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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導】摘走蓮霧 還來蘋果…樹主人感心  (http://www.buddhanet.idv.tw/aspboard/dispbbs.asp?boardid=13&id=13126)

--  作者:凡夫俗子
--  發表時間:2008/7/8 上午 08:07:01
--  【報導】摘走蓮霧 還來蘋果…樹主人感心

【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縣報導】 2008.07.08 03:27 am

「親愛的蓮霧樹主人…我摘了四顆蓮霧,深感羞恥…僅以四顆蘋果代之,望請見諒。」台中縣一名媽媽騎單車載兒子路過蓮霧樹,順手一摘,發現是有主果樹後又寫信認錯。

樹主人吳小姐感動地說:「這比路不拾遺更有心。」

吳小姐家在神岡鄉三角村,門前是台中縣潭雅神綠園道(自行車專用道),騎車、散步來往的人多;自宅種了二株台灣原生種的蓮霧樹,整樹結果紅艷欲滴,細數近千顆之多,來不及摘的紅蓮霧掉了一地。

前天清晨,吳小姐在家門前發現一封信上壓了四顆蘋果,她覺得奇怪,看了信的內容,一下子說不出話來。

「親愛的蓮霧樹主人:您好,非常抱歉,敝人六月廿九日當天騎腳踏車行經此處,看見此樹結果纍纍,直覺以為是一般路樹,於是彎入小徑,採摘一串蓮霧共四粒給小兒,待騎車轉回步道時,才警覺此乃您們所栽,敝人此等行為形同偷竊,深感羞恥。

在此向您們表達十二萬分的歉意,本欲至水果行買回四顆蓮霧,但似乎非產季,僅以四顆蘋果代之,還望見諒。」署名「魯莽的人」,未留下地址、姓名。

吳小姐說,兩株蓮霧樹緊鄰綠園道旁,路人常以為是路樹,所以停下來採個不停。「最過分的是,我在溝邊種的野薑花也全被遊客摘光了」,她衝出來理論,對方說:「這不是縣政府種的嗎?你證明給我看是你家的。」帶著小孩子照採不誤。

她說,這名「魯莽的人」一點都不無禮,只不過「意思一下」採四顆蓮霧,竟然「深感羞恥」,「這是今之古人啦」;「太細禮(台語客氣的意思)了」,「吃幾顆也不會怎樣」。

附近居民聽說後,告訴記者一定要來報導這種好事,「太難得了」。吳小姐家人把蓮霧換來的四顆蘋果供在神桌上,她說:「神明一定會高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