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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小馬哥 -- 發表時間:2010/8/12 上午 07:49:54 -- 【轉貼】「正己專案」第二波 檢搜高院法官楊炳禎 聲押一律師 更新日期: 2010/08/12 03:21陳志賢、郭良傑、李永盛/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陳志賢、郭良傑、李永盛/台北報導】 檢調執行「正己專案」,昨天發動第二波搜索、約談行動。檢調懷疑高院審理法官張炳龍貪汙等案時,法官蔡光治等人涉及行、收賄。為查明真相,檢調昨天搜索高院法官楊炳禎住處、律師邱創舜辦公室及住處等廿處地點,並同步拘提邱創舜、同居人段美月、詐欺被告廖月嬌等五人,另傳喚被告及證人共十三人到案。 邱創舜昨晚經檢方複訊後,以貪汙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邱同居人段美月訊後也遭聲押,高院刑事科職員葉宗鎰五萬元交保。 檢調查出,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被控收賄卅萬元案,檢方當初認定他收賄後調職,當事人質疑他拿錢不辦事,因此張託律師邱創舜代為退還賄款的本金及利息共計卅七萬餘元給當事人。該案一審判刑十二年,歷次更審也都判處重刑,唯獨更四審時改判張炳龍無罪。當時蔡光治也是合議庭的三名法官之一。 更四審判決理由認定張並未退還所謂的賄款,而是邱創舜認為張炳龍遭到當事人騷擾,基於往日同事的情誼,邱才主動墊付卅七萬餘元給當事人,除此以外,並無證據證明張有收賄。因此,判決出爐後,外界質疑張炳龍已由收賄者變為「恐嚇案的被害人」,引發各界質疑。 由於邱創舜的供述是更四審改判的重大關鍵,且蔡光治另涉及何智輝行賄案,檢調不排除蔡光治或其他司法官在張炳龍案,也涉及行收賄或司法黃牛案,因此,昨天發動偵辦行動,並拘提邱創舜到案。 另檢調懷疑,高院法官林明俊在九十五年間審理廖月嬌詐欺案時,疑透過律師邱創舜收賄,昨天拘提廖月嬌到案。 七月初向高院申請退休的楊炳禎,預定九月二日退休,楊炳禎對檢調的搜索很不滿意,昨天下午還否認住處被搜索,強調他根本沒有涉入收賄案,對媒體的詢問堅稱「根本沒有這回事」。檢調懷疑高楊炳禎另涉及一起貪瀆案,昨天才會搜索他住處,但相關案情拒絕透露。 高院代理院長張耀彩昨天證實檢調搜索楊炳禎住處,搜索楊的住處同時,檢察總長黃世銘即打電話通知張耀彩,告知檢方偵辦高院法官收賄案,有這項搜索動作。 據了解,北機組的調查員昨天清晨七點,持搜索票到楊炳禎住處搜索,帶走了一些骨董展覽的畫冊及幾本親友的存摺,但並未約談他。 |