事情發生後半個月,依然氣憤難平,她說,自己是高學歷的知識份子,工作與經濟都很好,外表美麗優雅,氣質更是沒話說,是「優雅的貴婦」。她解下LV圍巾,說自己全身上下都是名牌,稱為「名媛」也不為過。

陳婦又說,「大嬸」是中國對鄉下土包子的稱呼,是那種拉大嗓門潑婦罵街的女人,像她這麼有氣質的女士,「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大嬸』這種稱呼」。

算侮辱?警方也傻眼

警方雖然也不認為「大嬸」是輕蔑、貶抑的稱呼,但陳姓婦人堅持提告,警方也只能將王某依公然侮辱罪嫌函送法辦。

律師單文程則表示,所謂公然侮辱,指的是對人有貶抑或嘲笑意味,但「大嬸」並沒有給人這樣的感受,尤其站在社會觀念去觀察,「大嬸」就只是對已婚婦女的稱呼,並無嘲弄意思。


--  作者:am
--  發表時間:2008/12/30 上午 03:0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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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linyithn
--  發表時間:2008/12/31 上午 02: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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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語傷人 再加上累世惡緣 是非一定多阿

千萬別親近酒肉朋友 多接近善友

大家一起往生西方極樂世界

人嘴巴有寶劍 傷人無形~~

不才願大家說話時 臉上要微笑 聲音清柔 有禮貌 點頭先問好 不會小自己 (說給自己聽的 這裡的大德菩薩早知道了=  =!! )

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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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08/12/31 下午 02:58:41編輯過]

--  作者:milienchen
--  發表時間:2009/6/3 上午 09:56:03
--  
言語容易傷人沒錯...
但是如文中所述.....那位帶了滿身名牌自以為是名媛的女士.....
是她太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