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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whataboutu
--  發表時間:2009/12/24 上午 06:01:49
--  眼不能見色,意不知諸法,此是無上諦,世間不能了

《眼不能見色,意不知諸法,此是無上諦,世間不能了。》──索達吉堪布:以上說明了眼根不能見色,耳根不能聞聲,乃至意識不知諸法等十二處不存在的道理。這些空性的道理,我想一般人很難接受。

摘自《中觀根本慧論•第三品‧觀六情品》

是眼則不能,自見其己體。
若不能自見,雲何見餘物?
該眼根不能自見自本體,如果不能自見,那怎麼能見其餘的事物呢?
對方認為:眼根存在,色境也存在,並且眼根可以見到色法。但實際上眼根不能見色,為什麼呢?因為眼根不能自見自本體,這一點我們承認,對方也承認。關於自己不能對自己起作用,佛經裏有很多比喻,比如輕健者不能騎上自己的肩頭,寶劍鋒不能割斷自己等。既然眼根不能見自體,那你們為什麼說它能見到其他色法呢?這是中觀的立宗。這裏的立宗就是以因推理的過程。月稱論師在《顯句論》中也立了這樣一個宗:“眼根不能見他法,以不能自見故,如瓶。”瓶子不能自見的緣故,也不能見柱子、人等其他事物;同樣的道理,眼根不能自見,也不能見到他法。
為什麼不見自就不能見他呢?因為對方所謂的“見”是自性成立的見,是自性的見就應當能見自見他。但眼根能不能見到自體呢?不能。《中觀四百論》雲:“一切法本性,先應自能見,何故此眼根,不見於眼性?”意思是說,一切萬法的本性就如名言中水具濕性、火具熱性一樣,在不觀待的情況下自性成立,所以,如果勝義中眼根的見性成立,它應該先能見到自體。但眼根為什麼不能見到自體呢?如果見有自性,就應該像火不離熱性一樣,不僅能見他法,而且也能見到自體。但眼根並不能見到自體,《中論釋•善解龍樹密意莊嚴論》中說:眼根不能自見,因為相違且沒有對境的緣故。《顯句論》中說:眼根不能自見,因為自己對自己起作用相違的緣故,再者,眼根要見自己也不得對境。其實眼根不具見性就如水不具熱性、火不具濕性一樣,沒有見性怎麼能見呢?不能見。
寅二、(立正因):
火喻則不能,成於眼見法。
去未去去時,已總答是事。
以火的比喻並不能成立眼根能見色的觀點,這在已去、未去、去時的推理中已作了總的答復。
對方認為:眼根不能自見就不能見他的推理不成立,比如火雖不能燃燒自己,但卻可以燃燒木柴、衣服、房屋等其他法;同樣,眼根雖然不能自見,但卻可以見其他法。
對方想以火的比喻說明眼根可以見色,但這個比喻並不成立,因為在勝義中火根本無法燃燒他法。為什麼呢?這在《觀去來品》中抉擇已去、未去、去時都沒有去的推理時已作了答復。
《觀去來品》雲:“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這一頌抉擇的是去法在已去、未去、去時的道路上都不成立。所謂“已總答是事”,是指可以用這種推理方式遮破火能夠燃燒他法的觀點。其遮破過程,我們可以依據上面引用的《觀去來品》的頌詞作成一頌:“已燃無有燃,未燃亦無燃,離已燃未燃,燃時亦無燃。”意思是說,在已燃的木柴上火不能燃燒,因為已燃的已經燃完了,也就沒必要再燃或者說沒有什麼可燃的了;在未燃的木柴上火也不能燃燒,因為未燃的法還不存在;在正燃的木柴上也沒有燃燒,不觀察的時候好像有正在燃燒,但一觀察卻沒有正燃時,要麼已經燃完了、要麼還沒有燃。既然三時都沒有燃燒,說明燃燒根本不存在。這破了對方的比喻。
既然比喻不成立,那麼其喻義——眼根見色也不合理。這也可以作成一偈:“已見無有見,未見亦無見,離已見未見,見時亦無見。”意思是,已經見了的沒必要再見,因為已經見了或者說無法可見;未見的也不可能見,還沒有產生的緣故;除已見未見之外,正見的連一個微塵也不存在,故見時亦無見。既然三時都沒有見,這就說明見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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